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轻与重
1
永恒轮回是一种神秘的想法,尼采曾用它让不少哲学家陷入窘境:想想吧,有朝一日,一切都将以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且这种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这一谵妄之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永恒轮回之说从反面肯定了生命一旦永远消逝,便不再回复,似影子一般,了无分量,未灭先亡,即使它是残酷,美丽,或是绚烂的,这份残酷、美丽和绚烂也都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对它不必太在意,它就像是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一次战争,尽管这期间有三十万黑人在难以描绘的凄惨中死去,也丝毫改变不了世界的面目。
若十四世纪这两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永恒轮回,无数次地重复,那么战争本身是否会有所改变?
会的,因为它将成为一个突出的硬疣,永远存在,此举之愚蠢将不可饶恕。
若法国大革命永远地重演,法国的史书就不会那么以罗伯斯庇尔为荣了。正因为史书上谈及的是一桩不会重现的往事,血腥的岁月于是化成了文字、理论和研讨,变得比一片鸿毛还轻,不再让人惧怕。一个在历史上只出现一次的罗伯斯庇尔和一位反复轮回、不断来砍法国人头颅的罗伯斯庇尔之间,有着无限的差别。
且说永恒轮回的想法表达了这样一种视角,事物并不像是我们所认知的一样,因为事情在我们看来并不因为转瞬即逝就具有减罪之情状。的确,减罪之情状往往阻止我们对事情妄下断论。那些转瞬即逝的事物,我们能去谴责吗?橘黄色的落日余晖给一切都带上一丝怀旧的温情,哪怕是断头台。
不久前,我被自己体会到的一种难以置信的感觉所震惊:在翻阅一本关于希特勒的书时,我被其中几幅他的照片所触动。它们让我回想起我的童年,我的童年是在战争中度过的,好几位亲人都死在纳粹集中营里。但与这张令我追忆起生命的往昔,追忆起不复返的往昔的希特勒的照片相比,他们的死又算得了什么?
与希特勒的这种和解,暴露了一个建立在轮回不存在之上的世界所固有的深刻的道德沉沦,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预先被谅解了,一切也就被卑鄙地许可了。
2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得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das schwerste Gewicht)的缘故吧。
如果永恒轮回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在这一背景下,却可在其整个的灿烂轻盈之中得以展现。
但是,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巴门尼德早在公元前六世纪就给自己提出过这个问题。在他看来,宇宙是被分割成一个个对立的二元:明与暗,厚与薄,热与冷,在与非在。他把对立的一极视为正极(明、热、薄、在),另一极视为负极。这种正负之极的区分在我们看来可能显得幼稚简单。除了在这个问题上:何为正,是重还是轻?
巴门尼德答道:轻者为正,重者为负。他到底是对是错?这是个问题。只有一样是确定的:重与轻的对立是所有对立中最神秘、最模糊的。
3
多年来,我一直想着托马斯。但只是在这些思想的启发下,我才第一次真正看清他。我看见他,站在公寓的一扇窗户前,目光越过庭院,盯着对面房子的墙,他不知道他该做什么。
大约是三个星期前,他在波希米亚的一个小镇上认识了特蕾莎,两人在一起差不多只待了个把钟头。她陪他去了火车站,陪他一起等车,直到他上了火车。十来天后,她来布拉格看他。他们当天就做了爱。夜里,她发起烧,因为得了流感,在他家整整待了一星期。
对这个几乎不相识的姑娘,他感到了一种无法解释的爱。对他而言,她就像是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水漂来,好让他在床榻之岸收留她。
她在他家待了一个星期,流感一好,便回到她居住的城镇,那儿离布拉格两百公里。正是在这个时候出现了我方才提及的那个片刻,即我看到了托马斯生活关键的那个时刻:他站在窗前,目光越过庭院,盯着对面房子的墙,在思忖:
是否该建议她来布拉格住下?这份责任令他害怕。如果现在请她来家里住,她一定会来到他身边,为他献出整个生命。
要么该放弃?这样一来,特蕾莎还得待在乡下的小酒店做女招待,那他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他是想她来到他身边,还是不想?
他目光盯着院子对面的墙,在寻找一个答案。
他一次又一次,总是想起那个躺在他长沙发上的女人的模样;她和他过去生活中的任何女人都不一样。既不是情人,也不是妻子。她只是个他从涂了树脂的篮子里抱出来,安放在自己的床榻之岸的孩子。她睡着了。他跪在她的身边。她烧得直喘气,越喘越急促,他听到了她微微的呻吟。他把脸贴在她的脸上,在她睡梦中轻声安慰她。过了一会儿,他感觉她的呼吸平静了一些,她的脸不由自主地往他的脸上凑。他感到她的双唇有一股微微有点呛人的高烧的热气味。他吸着这股气息,仿佛想啜饮她身体的隐秘。于是他想象她已经在他家住了许多许多年,此刻正在死去。突然,他清楚地意识到她要是死了,他也活不下去。他要躺在她身边,和她一起死。受了这一幻象的鼓动,他挨着她的脸,把头埋在枕头里,许久。
此时,他站在窗前,回想着当时的一刻。如果那不是爱,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景?
