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哈勒的笔记
只为狂人
白日逝去了,如往日那般逝去了。我消耗了它,以我粗疏羞怯的生活艺术,温柔地耗尽了它。我工作了几小时,翻阅了几本旧书,忍受了两小时上了年岁的人才有的疼痛;我吃了药粉,并为药物蒙蔽了疼痛感到高兴;我躺在热腾腾的浴缸中汲取了令人畅快的温暖;取回三封信,又浏览了这些无用的印刷品;我练习了呼吸,又偷懒省去思维练习;我散步一小时,发现了绘于空中的几簇羽毛状云朵,它们美妙精致、珍贵难得,我惬意得如同读旧书,躺在温暖的浴缸中。但是——总体而言——这一天既不令人心醉,亦不光彩照人。它并非幸福喜悦的一天,而是长久以来,我早已习惯的庸常一天:一个不满意的老男人的不温不火、不好不坏,适度愉快又尚可忍受的一天。没有特别的痛、特别的忧,没有实际的苦,也没有绝望。这样的一天,我既不激动,亦无恐慌,而是中肯平静地思考着:是否到了像阿达尔贝特·施蒂弗特[3]一样,用剃刀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
谁若品尝过另一种不幸日子的滋味:痛风发作,剧烈的、中邪般的头痛牢牢扎根于眼球后,恶魔般地将眼睛和耳朵的所作所为从愉悦变为折磨;抑或那些灵魂死去的日子,那些内心空虚绝望的日子——在这些日子里,我们身处被毁坏的、被股份公司榨干的大地上,人类社会和所谓文明,以其虚伪无耻、残破孱弱的集市之光,像催吐剂般朝你龇牙咧嘴,步步为营,并毫不松懈地将你那患病的“我”,逼向难以负荷的绝境——谁若品尝过这种地狱般的日子,谁就会对今天这庸常又不好不坏的一天感到格外满意。他会感激地坐在温暖的壁炉边,感激地阅读晨报并确信:今天既没有爆发战争,也没有建立新的独裁政权,政界和商界没有曝光肮脏的丑闻。他会感激地为那把生锈的古琴校音,随后弹奏一曲适度欢快又带有近乎消遣意味的赞美诗。这首赞美诗让那位温柔安静、被溴液麻醉的似是而非的满意之神倍感无聊。在这种温吞的气氛中,在这种令人满意的无聊中,这两位——频频点头又似是而非的神,花白头发、吟咏赞美诗的似是而非的人,同样心怀感激又无痛无苦。他们相像得如同一对孪生兄弟。
心神满意,无痛无苦,度过可以忍受的平庸一日是件好事。疼痛和欲望在这种日子都不敢大声叫喊。一切都轻言细语,踮足而行。只可惜,对于这种满足,我恰恰无法忍受。没过多久,我就会在难以为继中仇恨它,憎恶它。我满怀绝望,一心想逃向别处,尽可能逃向欲望,必要时逃向痛苦。当我在既无欲望亦无痛苦的片刻,在寡淡无味又不温不火的所谓好日子里呼吸时,我幼稚的灵魂中便升腾出剧烈的悲苦和愁闷,我甚至想将那把生锈的弹奏赞美诗和感恩曲的琴,扔向昏睡的满意之神,扔向他那张心满意足的脸。我宁愿忍受恶魔般的痛焚烧我的心,也不愿浸淫在这宜人的室温中。不消一会儿,我心中就会燃起对强烈情感和灼热之物的原始欲望,燃起对这种了无生气、平庸乏味、被阉割的标准化生活的怒火。我疯狂地想去毁坏,去粉碎——砸百货公司,砸大教堂,或痛揍我自己。去鲁莽地干蠢事,去揪下几个受人膜拜的偶像的假发,或为叛逆的男学生搞几张他们盼望已久的去汉堡的车票,去勾引一个小姑娘,去拧断几个市民秩序典范的脖子。因为我所诅咒的、最为厌恶的,首先是这种市民气的满足、健康和惬意,这种精心维护的乐观,这种被滋养驯化的中庸和庸常。
夜幕降临,我在这种心绪中结束了平常一日。我并未采用病人常用的无害方式,铺好被褥,放上热水袋,钻进被窝儿,而是怀着对白天无所事事的不满和憎恶,郁闷地穿上鞋,裹好大衣,走进昏暗的浓雾中进城,去钢盔酒馆,像贪杯之人常说的那样,“来杯酒”。
我走出房间下了楼。这难爬的陌生人的楼梯,属于纤尘不染的、循规蹈矩、市民气十足的三家房客,而我的隐庐位于阁楼。不知为何,我,这匹无家可归的荒原狼,孤独的市民世界的仇视者,却一直住在地道的市民家中。这是我的旧日情怀。我既不住在宫殿,也不落脚贫民窟,而总是住在极为中正又极端无聊,永远收拾得无可指摘的市民家中。这里散发着松节油味儿、香皂味儿。假如有人猛地拉开门或穿着脏鞋进来,准会感到窒息。毫无疑问,我对这种气氛的爱源于我的童年。对诸如故土的暗自渴望,一再引领我走上这条蠢路。毫无指望。是啊!我也喜欢这种反差:我的寂寞、我的冷酷无情和疲于奔命、我浑噩无序的生活与这种家庭及其市民气之间的反差。我喜欢在楼梯上呼吸这里安静有序、整洁守礼的温顺气息,它总是在我憎恨市民社会之余带给我感动。我喜欢踏入房门后,身后的一切荡然无存,眼前成堆的书籍间满是烟蒂、酒瓶,杂乱无章,不成体统,无人经管。书籍、文稿和思想间,标记和浸透着孤独者的困境、人类此在的疑难,赋予这毫无意义的人类生活全新意义的渴望。
此刻,我正经过那株南洋杉,这幢房子二楼一户人家的小前厅。这户人家无疑比旁人更完美、更洁净、更一尘不染,因为小前厅显然经过非凡的悉心打理,锃光瓦亮,散发着一座秩序庙宇的光辉。干净得几乎不忍踩踏的木地板上,摆放着两只灵秀的脚凳,每只脚凳上搁着一个大花盆:一盆杜鹃,一盆极为茂盛、强健挺拔的南洋杉——一株无瑕的幼树。每根枝条,乃至每片针叶都擦得新鲜翠绿。偶尔无人觉察时,我会坐在南洋杉上方的楼梯台阶上,享受片刻安宁。我双手合十,虔诚地俯瞰这座秩序的小花园。它动人的姿态和孤寂的谬趣,触动我的灵魂。我猜想前厅之内,南洋杉神圣庇荫下的这户人家,一定有着发光的桃心木家具,主人的生活正直健康。他们早睡早起,恪尽职守,适度地庆祝家庭节日,周日去教堂礼拜。
我佯装愉快,疾步走在巷子潮湿的沥青路上。路灯模糊的泪眼照着寒夜的阴霾,又从湿漉漉的路面汲取慵懒的反光。我忽然想起我遗忘的年少时代——那时我多么热爱这深秋和冬日的昏暗夜晚,多么贪婪地陶醉在寂寞忧郁的情调中!当我裹紧大衣,夜半时分迎向风雨,匆匆穿行于充满敌意又落叶纷飞的自然,尽管我已深感孤寂,却多么享受!我满怀诗情,回到斗室立即坐在床边,在烛光下记下那些诗句!只是,这一切已成往事。这杯酒已饮尽,无人再为我斟满。遗憾吗?无需为往事遗憾。遗憾的是此刻、今天,是所有无以数计的日夜,我失去的、唯有痛苦的日夜,既无馈赠亦无震撼的日夜。可是,感谢上帝,毕竟还有例外。偶尔、极为罕见,也有别样的时光,有馈赠,有震撼。它瓦解了围城,将我这浪子重新带回活泼世界的心脏。我忧伤却悸动地试图回忆上一次这样的经历。那是场音乐会,演奏的是美妙的古乐。木管轻声吹到两小节之间时,我突然感到,通往天国的大门为我敞开,我飞越天堂,看见了正在做工的上帝!极乐之痛充满我的身心,我不再抗拒尘世万物,尘世万物不再令我恐惧。我肯定了一切,并将我的心交付一切。这并未持续太久,或许一刻钟。但那天深夜,它又重回我的梦里。打那以后,它不时悄然闪现于我荒芜的日子。有时我看见它形同一道神圣的金色痕迹,划破我的生活,持续几分钟。它几乎总是深埋于污泥和尘埃中,又一再放射金色的微光。它永不消逝,却又迅速消逝得无影无踪。有一次夜里,我正清醒无眠地躺在床上,突然脱口说出一首诗。那诗句美妙神奇,我甚至不敢提笔记下它,而第二天一早,我已全然忘记了。那首诗像藏于古老风化的硬壳中一枚沉重的坚果,隐居在我心里。另一次,我正品读一位诗人的诗作,正思考笛卡尔和帕斯卡的某个思想。还有一次,我正在情人身旁,它又放射光芒,冲向天空,留下一道金色的划痕。啊!在我们过的这种心满意足的日子里,在市民气十足又精神匮乏的时代中,在眼下这些建筑、这些店铺里,在政治家和人群中,要捕获神的踪迹多么困难!我怎能不做一匹荒原狼,一个可怜的遁世者。世人的目标不是我的目标。世人的欢乐不是我的欢乐。我无法长久逗留在剧院或电影院里,几乎无法读报,极少读现代书籍。我无法理解,人们在拥挤的列车和旅馆,在嘈杂又充斥粗鲁音乐的咖啡馆,在优雅的奢华城市酒吧和戏院,在世界博览会,在游行的彩车队,在为渴求教养者举办的演讲会,在巨大的体育场里,究竟能找到什么乐子——成千上万人追逐的快活,或许我也可以去追逐,但我无法分享。与之相反,我经历的为数不多的快乐,那些愉悦、狂喜、巅峰体验,世人或许最多在文艺作品中见识过、寻觅过、热爱过。而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必定认为那不合常理、荒诞不经。确实,如果世人是对的,如果咖啡馆里的音乐、大众娱乐、那些容易满足的美国式人物是对的,那么我就是错的,我就是疯子。我就如我时常自诩的一样,是匹真正的荒原狼,一头迷失在它无法理解又深感陌生的世界中的野兽。它再也找不到它的家,它的空气,它的食物。
