第四章
目送爸爸离去后,弗朗茜继续朝前走,打算去瞧瞧弗洛茜·加迪斯为今晚的舞会准备了什么衣服。
弗洛茜在一家儿童手套厂当翻套工,赚钱养活妈妈和弟弟。手套从反面缝纫,她的工作就是把缝好的手套翻过来。她常常把活带回家晚上做。因为弟弟有肺痨,根本没法干活。所以能赚到的每一分钱,这家人都非常需要。
弗朗茜听人说,亨尼·加迪斯就要死了。可她不信,他看起来不像啊。事实上,他气色很好:皮肤光滑,脸颊红润,眼睛又黑又大,仿佛一盏有灯罩保护、燃烧稳定、不会被风吹灭的油灯。但亨尼什么都知道。他十九岁,热爱生活,不懂自己为何就要死了。看到弗朗茜,加迪斯太太很开心。有人陪,总能让亨尼暂时不去琢磨自己的事。
“亨尼,弗朗茜来了。”加迪斯太太快活地嚷道。
“你好,弗朗茜。”
“你好,亨尼。”
“弗朗茜,你不觉得亨尼看上去不错吗?快告诉他,他看起来气色好极了。”
“亨尼,你看起来气色好极了。”
亨尼似乎在跟一个隐形人说话。“她说,一个将死之人气色好极了呢。”
“我真这么想。”
“不,你没有。你只是这么说罢了。”
“你怎么这么说话呀,亨尼。看着我——瞧瞧我,皮包骨头!可我从来不想着死。”
“弗朗茜,你不会死的。你生来就能击败这腐朽的生活。”
“尽管如此,我还是希望能有你那般红润的脸颊。”
“不,要是知道它们意味着什么,你就不想要了。”
“亨尼,你应该多去屋顶坐坐。”他妈妈说。
“她叫一个将死之人去屋顶坐坐。”亨尼对自己的隐形人同伴道。
“你需要新鲜空气和阳光。”
“别管我,妈妈。”
“我是为你好。”
“妈妈,妈妈,走开!别管我了!”
他突然把头埋进胳膊,痛苦地咳嗽起来。弗洛茜和她的妈妈对视一眼,默默同意不再打扰他。两人走进前屋给弗朗茜看衣服,任由他在厨房咳嗽、啜泣。
弗洛茜每周都会做三件事:翻手套,给自己做衣服,追弗兰克。每周六晚上,她都去参加化装舞会,每次穿的衣服均不一样。那些衣服经过特殊设计,能遮住她变丑的右臂。她小时候,有人粗心大意地把一个装着滚烫开水的煮衣桶放在厨房地上。结果,她不慎摔进桶里,右臂被严重烫伤。长大后,伤处的皮肤仍萎缩、青紫。所以,她向来都穿长袖的衣服。
参加化装舞会的衣服,重点就在于要袒胸露肩。因此,她设计了一种露背装。衣服正面要充分露出丰满的胸部,也要有一条长袖遮住右臂。评判者们认为,一条飘逸的长袖肯定象征着什么东西。于是,她总能无一例外地稳获冠军。
弗洛茜换上当晚要穿的衣服。衣服模仿克朗代克[5]舞厅那些姑娘的流行风格,是一条紫缎紧身连衣裙,带多层樱桃红塔尔顿绸衬裙。左胸缝了个黑蝴蝶状闪光装饰片,稍稍钝化了些胸部的曲线。那条长袖用的青豆绿雪纺绸。弗朗茜很欣赏这条裙子。弗洛茜的妈妈打开衣柜门,让弗朗茜尽情欣赏那排五颜六色的漂亮衣服。
弗洛茜有六条颜色各异的紧身长裙、六套同色系塔尔顿绸衬裙和至少二十条雪纺绸长袖。所有能想到的颜色,都有对应的袖子。每周,弗洛茜都能通过变换搭配,穿出一身新装扮。下周,樱桃红衬裙或许会从天蓝色的紧身裙下露出来,再配条黑色雪纺绸长袖。诸如此类,变换不休。衣柜里有二十多把收束整齐、从未用过的绸伞,都是她的奖品。弗洛茜收集这些伞,再展示出来,跟运动员收集奖杯一样。弗朗茜看到那些伞就高兴。穷人总是对囤积大量物品热情无限。
弗朗茜一边欣赏那些服装,一边开始感到不安。看着这些如泡沫般五彩缤纷的颜色——樱桃红、橙色、亮蓝、红色、黄色,她却觉得有什么东西潜藏在那些衣服后面。那东西裹在一条暗沉沉的斗篷里,是一个咧嘴而笑、双手只剩骨头的骷髅。它就躲在这些灿烂的色彩后,等待着亨尼。
[5]克朗代克,此地1896年发现金矿,曾引起淘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