可这是爱吗?他确信那一刻他想死在她的身边,这种情感明显是太过分了:他不过是生平第二次见她而已!或许这更是一个男人疯狂的反应,他自己的心底明白不能去爱,于是跟自己玩起了一场爱情戏?与此同时,他在潜意识里是如此懦弱,竟为自己的这场戏选了这个原本无缘走进他生活的可怜的乡间女招待!
他望着院子脏乎乎的墙,明白自己不知道这到底是出于疯狂,还是爱情。
而在一个真正的男人本可立刻采取行动的时刻,他却在责怪自己犹犹豫豫,剥夺了自己一生中最美好的瞬间(他跪在年轻女子的枕边,确信她一死他自己也不能再活下去)的一切意义。
他越来越责备自己,但最终还是对自己说,说到底,他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是非常正常的:
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
和特蕾莎在一起好呢,还是一个人好呢?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好像一个演员没有排练就上了舞台。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正因为这样,生命才总是像一张草图。但“草图”这个词还不确切,因为一张草图是某件事物的雏形,比如一幅画的草稿,而我们生命的草图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托马斯自言自语:einmal ist keinmal,这是一个德国谚语,是说一次不算数,一次就是从来没有。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
4
一天,在一次手术间歇,一个女护士告诉他有电话找他。他在话筒里听到的是特蕾莎的声音。她是从火车站打来的电话。他很高兴。但不巧的是,那天晚上他有事,只能请她第二天上他家。可一挂上电话,他又自责没有让她马上过来。他还有时间取消已定的约会!他寻思,特蕾莎在他们见面前这漫长的三十六小时里在布拉格会干什么,恨不得立即开车到城里的大街小巷去找她。
第二天晚上,她来了。她斜挎着一个包,长长的背带,他觉得她比上次见到时要优雅。她手里拿着一本厚书,是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娜》。她显得挺开心的,甚至有点儿聒噪雀跃,努力对他装出她只是偶然路过的样子,是为了一件特别的事:她来布拉格是出于工作上的原因,或许(她的话非常含混)想找一份新工作。
之后,他们并排躺在长沙发上,光着身子,已精疲力竭。夜深了。他问她住在哪儿,他想开车送她回去。她有点尴尬地回答说她正要找一家旅社,来之前把行李寄存在车站了。
前一天晚上,他还担心如果他请她来布拉格,她会来为他奉献一生呢。现在,听说她的行李寄存在火车站,他心想,在她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他之前,已把它存放在那个行李箱里,并寄存在了车站。
他和她一起上了停在房前的汽车,直奔火车站,取出箱子(箱子很大,重极了),带它和特蕾莎一起回家。
他怎么能这么快就作出决定?近半个月来,他一直犹豫不定,甚至都没给她寄过一张明信片。
他自己也对此感到惊讶。他这样做不符合他的原则。他和第一个妻子离婚有十年了,他是带着愉快的心情离婚的,就像别人庆祝结婚一样开心。于是他明白自己天生不是能在一个女人身边过日子的人,不管这个女人是谁,他也明白了只有单身,自己才感到真正自在。所以他费尽心机为自己设计一种生活方式,任何女人都永远不能拎着箱子住到他家来。这也是他只有一张长沙发的原因。尽管这张沙发相当宽敞,可他总和情人们说他和别人同床就睡不着觉,午夜后,他总是开车送她们回去。而且,就在特蕾莎第一次患流感住在他家的时候,他也没有和她一起睡。头一夜,他是在大扶手椅上过的,后几夜他都去医院的诊室,里面有一张他上夜班时用的长椅。
可这一次,他在她身边睡着了。早上醒来,他发现特蕾莎还睡着,攥着他的手。他们是不是整夜都这么牵着手?这让他感到难以置信。
睡梦中她呼吸沉重,她攥着他的手(很紧,他无法摆脱),笨重的行李箱就摆在床边。
他不敢把手抽出来,怕把她弄醒,他小心翼翼地侧过身,好仔细地看看她。