我脑海中盘踞着这些思绪,继续走在潮湿的街上,走进本城最静谧古老的街区。我总喜欢看对面巷子里那面黑暗中年代悠久的灰色石墙。它一如既往,沧桑、无忧,耸立在一座小教堂和一家老医院间。我常在白天凝望它粗砺的墙面。如此安静美好又缄默不语的墙,在城中心并不多见。在这里,几乎每半平米,就有一家商铺、一间律所,或一位发明家、医生、理发师、修脚师的招牌朝你大呼小叫。此刻我又打量起那面古老的石墙:它安然静立,墙上却有些许变化。我看见墙中央一扇漂亮的小门,带有尖拱,不禁暗中纳闷儿:这扇门是新开的,还是一直存在?毫无疑问,它相当古老。说不定几百年前,这扇紧锁的深色木门是某家幽闭的修道院入口,今天依旧是入口,尽管修道院已不复存在。或许我曾千百次见过这门,却从未留心,或许它新上了漆,我才留意。无论如何我驻足细看,却并没朝它走去。中间横着潮湿泥泞的街道,我站在人行道上,向对面张望。朦胧的夜色下,我似乎看见门框上编织的花冠或其他彩色装饰。再定睛细看,拱门上挂着块光亮的牌子,上面仿佛写着字。我盯着牌子,最终不顾水洼和污泥走上前。门楣上,一块灰绿色的墙砖上闪烁着暗淡的光,跳动着几个若隐若现的彩色字母。我想,他们竟然将这面古老完整的石墙滥用作灯光广告!我辨认出几个蹿动闪烁的单词,很难读,只能猜。字母以间隔不定的速度出现,苍白惨淡,很快就消失。以广告来看,这个生意人绝不精明,他是匹荒原狼,一个可怜虫。他的广告为什么在这个时候,下着雨,路上空无一人时,出现在老城中最昏暗的巷子里,这堵墙上?这些字母为何仓皇逃窜,闪烁不定,变幻无常,难以辨识?但是等等,我看清了,我逐渐捕捉到更多的单词,它写的是:
魔术剧院
不为所有人开放
——不为所有人
我试图开门,却无法按动古旧沉重的门柄。字母游戏结束了。它突然熄灭,就像它忧伤地觉察到游戏的徒劳。我退后几步,站在泥水中。字母不见了,光影熄灭了,我站在污泥中等了又等,白费力气。
可当我放弃等待,重新走回人行道时,却看见前方沥青路上反射出几个彩色的灯光字母。我读道:
只——为——狂——人!
我的鞋湿透了,浑身冰冷。但我还是站了好一会儿,等待着。什么也没再出现。正当我伫立沉思着潮湿的石墙上、黑漆漆的沥青路上柔和缤纷的鬼魅字母多么动人时,从前的念头,一段残存的记忆——关于那道倏然发光的痕迹,突然闯入我的脑海。它如此意外,如此遥远,又瞬间消失无踪。
我很冷,又继续向前走。脑海中盘旋着那道痕迹,又满心渴望着穿过那扇只为狂人开放的魔术剧院大门。就这样,我走到了不乏夜生活的集市。每隔几步就能看见一张海报或一块广告牌,上面写着“女子乐队”“歌舞剧”“电影”“舞会”。但它们不适合我。它们适合“众人”,平常人,适合我四处所见的成群涌入娱乐场所的人。但尽管如此,我的忧伤还是稍有缓解,因为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问候触动了我的心,几个彩色字母在我心中舞蹈着、嬉戏着,搅乱了我秘密的和弦。我心中那道金色的痕迹再次清晰可辨。
我找到那家老派小酒馆。它和大约二十五年前,我首次造访本城时一模一样。女店主仍是当年的女店主。今天光顾的客人中,有些人二十五年前就常来这里喝酒。他们坐在老位子上,面前摆着同样的酒杯。我踏进简朴的酒馆。这里是我的避难所。尽管走进这家避难所,就像坐在南洋杉旁的台阶上一样,找不到我的故土和挚友,只能找到舞台前安静的观赏席位,观看陌生人上演陌生的剧目,但这安静之所自有其价值:人不多,不喧闹,没有音乐,唯有几个市民静静地坐在朴素的木桌前(没有大理石台面,没有镶嵌搪瓷金属板,没有黄铜装饰,没有丝绒台布!)喝着物美价廉的红酒宵夜。这几位眼熟的老主顾,或许是地道的庸人,在平庸的家里摆放乏味的家用祭坛,祭拜愚蠢的满意之神;或许他们也像我一样,是孤独的众叛亲离之徒,沉默地借酒浇愁,思考着破灭的理想;他们也是荒原狼,是可怜虫。我对他们一无所知。但他们似乎都被乡愁、失望或寻求补偿的需求驱使而来:已婚的寻找单身汉的氛围,老公务员寻找学生时代的影子。他们个个是默默喝酒的酒徒,像我一样,宁愿坐在半升阿尔萨斯酒前,也不愿观赏女子乐队表演。我在此地抛锚,可以坐一小时,也可以坐两小时。吞下一口阿尔萨斯酒后,我才意识到,今天除了早餐面包,我还什么都没吃过。
多么奇怪,人什么都吞得下!我花了足足十分钟读报:一个不负责任的人的思想,经由我的眼睛钻入我的肉体。这个人将别人的话放进嘴里,就着唾液嚼碎,未经消化,又重新吐出来,而我吞下了它,整整一大段!接着我又吃了一块从一头被打死的小牛身上切下的牛肝,真奇怪!最好的是阿尔萨斯酒。我不喜欢烈性红酒,至少不愿常喝。那种酒浓郁刺激,气味四溢,以独特的口味闻名遐迩。而我爱喝的是本地出品的低廉无名之酒,味道温和清淡,多喝不醉,有一股乡间和土地、天空和树丛的美好味道。一杯阿尔萨斯酒加一片好吃的面包就是一顿佳肴。可现在,我已吃下一份牛肝,这对我这样一个很少食肉之人而言是种特别享受,于是我又叫了第二杯酒。不知这酒是哪处绿色山谷中,健壮的老实人种植的葡萄酿成的葡萄酒,为的是让世上遥远而散落四处的失意之人,喝着闷酒的市民,或不知所措的荒原狼们,能从这酒中,汲取一丝勇气和快慰。就连这也十分奇怪。
无所谓,奇怪就奇怪!酒很不错,生了效,我心情转好,甚至为报上那篇腌臜的文章追加了一阵轻松的大笑。我本已遗忘的那段木管吹奏的旋律,突然响过我的耳畔,如同在心中升起一个闪光的小肥皂泡,七彩地映出整个世界,继而又轻柔地破灭了。假如这段美妙的小旋律能在我灵魂中秘密扎根,并终有一日在我心中开出缤纷的花朵,我又怎会彻底迷失?即便我是只迷途的野兽,无法理解周遭的世界,我愚昧的生活也有意义,我身上的某些东西,也能给予回应,接收来自高远世界的呼唤。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成千上万幅图像:
帕多瓦一座小教堂的蓝色穹顶上,一队乔托画的天使,天使旁走着世上一切悲哀与误解的美喻——哈姆雷特和头戴花冠的奥菲莉霞。造飞船的齐奥索诺[4]站在燃烧的热气球上吹响号角。阿提拉·施梅尔茨勒[5]戴上他手中的新帽。群山般的婆罗浮屠[6]一飞冲天——这些优美的图像尽管活在千万人心中,但仍有千万其他不知名的画面和声响以及它们的家园,观赏它们的双眼,聆听它们的双耳,独活在我心中。破旧的医院斑驳风化的灰色古老石墙,一道道裂缝,一块块剥蚀,隐约预知的千万幅壁画——谁回应它?谁又将它纳入灵魂?谁爱它?谁能捕捉它轻柔消逝的颜色魔力?修士们的古籍,泛着柔和色泽的插画,被人遗忘的百年甚至两百年前的德国诗人的诗作,所有那些发霉残破的古卷,老音乐家的手稿和印刷本,那些扎紧的泛黄乐谱,凝固的声音之梦——谁还倾听他们充满生机、戏谑和渴望的声音?谁还心怀书中的精神与魔力,步入截然不同的陌生年代?谁还念着古比奥山上那棵幼小坚韧的柏树?它被滚落的巨石切裂,却保住了性命,长出崭新稚嫩的枝丫。谁留意了住在二楼的勤劳主妇和她的南洋杉?谁在夜晚辨识浓雾中莱茵河上空浮动的云状字符?唯有荒原狼。谁在他生命的废墟上寻找残破的意义,忍受着无意义之事的折磨,过着近乎疯狂的日子,却秘密地在最后的迷狂与混乱中,渴望启示和亲近上帝?
