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敬天
洪武元年正月甲戌。太祖将告祀南郊,戒饬百官执事曰:“人以一心对越[1]上帝,毫发不诚,怠心必乘其机;瞬息不敬,私欲必投其隙。夫动天地,感鬼神,惟诚与敬耳。人莫不以天之高远、鬼神幽隐而有忽心。然天虽高,所鉴甚迩;鬼神虽幽,所临则显。能知天人之理不二,则吾心之诚敬自不容于少忽矣。今当大祀,百官执事之人各宜慎之。”
洪武二年三月戊戌。翰林学士朱升等奉敕撰斋戒文,上曰:“凡祭祀必先斋戒,而后可以感动神明。戒者禁止其外,斋者整齐其内。沐浴更衣,出宿外舍,不饮酒,不茹荤,不问疾,不吊丧,不听乐,不理刑名,此则戒也。专一其心,严畏敬慎,不思他事,苟有所思,即思所祭之神,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精白一诚,无须臾间,此则斋也。大祀斋戒七日,前四日为戒,后三日为斋。中祀斋戒五日,前三日为戒,后二日为斋。”既进览。
太祖曰:“凡祭祀天地、社稷、宗庙、山川等神,是为天下生灵祈福,宜下令百官一体斋戒。若自有所祷于天地百神,不关于民者,恐百官斋戒不致专精,则不下令。”
又谓省部臣曰:“朕每祭享天地、百神,惟伸吾感戴之意,祷祈福祉,以佑生民,未尝敢自徼惠也。且斋戒所以致诚,诚之至与不至,神之格与不格,皆系于此。故朕每致斋,不敢有一毫懈怠。今定斋戒之期,大祀以七日,中祀以五日,不无太久。大抵人心久则易怠,怠心一萌,反为不敬。可止于临祭斋戒三日,务致精专,庶几可以感格神明矣。”
命太常著为令。
五月癸卯夏至。祀皇地祗于方丘,礼成。
太祖御便殿,谓侍臣曰:“上天之命,朕不敢知。古人有言,天命不易,又曰天命无常。以难保无常之天命,付骄纵淫佚之庸主,岂有不败?朕尝披览载籍,见前代帝王,当祭祀时,诚敬或有未至,必致非常妖孽,天命亦随而改。每念至此,心中惕然。”
十一月己巳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奉仁祖淳皇帝配位,礼成。
太祖御奉天殿,百官行庆成礼。既毕,出御奉天门,谓群臣曰:“祭祖在乎诚敬,不在乎物之丰薄。物丰矣而诚有未至,神不享焉;物虽薄而诚至,神则享之。所谓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礿祭,尝闻以德受福,未闻以物徼福者也。昔陈友谅服衮冕,乘玉辂,丰牲帛,而行郊祀之礼。彼恣行不道,毒虐生灵,积恶于己,而欲徼福于天,可乎?朕凡致祭,其实为国为民,非有私求之福。苟诚意未至,徒尚礼文,而欲徼福于己,岂不获罪于天耶?”
洪武四年十一月丙辰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礼成。
太祖谓群臣曰:“帝王奉天以君临兆民,当尽事天之道。前代或三岁一祀,或历年不举。今朕岁以冬至祀圜丘,夏至祀方丘,遵古典礼,将以报覆载之大德。惟夙夜寅威,冀精神昭格,庶阴阳和,风雨时,以福斯民。”
群臣咸顿首曰:“陛下敬天勤民,古未有也。”
洪武十年十月壬子。观心亭成。
太祖亲幸焉,召致仕翰林学士承旨宋濂语之曰:“人心易放,操存为难。朕日酬庶务,罔敢自暇自逸,况有事于天地庙社,尤用祗惕。是以作为此亭,名曰观心。致斋之日,端居其中。吾身在是,而吾心即在是,却虑凝神,精一不二,庶几无悔。卿为朕记之,传示来裔。”
洪武二十年正月甲子。大祀天地于南郊,礼成。天气清明,圣情悦豫。
侍臣进曰:“此陛下敬天之诚所致。”
太祖曰:“所谓敬天者,不独严而有礼,当有其实。天以子民之任付于君,为君者欲求事天,先必恤民。恤民者,事天之实也。即如国家命人任守令之事,若不能福民,则是弃君之命,不敬孰大焉。”又曰:“为人君者,父天母地子民,此职分之所当尽。祀天地,非祈福于己也,实为天下苍生也。”
注释
[1]越:表示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