老板娘又想为我斟酒,我捂住杯口,站起身。我不需要酒了。那道发光的金色痕迹,已让我记起永恒之物,记起莫扎特,记起群星。我又能呼吸一小时,又能生活,又能不必忍受痛苦地活在世上,无需恐惧和羞愧。
我走出酒馆时,街上已十分冷清。寒风中,街灯被斜雨打得叮当作响,发出浑浊的微光。现在我该去哪儿?假如此刻我能施展魔法,我要变出一间漂亮的路易十六年代的小礼堂,让几位优秀的音乐家为我演奏两三首亨德尔和莫扎特的作品。如此一来,我必定会兴致盎然地去痛饮那清冷高贵的音乐,就像诸神饮下琼浆玉液。哦,假如此刻我有位朋友,一位住在某间阁楼里的朋友,他正坐在烛光中沉思,身边还有把小提琴!我会打破他的静夜,悄然爬上他的楼梯,给他一个惊喜。我们会在交谈和音乐中欢度一个超越凡尘的夜晚!从前,消逝的岁月中,我曾多次品尝这幸福的滋味,但这种幸福也随着光阴远去了,消逝了。在那时与此刻间,横亘着凋零的岁月。
我迟疑着踏上归途,竖起大衣领,用手杖敲击着潮湿的路面。即便我如此踯躅,沿着这条路,我也能快速回到我的阁楼,那小小的、我不喜欢又离不开的所谓家。因为于我而言,那种在下着冬雨的夜晚放肆游荡的日子一去无返了。以上帝之名,既然我不愿被风雨、被痛风病、被南洋杉破坏夜晚的兴致,哪怕没有室内乐,哪怕找不到那位拉小提琴的寂寞友人,只要我内心回荡着迷人的旋律,我也能轻声伴着有节奏的呼吸哼唱,简陋地为自己演奏。我思索着向前走。是,可以没有室内乐,没有朋友。在束手无策地渴望温暖中折磨自己是多么可笑!孤独就是独立。多年来,我终于拥有了我一直渴求的孤独。孤独是冰冷的,哦,是的!孤独如此静谧,奇异的静谧,广阔无垠,就像冷酷寂寥、群星遨游的宇宙。
路过一家舞厅时,激烈的爵士乐宛如一块生肉,散发出热烘烘的粗砺气息,朝我扑面而来。我驻足片刻。这种音乐,无论我多么厌恶它,它都以其秘密的魔力吸引着我。尽管我反感它,但它比起当今那些所谓严肃音乐要好上十倍。它欢快原始的野性触及了我的欲望世界,唤醒了我身上诚实朴素的情欲。
我站在那儿,嗅着血腥刺耳的音乐,揣测这间舞厅内顽劣淫荡的气息。音乐中抒情的段落忧郁、甜腻、伤感,另一段则粗放有力、喜怒无常,而两个段落却能自然和谐地融为一体,此消彼长。这是没落的音乐。罗马的末世皇帝们必定听过类似的音乐。和巴赫、莫扎特以及其他真正的音乐相比,它简直是亵渎——这就是我们全部的艺术,全部的思想,全部的伪文化。与真正的文化一比便知。而这种音乐的优点是坦率,讨人喜欢又真诚,有着兴高采烈的孩子气。它的黑人味儿、美国味儿,他们所有的强处在我们欧洲人眼中简直浓烈、年轻、天真——欧洲人也要变成这样吗?抑或已经在改变的路上?难道我们这些昔日欧洲,昔日真正的音乐、真正文学作品的鉴赏者和尊重者,只是明天即被遗忘、被嘲笑的复杂的神经症患者,可怜愚蠢的少数派?难道我们称之为“文化”,称其为精神、灵魂、美和神圣的东西,不过是早已故去的幽灵,仅有少数几个傻瓜才认为它们是真实的、有生命的?或许它们从不是真实的、有生命的?或许我们这些傻瓜一直孜孜以求的,不过是种幻象?
老城拥我入怀。小教堂矗立在昏沉的夜色中,暗淡虚幻。我突然又想起今晚的经历,想起神秘的尖拱门,门上神秘的牌子,嘲讽着舞动的灯箱字母。那上面写着怎样的字啊!“不为所有人开放。”“只为狂人!”我望向古老的石墙,暗自期待着魔法再次显灵,字母向我这个狂人发出邀请,小门朝我敞开。或许那里有我所追求的,或许那里演奏着我热爱的音乐?
漆黑的石墙在漆黑的暮色中冰冷地望着我,紧锁着,沉入深深的梦中。门没有开,也不存在尖拱,唯有黑暗中一堵没有洞的沉默石墙。我微笑着继续向前走,友好地朝它点头致意。睡吧,石墙,我不会唤醒你。时候到了,他们会拆毁你,利欲熏心的公司会在你身上贴上招牌,但此刻,你依然存在,依然优美、安静,我依然爱你。
这时,从一条黑黢黢的巷子里迎面蹿出一个人,一个步履沉重的孤独夜归者。我吓了一跳。他戴着顶帽子,身穿蓝色衬衣,肩上扛着根挑着海报的杆子,腰间皮带上挂着一个敞开的木盒,活像集市上的商贩。他迈着疲惫的步子走过我面前,没有回头看我,否则我会跟他打招呼,递给他一根烟。借着下一盏路灯的光亮,我想看清他杆子上红色海报上写着什么字,但它东摇西晃,我无法认清。于是我喊住他,请他让我看看海报。他停下脚步,举正了杆子,我这才看清那组飞舞晃动的字母:
无政府主义者的夜间娱乐
魔术剧院!
不为所有人开放……
“这正是我要找的。”我热情地欢呼着,“您的夜间娱乐是什么?在哪里?何时?”
他继续迈着步子。
“不为所有人开放。”他冷淡地边走边说,声音有气无力。他似乎累坏了,急着回家。
“等一下,”我叫他,跟上去,“您的木盒里装着什么?我想买下来。”
他边走边机械地从盒子里拿出一本小书丢给我。我赶紧接过书,放进口袋。我正准备解开大衣纽扣掏钱时,他已朝旁边的一扇门走去,进了门,随手关上,消失不见了。院子里响起他沉重的脚步声,先是走过石板路,接着上了木楼梯,随后悄无声息。我突然感到特别疲倦,意识到时候不早,该回去了。我加快脚步,很快穿过郊外沉睡的小巷,步入两旁竖起高墙的居住区。草坪后干净的出租公寓中,住着公务员和收入微薄的退休者,墙上爬满常青藤。我走过草地,路过常青藤,绕过一棵小冷杉,到了房门前。我找到钥匙孔,摸到门廊灯开关,蹑手蹑脚地踏进玻璃门,经过擦得锃亮的柜子和盆栽植物,打开了我的房门。我小小的所谓家里,靠椅、火炉、墨水瓶、颜料盒、诺瓦利斯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等我,就像一个人回到真正的家中,母亲、妻子、孩子、女仆,狗或猫在等他一样。
脱掉潮湿的大衣时,我双手碰到那本小书。我拿出这本薄薄的书。它纸质低劣,印刷粗糙,就像集市书摊上出售的小册子《一月出生的人》或《如何用八天年轻二十岁》。
但当我坐在靠椅上,戴上花镜,惊讶地读到这本庙会手册封面上的标题时,竟油然而生一种宿命感:《论荒原狼——不为所有人作》!
以下是这本手册的内容。我一口气读完它,越读情绪越高涨:
论
荒原狼
只为狂人
从前有个叫哈里的,又称荒原狼。他双腿行走,穿着衣裳,是个人,可其实他是匹荒原狼。智力好的人能学会的东西,他学了不少,是个相当聪明的人。但他学不会的,却是对自己和生活感到满意。这一点他办不到。他是个不满意的人。原因可能是他内心深处一直知道(或者他以为他知道),他根本不是人,而是一匹来自荒原的狼。聪明人兴许会为此争论不休:他真的是匹狼,还是他出生时被施了魔法,由狼变为人,或他生而为人,却有着狼的天性灵魂,狼占据了他,抑或他因幻觉或疾病,才认为自己是匹狼。比如有这种可能:这个人从小就粗野,难以驯服,放浪不羁,他的教育者试图扼杀他身上的兽性,而他却因此产生幻觉,并坚信,他自己确实是野兽,只是披着薄薄一层教养和人类的外衣。人们可以就此长时间讨论,甚至写几本书,但对荒原狼而言,这些毫无意义。因为无论他身着狼魔,他被痛打出狼性,还是狼只是他灵魂中的幻觉,结果都一样。无论别人怎么想,无论他自己怎么想,对他都毫无价值,都无法把狼从他身上赶走。
荒原狼有两种天性:人性和狼性。这是他的命运。这种命运可能根本不特殊,也不稀罕。据说很多人身上都住着狗、狐、鱼或者蛇,但这些人并未因此遭遇困境。在这些人身上,人和狐,人和鱼共存,彼此不会给对方造成伤害,甚至一个帮一个;有些人出人头地、令人羡慕,让他们如此幸运的,更多是他们身上的狐狸或猴子,而绝非人。这众所周知。但哈里相反,与这些人不同。在他身上,人和狼无法相安无事,很少互相帮忙。他们是一对死对头。一个活着,只为让另一个受苦。假如一个人的灵魂和血液里共存着两个死敌,那么他的生活该何其惨烈。当然,各有各的挣扎,没有谁的人生堪称轻易。
我们荒原狼的情况是这样:他的感觉是,他时而为狼,时而为人,就像所有混合生物一样。当他是狼时,他身上的人却在注视着、判断着、伺机埋伏着;而当他是人时,狼也这么干。比如,每当作为人的哈里,生发一个美好念头、一种纯洁高尚的情愫,或做了一件所谓好事时,他身上的狼就会龇牙咧嘴,狞笑着,以血腥嘲讽的口吻指出,装腔作势的高贵,在他荒原野兽面前显得十分可笑。一匹狼的心里十分清楚,唯有孤独地奔跑在荒原上,嗜血,追逐母狼,才能让他心生愉悦;而以狼看来,任何人类的行为都是恐怖的、可笑的、难堪的、愚蠢的、自负的。反之亦然。当哈里狼性毕露,当他朝旁人亮出狼牙,当他仇恨一切人,并与其虚伪堕落的道德习俗不共戴天时,他身上人的部分也伺机埋伏着、观察着,称他为畜生、禽兽,干扰并破坏他从狼性的简单、健康和狂野中获得快乐。
这就是荒原狼。可以想见,哈里的日子过得并不舒坦,并不幸福,但不能因此断定他是个特别不幸的人(尽管他自认极为不幸,正如人人都把落在自己头上的不幸,视为天下最大的不幸)。事实上,不能断定任何人的人生极为不幸。身上没有狼性的人也不必为此感到幸运。再不幸的人生,也有它的光明时刻,也有它沙砾和岩石间娇小的幸福之花。荒原狼亦是如此。不能否认,大多数时候他很不幸,他爱人或被爱时,也令别人不幸。因为所有爱他的人,总是只看到他的一面。有些人爱他,视他为正派、聪明而优雅的人,一旦发现他身上的狼性,就既吃惊又失望。不过这也是他们活该,因为哈里希望他作为一个整体被爱。人人如此。在那些他看重的爱他的人面前,他无法隐瞒和掩饰他的狼性。也有人恰恰爱他的狼性,爱他的自由、野蛮、危险、强悍和难以驯服。这些人尤为失望,尤为痛苦:当他们发现这匹粗野凶险的狼也是人,也渴望温柔和善良,也听莫扎特,读诗,也有人的理想——大多数时候,正是这些人最为失望和气愤。而荒原狼,就这样将他的双重性和两面性,带到他所触及的一切陌生人的命运当中。
可谁若自认了解荒原狼,能想象他可怜而分裂的生活,那他就大错特错了。他还远远未能深知其人的全部。他不知道,但凡规则皆有例外,正如上帝在某种情况下,爱一个罪人,胜过爱九十九个义人——哈里也有例外和幸福的时刻。有时,他作为纯粹的狼或纯粹的人,也能不受干扰地呼吸、思考、感受。是的,偶尔,极少时刻,二者也能缔结和平,相爱共存。他们不是一个昏睡,一个清醒,而是彼此强化,互相激发。而有时,这个人的生活又看似与世界各处的人生活得一样,做些习惯的、日常的、众所周知的、乏善可陈的事,无非是为了穿插短暂的休息与停顿,以便为非凡的、奇异的、上天恩宠的时刻留出余地。这些短暂稀有的时刻,是否能均衡和缓解荒原狼的厄运,让幸福和痛苦最终得以平衡,或者这些强烈的幸福时刻,是否能抵消不幸,甚至盈余幸福,这或许又是个能让清闲之人热衷思考的问题。狼也常在清闲无为的日子思考它。
有一点必须澄清,像哈里这样的人不少,许多艺术家都是这类人。他们都有两个灵魂、两种天性。在他们身上,圣人和魔鬼的特质,母性和父性的血液,感受幸福和感受痛苦的能力相互为敌,又相互纠缠着共生或并存,正如哈里身上的狼和人。这些人虽活得极不安宁,却能在为数不多的幸福瞬间,强烈地经验到难以言状的美好事物。这瞬间的幸福浪花喷薄而出,令人神魂颠倒,乃至这短暂迸发的华彩,也能照亮他人,令他人陶醉不已。如此一来,艺术作品在这朵冲出苦海、珍贵易逝的浪花中赫然诞生。在这一刻,受苦之人超脱于个人命运之上,他的幸福宛如璀璨繁星般光芒四射,而一切见到它的人,就像见到了永恒之物,经历了他们个人的幸福之梦。所有这类人,无论他们怎么称呼他们的作为和作品,他们都没有生活。也就是说,他们的生活不是此在,没有形式。他们与其他那些诸如法官、医生、鞋匠、教师似的英雄、艺术家或思想家不同,他们的生活是永恒而充满痛苦的流变和激浪,是不幸和疼痛万状的撕裂,是骇人听闻的,毫无意义的——一旦人们不愿从上述超脱于混乱生活,绽放出奇光异彩的罕见经历、行为、思想和作品中看待生活的意义,就会得出如此结论。在这类人中,产生了一个危险可怕的想法:或许整个人类生活,不过是个严重的错误,是人类之母突如其来的失败小产,是大自然野蛮残忍的徒劳尝试。这类人中也产生了另一个想法:人类不只是理智尚可的动物,还是不死不灭的神明之子。
每种类型的人都有他们的特征和标志。每种类型的人都有独特的美德和恶习。每种类型的人都有他们深重的罪孽。荒原狼的特征是,他是个夜游人。对他来说,清晨这个糟糕的时刻令他害怕。清晨从未给他带来过什么好运。在他的人生中,他从未在清晨真正高兴过,从未在中午前做过什么好事、动过什么好念,为别人、为自己制造过什么快乐。只有到了下午,他才开始慢慢热情活跃起来,临近傍晚,他才在他的好时辰里收益颇多,活泼灵便,有时甚至感情热烈,兴致盎然。这和他对孤独和独立的需求密不可分。没有人像他那样深切而狂热地需求独立。年轻时他很穷,为了糊口疲于奔命,但那时,他宁愿挨饿,宁愿穿破衣烂衫,也要守护他可怜的独立。他从未为金钱和舒适的生活,将自己出卖给女人或权贵。为了捍卫他的自由,他曾上百次弃绝世人眼中的好处和幸运。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比担任公职,年复一年地按部就班听命于人更可恨,更恐怖。他像痛恨死神般痛恨办公室、文书处、公事房,最可怕的是他梦见自己被囚禁在军营里。他知道如何逃脱所有这些关系,尽管他时常为此付出极大的代价。这是他的道德和过人之处。在这些事上,他不屈不挠,不可收买,他个性顽强,刚直不阿。而恰恰是这种道德和他的痛苦命运紧密相连。在这方面,他和众人一样,凡是本性驱使他苦苦觅求的,他都能得到,却得到过多,反而无益——起初是他的梦想和幸福,随后变为他凄苦的命运。追求权力者毁于权力,追求财富者毁于财富,卑躬屈膝者毁于盲从,贪图淫乐者毁于贪欲,而荒原狼,则毁于他的特立独行。他达到了目的,越来越独立而为,没有人能朝他发号施令,他从不听命于人。他自由而独立地决定他的行为和取舍。每个强大的人都毋庸置疑,能得到他内心真正追求的东西。但获得自由的哈里却突然意识到,他的自由是死亡。他孑然一身,世界以一种可怕的方式让他陷入寂静。人们对他漠不关心,他对自己也漠不关心。他在越来越稀薄的空气中渐渐窒息。他孤独,与旁人毫无关联。于是他处于如下境地:孤独和独立不再是他的愿望和目标,而是他的命运,他的审判。魔咒一旦生效,就再也无法收回。当他充满渴望,心怀好意地舒展双臂,准备迎接束缚,接受群体时,已经于事无补:没人愿意跟他站在一起。他并非遭人憎恶或令人讨厌,相反,他有很多朋友。许多人喜欢他,但那不过是出于同情和善意。人们邀请他做客,送他礼物,给他写亲切的信,却没人真正接近他,没人和他建立关系,没人愿意并能够与他分享生活。现在,唯有孤独的空气和寂静的氛围包裹他,周围的一切都溜之大吉。他没有能力建立关系,无论是他的意志还是他的渴望都无能为力。这是他生活的重要标志之一。
另一个标志是,他隶属自杀者之列。此处必须声明:仅仅称那些真正杀死自己的人为自杀者是错误的。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某种程度上是出于偶然才自杀的。对他们来说,自杀并非天性使然。这些人中没有个性,没有强烈命运、强烈特征的人,那些普通人、随波逐流之人自杀身亡,就其标志和特征而言,并不属于自杀者。而天生的自杀者中,许多人,甚至大多数人从未染指自杀。“自杀者”——哈里是其中一员——并非必须活在与死亡的密切关系中——一位自杀者并非必须自杀。自杀者所特有的是,他的“我”——无论有无道理——作为自然中一个特别危险的、极不可靠的、受到危害的萌芽,直觉地认识到,他不变地处于极度暴露和危险中,就像站在陡峭的崖顶,只要一丝外力或微小的眩晕,就会让他跌入深渊。这类人命中注定的特征是,对他们来说,自杀或许是种死法,至少在他们的想象中。这种早在他们年少时就彰显出并陪伴他们整整一生的情绪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他们的生命力并不虚弱,相反,自杀者中的一些人异常顽强,欲望强烈,天性胆大过人。如同有人天生生了小病就发烧,我们称之为“自杀者”的天性,往往敏锐善感,稍有波动就设想自杀。假如有一门学科具备足够的勇气和责任感,研究人性,而不仅仅研究生命表象的机制,假如我们有某种人类学,诸如心理学,那么上述事实早就人尽皆知了。
我们在此就自杀者的陈述自然只是表面肤浅的。这是心理学,或曰部分物理学。从先验角度观察,事情就变得截然不同并显而易见。因为从这种角度,我们看到“自杀者”是因个性化而自觉有罪的人。他们的生活目标不是提高和完善自我,而是消解自我,回归母体,回归创始主,回归万有。这类人中的很多人完全没有能力真正自杀,因为他们深知自杀有罪。但就我们看来,他们仍是自杀者,因为他们的救主不是生,而是死。他们时刻准备着抛却自我,消逝,毁灭,回到源头。
每种力量都可转变为弱势(特定情况下必然如此)。与之相反,典型的自杀者常常将他们彰显的软弱变为力量和支撑。他们甚至极为频繁地这样做。例如哈里,荒原狼。跟他成千上万的同类一样,他认为,他随时听便死亡的召唤。这种思想不仅是他青年时代的愁绪和幻境,他还能从中汲取安慰,获得依靠。尽管他和他所有同类一样,任何失望、任何痛苦、任何恶劣的处境都会立即助长其一死了之的愿望,但这种倾向却逐渐发展为一种有益生存的哲学。每扇太平门都持久地准备为他敞开——对这一想法的信赖给他力量,令他对饱尝痛苦、身处灾难感到好奇,甚至在他真正不幸时,带给他极度的愉快:“我倒要看看,一个人究竟能承受多少不幸!一旦到了痛苦的极致,我只要打开太平门,就能逃走。”许多自杀者都从这种想法中获得非凡的力量。
另一方面,所有自杀者都熟知抵御自杀诱惑的战斗。在他们灵魂深处的某个角落,他们知道,自杀尽管是条出路,但自杀也是种见不得人的非法逃遁。说到底,让自己被生命本身战胜和扼杀,要比亲手结束生命来得高贵和美好。这种认知,这种和所谓自慰者良心上的自责同出一辙的内疚感,促使大部分自杀者持续地与自杀的诱惑斗争。他们战斗着,就像盗窃狂战斗着他们的恶习。荒原狼熟知这种斗争,他变换各种武器与其搏斗。最终,在他大约四十七岁那年,他忽然产生了一个幸福的、不乏幽默的、时常为他带来快乐的念头:五十岁生日即是他的死日。这一天,他允许自己自杀。他和自己约好,这一天,他可以视当日的心情,决定自己是否走入太平门。无论发生什么,无论他正经受疾病、贫困的折磨,还是经历遗憾和痛苦——一切都有了指望。最多只需忍受几年,几个月,几天。日子会一天比一天少!确实,这样一想,他轻易就承受了过去那些长久深刻地折磨他,甚至令他痛至根处的不幸。当他出于某种原因感到日子难挨,当生命中除了苍凉寂寞外,更有严重的疼痛或失败袭来时,他就会对痛苦说:“等着瞧,再过两年,我就是你们的主人!”随后他会陷入喜悦的想象:五十岁生日那天清晨,信件和贺词在他用剃刀稳稳地辞别一切痛苦,随手关上身后的太平门后纷至沓来。痛至骨头的痛风,消沉和沮丧,头痛和胃痛只能眼睁睁看着,败下阵来。
尚需描述的还有荒原狼身上的特殊现象,亦即他与市民性的独特关系。为此,我们将追溯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则。不言而喻,我们以他与“市民精神”的关系为出发点!
根据荒原狼的个人见解,他完全置身于市民世界之外。他既没有家庭生活,也没有社交志趣。他自认是个独立个体,时而古怪,是个病态隐居者,时而超常,天赋异禀,出离于日常规范之外。他有意蔑视布尔乔亚,并为自己并非其中一员而骄傲。可某些方面,他又完全属于市民群体。他银行有存款,资助穷亲戚,虽不在意外表,倒也穿着得体。他力求与警察局、税务局之类的权力机构和平相处。此外,一种强烈而隐秘的渴望,总是将他带入市民人家的小世界,安静舒适的家宅。这里有整洁的花园,擦得发亮的楼梯,秩序和规矩构成的淳朴气氛。他的小小恶习和放肆不羁,他的置身事外,自觉是个怪人或天才的想法令他颇为得意。为了表达这份得意,他从不居住在市民性不存在的外省。他既不能安身于暴徒或异类的空气中,也不能生活在罪犯或被剥夺权利者之间,而是一直居住在市民性十足的外省,始终与他们的生活习惯、他们规矩和谐的氛围保持联系,尽管这种联系中存在矛盾和抵抗。此外,他成长于市民家庭,从中接受了许多观念和老规矩。理论上他绝不反对嫖娼,但私下里,他却没有能力真正接纳妓女,无法视她们为同类。对国家和社会唾弃的政治犯、革命者或思想教唆犯,他可以爱他们,视他们为弟兄,但对小偷、入室抢劫者、奸杀犯,他根本不知如何与之相处,只能以一种相当市民气的方式去怜悯他们。
就这样,他总是认可和肯定他天性和作为的一半。他的一半反抗着另一半,一半否定着另一半。他出身于一个有教养的市民家庭,在固化的礼仪和习俗中长大。他灵魂的一部分始终维系在这个世界的秩序中,尽管他早已形成了超越市民规范认可尺度的个性,早已从市民理想和信仰中跳脱出来。
人性中持续存在的“市民精神”,无非是人类在无数极端和对立的行为间,尝试均衡,力求稳健。就“对立”而言,我们可以任选一例:圣徒和纵欲之徒——这样一比,我们更容易理解。一个人有可能彻底献身于精神,献身于肖似上帝的尝试,献身于成圣的理想。反之,一个人也可能彻底沉沦于肉欲。他全部的努力,旨在赢得当下的快乐。一条路通向圣徒,通向精神殉道者,通向对上帝的自我献祭。另一条路通向纵欲之徒,通向欲望殉道者,通向对荒淫的自我献祭。市民们则生活于两者之间,试图谋求调和的中庸之道。他们从不自暴自弃,也绝不致力于献身,他们从不狂热,也从不苦修,永远不会成为殉道者,也绝不屈服于自我毁灭——他们的理想不是献身,而是自保。他们所追求的既不是神圣性,亦不是神圣性的对立面。一切绝对性他们都难以承受。他们虽侍奉上帝,却也贪图享乐,虽志愿品行端正,却也要在尘世中享有轻松舒适。总之,他们试图安居于两种极端之间,安居于没有暴风骤雨的适度而有益健康的地带。他们成功做到了,并为此付出了生命和感情的强度——追求绝对和极端生活之人才能赢得的强度。唯有牺牲“自我”才能活得强烈,市民们却珍惜“自我”胜于一切(当然只是发育不全的“自我”)。他们以牺牲生命和感情的强度为代价,实现了自保和安全。不是收获对上帝的狂热,而是收获良心的安宁;不是收获喜悦,而是收获惬意;不是收获自由,而是收获舒适;不是收获致命的灼热,而是收获宜人的温暖。因此,市民性的本质是生命驱动力的软弱。他们是胆怯的。他们唯恐付出自我,轻易接受掌控。为此他们以多数票替代权力,以法律替代暴力,以投票决议替代责任。
显而易见,这些软弱之人虽然数目庞大,却无法自保。特性使然,他们只能在世上扮演自由出入于狼群中的羊。可我们也看到,即便在极端强权的年代,市民们根本无法容身之时,他们也从未被毁灭,有时,他们似乎还能统治世界。这如何得以可能?无论以他们庞大的数目、他们的美德、他们的认知,还是以他们的组织性,都不足以挽救他们的衰败。他们生命的强度生而不足,乃至这世上没有任何良药能维持他们的生存。尽管如此,市民群体依然活着,且活得繁荣昌盛——这是为什么?
答案是:因为有一群荒原狼。的确,市民阶级的生命力绝非来自他们中正常成员的品性,而是来自他们中大量存在的边缘人。由于市民群体的理想模糊不清,具有弹性,众多边缘人、众多顽强野蛮之人得以被收纳进来。我们的荒原狼哈里就是典型一例。荒原狼,一个远远超越了衡量市民的准则,发育出个体性的人;一个懂得陶醉于冥想,正如懂得窃喜于仇恨和自我仇恨的人;一个蔑视法律、美德和常识,却依然是市民精神的囚徒,无法摆脱市民性束缚的人。如此一来,广泛的人群驻扎在真正具备市民性的原生人群周围,他们成千上万,富有生命力和智慧。他们个个超越了市民精神,肩负使命,以势在必行的态势活出了生命的强度,却又个个出于幼稚的情感依附于市民性,沾染了弱化的生命强度,以某种方式滞留在市民群体中间,属于它,受其约束,为其服务。因为在市民阶级中,市民们奉行的是伟大人物奉行的反向原则:谁不反对我,谁就赞成我!
假如我们进一步剖析荒原狼的灵魂就会发现,这个人的自我意识发展高度已经超越了市民精神——所有高度发展的自我意识,都会反过来反对自我并导致自我毁灭。我们看到,他身上强大的驱动力,不仅可以将他推向圣人,也可以将他推向恶棍。源于某些弱点和惰性,他没能跃入自由而原始的宇宙,而是滞留在市民阶层这一沉重的母系天体。这就是他在世间的位置、他的束缚。绝大部分知识分子和艺术家都属于这种类型。他们中唯有最强大的人,才能冲破市民性的大气,步入宇宙,其余人则认命或最终妥协。他们蔑视它,又属于它。为了生存,他们最终必须肯定它,强化它,赞美它。这虽不致让这群人陷入悲剧,却足以给他们带来可观的灾祸和厄运。他们的天赋在灾祸和厄运的地狱中煎熬着结出硕果。少数挣脱束缚的人步入绝对境地,他们以令人钦佩的方式走向毁灭。他们是悲剧的。他们是极少数。其他那些依然受市民性制约的人,常常因才华受到市民群体的尊重。在他们面前,敞开着一道第三王国之门,一个虚构却独立自主的世界:幽默。而不得安宁的荒原狼们,则持续忍受着可怕的苦难,他们缺乏走向悲剧、冲破束缚、步入星空所必需的力量。他们能感知绝对境地的召唤,却无法在绝对境地生活:假如他们的精神能在痛苦中变得强大而灵活,那么他们自当发现通往幽默的均衡之路。幽默始终存在于市民气中,尽管真正的市民没有能力理解幽默。在幽默的幻觉天体,荒原狼们全部棘手而复杂的理想均有望得以实现。幽默提供一种可能:不仅能同时赞赏圣人和恶棍,弯曲两端使之接近,还能将市民们纳入被赞赏者之列。上帝的狂热信徒很可能认同罪犯,反之亦然,但二者以及其他追求绝对之人,却都不可能赞同中立温和的中庸派,即市民作派。幽默是那些在完成伟大使命的过程中重重受阻,那些接近成为悲剧人物、不幸的非凡人物的美妙发明。唯有幽默(或许它是人类最独特最天才的成就)能实现不可能实现之事,以其棱镜的反光,笼罩和统一人类本质的一切区域。活在尘世,就像并非活在尘世,尊重法律,又超越法律,去占有,一若一无所有,去放弃,又似乎绝不放弃——所有这些深得青睐、不断被表达的崇高处世之道,唯有幽默有能力实现它。
荒原狼并不缺乏实现这些需求的天分和手段。假如他能在地狱的烈焰和混乱中驱除魔鬼的媚药,将其煮净,他就能得救。可对此,他仍有许多欠缺,尽管可能性与希望尚存。爱他的人,关心他的人自可祝福他能得救。假如他能得救,他将永远滞留在市民性中,他的痛苦将变得可以承受,结出果实。他与市民世界的爱恨情仇将会去除伤感的色彩。他在这尘世所受到的束缚,将不会再作为耻辱,持续地折磨他。
为了实现这种目标,或为了有朝一日他能有勇气纵身跃入宇宙,像他这样一匹荒原狼必须直面自身,考察灵魂深处的混乱,获得足够的自我意识。这样一来,他可疑的存在将显现其不可变更性,他将不可能一次次从欲望的深渊逃向伤感的哲学慰藉,再从这种慰藉逃向对狼性的盲目陶醉。狼和人将被迫脱下错误的感性面具,赤裸地直视彼此。他们要么破裂、永恒分离,以致永无荒原狼,要么在幽默之光中缔结理智的姻缘。
哈里或许终有一天能与这种可能性相遇。或许有一天,他能学会认识自己,无论是他拿到我们的一面小镜,遇见某位不朽人物,还是他在我们的魔术剧院中发现解救他衰败灵魂的良药。千百种可能性等着他,难以抗拒地被他的命运吸引。所有市民群体中的边缘人都活在诸多魔术般的可能性中。一种“虚无”即足够惊起他们的闪念灵光。
荒原狼熟知这一切,尽管他从未见过这部他内心自传的概要。他能感知他在世界大厦中的位置,能感知并了解那些不朽者,能感知却畏惧与自我相遇的可能性。他知道那面镜子的存在,他既迫切地想去照它,又怕得要死。
在结束我们对荒原狼的研究前,还有最后一个杜撰、最后一个基本假象需要阐明。所有“解释”、所有心理学、所有试图理解的尝试都需要理论、神话和谎言的辅助。一位诚实的作者不该在文章结尾处疏忽对谎言的澄清。例如我说“上”或“下”,那么这种说辞就成了一种需要解释的断言,因为“上”“下”只存在于判断中,存在于抽象概念中。世界本身并无“上”“下”。简单说来,“荒原狼”仅是一个杜撰、一种假象。如果哈里自认是狼人,由两种敌对矛盾的本性组成,那么这不过是个被简化的神话。哈里根本不是狼人。假如我们貌似毫无疑虑地接受了他自己杜撰且信以为真的谎言,真的视他为荒原狼,认为他有双重本性并对其加以解释,那我们不过是基于能被人轻易理解的愿望,利用了一个现在该得到纠正的假象。
哈里将自己一分为二——狼和人,本能和精神,以求得理解自身的命运——这种做法是种粗暴的简化,是种对有益于可靠了解真相的做法的玷污。这个人认出他身上存在的矛盾,他错误地解释了这种矛盾,并视它为巨大痛苦的源头。哈里发现了他身上的“人”,发现了一个具备思想、感情、文化,一个由被驯服和被升华的天性掌管的光明世界。他也发现了他身上的“狼”,一个具备欲望、野性、凶残,由卑劣粗鄙的天性掌管的黑暗世界。尽管他将他的天性清晰划分为敌对的两部分,却一次次经验到,狼和人在某些幸福时刻也能互相忍受。假如哈里试图确认,他生活中的每个时刻、每个行为、每种感觉何为狼,又何为人,那么他会立即陷入窘境,他全部的人狼高论就会破产。因为不能将任何人的天性,哪怕是原始人和野人,简单解释为仅有两种或三种主要元素的总和。将哈里这种极为复杂的天性,幼稚地解释为狼人组合,显然是不可救药的愚蠢行径。哈里不仅有两种天性,他还有成百上千种天性。他的生活正如每个人的生活,不仅摇摆在本能与精神,圣人与恶棍的两级间,还摇摆在千百对、无数对对极间。
像哈里这样饱读诗书的聪明人,能将自己视为荒原狼,相信能以如此简单、野蛮、原始的公式,安置他作为一个丰富复杂的受造物的生活,我们不必感到诧异。因为人类没有高级思维能力。即便是最有智慧学识的人,也经常戴着极其天真粗陋、充满谎言的程式化眼镜看待世界和自己——尤其是看待自己!因为表面看来,似乎每个人生来就有一种完全不由自主地将“我”想象为整体的需求,哪怕这种妄念经常受到剧烈的震荡,也总能愈合如初。法官和杀人犯对面而坐,四目相对。某个瞬间,法官会听见杀人犯在用他(法官)的声音讲话,他会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发现杀人犯的冲动、心绪,发现成为杀人犯的可能,但下一瞬,他又变为一个整体、一位法官,迅速回到他自命不凡的自我躯壳中,行使职责,判处杀人犯死刑。假如那些天赋过人又温柔细腻的人类灵魂,能渐渐意识到他们人格的多重性,假如他们,每位天才,都能摆脱人格单一的妄念,感知到“我”不是单独,而是多重,由多个部分组成,那么只要他们表达出这种意识和感知,多数人就会立即将他们囚禁起来并求助科学,确诊他们患上了精神分裂症,以免从这些不幸者口中听闻真理的呐喊。既然如此,为何又在此浪费口舌,说出这些对于有头脑的人来说不言而喻,却败坏社会习俗的东西呢?——一个人能将假设的单一自我扩展为双重人格,已经是一种进步,他甚至近乎天才,无论如何也是个罕见有趣的例外。事实上,就连最天真的人,也不只具备单一的自我。每个“我”都是一个多重世界,一片小小星空,一团由形式、阶段、状态,由遗传性和可能性构成的混沌。每个人都致力于将这团混沌视为整体,谈起自我,就像自我是种简单的、形式固定的、轮廓清晰的现象:这些人(包括最高明的人)所熟知的假象,似乎是他们的必需品,就像呼吸和进食是生存的必需。
这种假象基于一种简单的转义。肉身的人是整体的,而人的灵魂却从不是统一体。文学作品,哪怕是最精妙的文学作品,也向来爱剖析看似整体、看似统一的人物。在迄今的文学作品中,行家里手们最推崇戏剧。这不无道理。因为戏剧为展示多重自我提供了最大的可能性——除非以草率的观察,对这种观点加以反驳,因剧中人物都无疑隐藏在唯一而自成一体的肉身中,而视其灵魂为统一体。原始美学最推崇所谓性格戏剧。在这种戏剧中,每个人物都作为一个整体登场,具有绝对的可辨识性,特征鲜明。唯有站在远处,部分人才能逐渐辨出端倪,认出这一切不过是廉价肤浅的美学。如果我们将古代的美学概念,我们并非生而拥有而仅仅是习得的冠冕堂皇概念,用于伟大的戏剧家身上,那我们就错了!古代戏剧均从可见的肉身出发,真正开创了关于“自我”和个体的虚构。古印度的文学作品中,这样的概念完全无人知晓。印度史诗中的英雄并非单一人格,而是群像,是系列化身。现代世界中,一些文学作品试图在人物和性格描写的面纱后揭示灵魂的多样性,但作者往往对这一点毫无意识。要意识到这一点,作家们必须下定决心,不将这类文艺作品中的人物作为单一体看待,而是作为一个更高统一体的(不妨称之为诗人的灵魂)一个部分、一个侧面、一个角度看待。以这种方式去观察浮士德的人会认识到,浮士德、梅菲斯特[7]、瓦格纳以及所有其他人物,共同构成了一个个体,一个超人。唯有超人个体,而不是单独的人物形象,才能揭示灵魂的某些本质。浮士德曾说过一句教师们十分熟悉,庸人们分外赞赏的话:“啊,我胸中住着两个灵魂!”但他忘了,他胸中还住着梅菲斯特和一大群其他灵魂。我们的荒原狼也认为他胸中住着两个灵魂(狼和人),还认为他的胸膛因此拥挤不堪。一个人的胸膛、身躯向来只有一个,但居住其中的,却绝不止两个或五个灵魂,而是无数个灵魂。人就像千百层薄皮组成的葱头,无数根细线构成的织物。这一点,古代亚洲人早已充分了解。佛教瑜伽还为此发明了精确的技术,以揭示人的妄念。人类的游戏既有趣又花样频出:千百年来,印度人致力于揭示妄念,西方人却花了同样的力气,支持和强化这种妄念。
以这种观点观察荒原狼,我们便得知,他为何受尽了可笑的双重性的折磨。他和浮士德一样,相信两个灵魂对唯一的胸膛而言实在太多,会将其撕裂。而实际上恰恰相反,两个灵魂实在太少。当哈里试图以这种粗陋的观点去理解他的灵魂,就可怕地强暴了他可怜的灵魂。尽管他是位博学之人,但他对待灵魂的方式却如同一个数不过二的野人。他称自己一半为人,一半为狼,以为这样就足够了,详尽了。他将他身上精神的、高尚的、有教养的部分归置于“人”,欲望使然的、野蛮的、混乱的归置于“狼”,但生命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般简单,也不像我们贫乏而愚蠢的语言那般粗糙。哈里运用原始的“人狼论”,双倍地欺骗了自己。所以我们有理由担心,哈里会将他灵魂中早已不再是人的因素算作“人”,而将他天性中早已超越狼的部分算作“狼”。
像所有人一样,哈里自认知道人为何物,实际上却一无所知。哪怕他在梦中,或在其他难以检验的无意识状态中有所预感——但愿他不要忘记这些预感,但愿他能将这些预感变为自身的认知!可以说,人不是固定的、持续不变的构造(这是古代理想,虽然有悖当时哲人们的直觉)。人是过渡,是自然与精神间一座狭长而危险的桥梁。他内在的使命是走向精神,走向上帝,而热诚的内在渴望则驱使他回归自然,回归母体:他的生命战战兢兢地摇摆在两种力量间。人类对“人”的概念的理解,始终协同于倏来忽往的市民社会。这种习俗拒绝并唾弃最原始的欲望,要求少许意识,少许文明,去除兽性。不多不少的精神性不仅被允许,甚至被鼓励。这种习俗下的“人”如同市民理想一样,是一种妥协,一种瑟缩的、天真狡猾的尝试,以求得蒙骗邪恶的先母“自然”,累赘的先父“精神”,缓解他们强烈的需求,以便窥伺着、埋伏着容身于两者之间。于是市民们允许并容忍着他们称之为“个性”的东西,并同时将个性出卖给“国家”这位莫洛赫神[8]。两者之间,是市民们持续的左右逢源。他们今天将某人视为异教徒烧死,视为罪犯绞死,后天又为其竖起纪念碑。
“人”不是完美的造物,而是一种精神需求,一种遥远的、既令人渴望又令人恐惧的可能性。在通往它的路上,恰恰是那些今天上了断头台,明天上了纪念碑的少数人,经受着可怕的折磨,又心醉神迷地走了短短一段——荒原狼对此也有所感知。可是他身上与狼相对的被称为“人”的东西,却大部分无外乎是市民概念中的平庸之“人”。哈里虽然能预知通往真正为人的道路,通往不朽者的道路,有时也能迈出微小迟疑的一步,并为此付出过痛苦和孤独的巨大代价,但在他的灵魂深处,他却害怕那至高要求,害怕去肯定并努力实现精神所求的真正成人,害怕走上通往永恒的窄路。他清楚地感觉到,这条路会带他走向更深的痛苦,令他遭人唾弃,逼他彻底放弃,或许会将他送上断头台——即便这条路的尽头是诱人的不朽,他也不愿忍受痛苦中的痛苦,死亡中的死亡。尽管他比市民们对“成为真正的人”这一目标更有意识,却依然紧闭双眼,拒绝认清:绝望地依赖于“我”,绝望又不愿去死,是通向永恒死亡的可靠道路,而去死,去脱胎换骨,将自我永恒地献身于变换,才是通达不朽的道路。当荒原狼在不朽者的行列中,膜拜他所爱之人,诸如莫扎特,他终究不过是以市民的眼光看待他,如同一位教师般仰视他,将其完美无瑕仅仅归因于他过人的天赋。他无视莫扎特伟大的献身精神,他的甘愿受苦,他对市民理想的漠视和对极端孤独的忍受——他将围绕在受难者和成人者周围的市民社会气息,稀释为冰冷而稀薄的宇宙以太——那份孤独,是克西马尼园[9]中的孤独。
无论如何,我们的荒原狼毕竟已经发现了自身浮士德式的双重性,发现了统一的肉体中并非居住着统一的灵魂,他只是走在通往理想和谐境界的漫长朝圣之路上。他想要么战胜身上的“狼”,成为彻底的“人”,要么放弃身上的“人”,仅作为“狼”度过一致而完整的一生。不过,他可能从未真正观察过一匹狼——如果他仔细观察,他就会发现,野兽也没有统一的灵魂。在野兽健美而强劲的身躯里,也居住着各式各样的欲望和状态。狼也有深渊,也有痛苦。不!“回归自然”总是将人带上悲伤无望的歧路。哈里不可能回归真正的狼,就算他成了狼,他也会看到,狼也不是简单的、原始的,狼也是多样的、复杂的。狼的胸膛里也有两个或更多灵魂。谁渴望成为一匹狼,谁就像歌里唱的,得了健忘症:“哦,还是个孩子,何其幸福!”这个令人同情又多愁善感的人,高唱着幸福的孩童之歌,想回归自然,回归贞洁,回归初始,但他却完全忘记了,孩子们也绝不是幸福的,他们也有种种矛盾、种种分裂,承受着种种痛苦。
根本没有回头路。人不能回到狼,也不能成为孩子。万物伊始时并非贞洁无辜。所有受造物,即便是表面简单的受造物,一旦造就,就已经是有罪的、丰富的,就已经被扔进了肮脏的“形成”之河,并永远、永远无法逆流而行。通往贞洁和未受造者之路,通往上帝之路,不是引领我们返回,而是引领我们向前,不是回归狼或孩子,而是不断走向罪恶,走向“成为人”的深渊。即便自杀,你,可怜的荒原狼,也不会真正赢得什么。你已经走上一条“成为人”的更漫长、更艰难的道路。你的双重性格会更为频繁地激增。你的复杂性将更为复杂。你无法让世界缩小,无法让你的灵魂简化,相反,或许为了有一天能走向终点,走向安宁,你会将更多世界,最终将整个世界,嵌入你痛苦地扩张的灵魂中。这是佛陀走过的路,是每位伟大人物走过的路。他们中有人心明,有人无意,却都完成了这一冒险历程。每一次诞生都意味着挣脱宇宙,意味着与上帝的隔绝和分离,意味着痛苦的新生。而回归宇宙,废除个体分化的痛苦,成为上帝,意味着他的灵魂要扩张到能够重新包容整个宇宙。
这里所说的人并非学校里、国民经济学或统计学中所指的人,也不是大街上漫步的千百万人。这些人不过是海边的沙粒或拍岸的浪花溅起的水滴:多几百万或少几百万并不重要,他们不过是有形的实体,仅此而已。不,我们所说的人,是更高意义上的人,是成为“人”这一漫长路途的终点,是王者,是不朽者。天才并不像我们认为的那般稀少,无疑也不像文学作品中、世界史中或报纸上写的那么多。在我们看来,荒原狼哈里具备足够的天分去尝试冒险,成为更高级的人。他不必在每次遭逢困境时,不忍痛苦地大叫自己是愚蠢的荒原狼。
具备这种可能性的人以荒原狼和“啊!两个灵魂”来挽救自己,这令人既吃惊又忧伤,就像他们时常胆怯地爱着市民性。一个有能力理解佛陀的人,一个对人性的升华与堕落有所感知的人,不该生活在一个被常识、民主和市民教育主宰的世界。他只是出于胆怯生活其中,而每当这个世界的尺度折磨困扰他,每当狭窄的市民社会空间对他来说过于拥挤时,他就将自身归咎于狼,却不想知道,狼有时是他身上最好的部分。他称他身上一切野蛮的东西为“狼”,认为这些东西邪恶,危险,令世人害怕——可是他,又认为自己是个艺术家,有着细腻的神志。他不想看到,在狼之外,在狼之后,他身上还活着其他野兽。咬人的不全是狼,还有狐狸、龙、老虎、猴子和天堂鸟。这整个世界,这满是优美又可怕,大又小,强壮又温柔形象的天堂乐园,被狼的童话遏制和囚禁,正如他身上真正的人被虚假的表象之人,被“市民”遏制和囚禁。
我们可以想象一座长着不计其数的树木、花朵、果实和药草的花园。假如这座花园的园丁除了区分“可食的”和“荒草”之外,没有任何其他植物学知识,那么他就会对十分之九的花园一无所知,会除掉最迷人的花、最珍贵的树,或者他会憎恶它们,猜忌它们。荒原狼正是以这种方式对待他灵魂中不计其数的花朵的。一切无法归于“狼”或“人”的东西,他根本看不见。难道还有什么东西没被他归置于“人”!一切胆怯的、装腔作势的,一切愚蠢的、心胸狭隘的,只要够不上成为“狼”,他一概称之为人性;而一切强大的、高贵的,只要它无法成为他的心性,只要他无法驾驭它,他一概记在狼的名下。
我们现在告别哈里,让他独自继续上路。假如他已站在不朽者之列,已抵达他视为艰难困苦之路的目的地,那么他该多么惊讶地回顾他的奔忙与迟疑,回顾他路上遭逢的荆棘遍布与曲折。他该如何对这匹荒原狼报以鼓舞的、谴责的、同情又愉快的微笑!
读到最后,我忽然想起,我曾在几周前的某天晚上写过一首同样关于荒原狼的奇诗。书桌上摊满书籍,我从纷乱的纸张中找出它,读起来:
我荒原狼奔走,奔走,
世界白雪皑皑,
乌鸦惊起,飞过桦树枝丫,
却不见一只兔,一头鹿!
我如此迷恋鹿,
倘若我能觅得一头!
我将扑倒它,撕咬它,
天下最美的佳肴!
我倾心于妩媚的鹿,
要啃噬它柔软的腿,
饮尽它浅红的血,
随后一整夜,在孤寂中哀嚎。
甚至一只兔,也叫我心满意足,
它温热的肉在夜色中甘甜适口——
啊,一切皆离我远去,
生活中可还有些许喜悦?
我的尾毛已斑白,
双眼也再无神采,
我的爱妻已亡故几载。
我独自奔走,梦想鹿,
独自奔走,梦想兔,
听冬夜凄风呼啸,
饮雪以聊慰我灼烧的喉,
将魔鬼嵌入我可怜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