他又一次对自己说,特蕾莎是一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河水汹涌,怎么就能把这个放着孩子的篮子往水里放,任它漂呢!如果法老的女儿没有抓住水中那只放了小摩西的摇篮,世上就不会有《旧约》,也不会有我们全部的文明了!多少古老的神话,都以弃儿被人搭救的情节开始!如果波里布斯没有收养小俄狄浦斯,索福克勒斯就写不出他最壮美的悲剧了。
托马斯当时还没有意识到,比喻是一种危险的东西。人是不能和比喻闹着玩的。一个简单比喻,便可从中产生爱情。
5
他和第一个妻子一起生活不到两年,有一个儿子。离婚宣判时,法官把孩子判给了母亲,要托马斯将三分之一的薪水付给母子俩,由此保证他每月可以看儿子两次。
但每次托马斯该去看儿子时,孩子的母亲总是爽约。要是他给他们送上奢华的礼品,他见儿子肯定要容易一些。他终于明白,要付钱给母亲才能得到儿子的爱,而且这笔钱还要预付。他经常设想日后要把自己的思想灌输给儿子,他这些想法与孩子母亲的想法是格格不入的。每次一想到这个问题,他就已经累了。一个星期天,母亲又在最后一分钟不让他跟儿子一起出门,他于是决定这辈子都不要再见到他。
再说,他为什么非要牵挂这个孩子而不牵挂别的孩子呢?他和他没有任何维系,除了那个不慎之夜。抚养费,他可以严格照章支付,可用不着别人来以什么父爱的名义,让他去争什么做父亲的权利。
显然,没人能接受这种理由。父母都谴责他,申明如果托马斯拒绝把自己儿子放在心上,那他们,作为托马斯的父母,也同样不会再关心自己的儿子。为此,他们故意和媳妇保持良好关系,常在亲友面前吹嘘自己的模范态度和正义感。
没过多长时间,他就让自己从妻子、儿子,母亲和父亲处脱了身。从中给他留下的唯一东西,就是对女人的恐惧。他渴望女人,但又惧怕她们。在恐惧和渴望之间,必须找到某种妥协;这就是他所谓的“性友谊”。他常对情人们说:谁无感情投入,谁就无权干涉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惟有这种关系才能给双方带来快乐。
为了确保“性友谊”永远不在爱的侵略面前让步,就算是去看老情人,他也要隔上好一阵子。他认为这种方式无懈可击,对朋友炫耀说:“要坚持‘三’的原则:可以在短期内去会同一个女人,但绝不要超过三次;也可以常年去看同一个女人,但两次幽会间至少得相隔三周。”
这种方式让托马斯既能和老情人不断线,又能拥有许多露水情人。他并不总是被人理解的。在他这些女友中,只有萨比娜最理解他。她是画家。她常说:“我很喜欢你,因为你是媚俗的对立面。在媚俗之王国,你会是个恶魔。在任何一部美国片或俄国片里,你都只能是那种让人嫌恶的角色。”
所以他请萨比娜帮忙替特蕾莎在布拉格找一份工作。按照不成文的“性友谊”的约定,她答应尽力而为,事实上她没多久就替她在一家周刊的照片冲洗室找了一份差事。这份工作不需要特殊的技能,但让特蕾莎的地位从一个女招待上升到了一个新闻从业人员。萨比娜亲自把特蕾莎介绍给周刊社的人。托马斯心想,他从没有过比她更好的女友。
6
“性友谊”的不成文约定要求托马斯这一生与爱情绝缘。如果他违背这一规定,那他的那些情人就会马上觉得低人一等,就会闹腾。
于是他给特蕾莎弄了一个转租的单室套,她得把她笨重的箱子搬到那儿去。他想照看她,保护她,享受她在身边的快乐,但他觉得没有任何必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而且他也不想让别人知道她睡在他家里。一起过夜,便是爱情之罪证。
和别的女人一起,他从来都不过夜。要是去她们家幽会,事情很简单,他爱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如果她们来家里就麻烦一些,他得跟她们解释说下半夜他得送她们回去,因为他有失眠症,身边有人睡不着觉。这差不多是实话,但主要的原因比较糟糕,他不敢向他的情人们承认:做爱后,他有一种无法克服的需要独处的强烈愿望。他讨厌深夜在一个陌生的身体旁醒来;男女早上起床的情景让他憎恶;他不想有人听见他在浴室刷牙,两人一起亲密用早餐也无法打动他。
这就是为什么他醒后发现特蕾莎紧紧地攥着他的手时会如此惊讶!他看着她,难以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回想起刚刚逝去的几个小时的时光,以为从中呼吸到了莫名的幸福的芬芳。
从那以后,两人都乐滋滋盼着共同入眠。我甚至想说,他们做爱的目的并不是追求快感,而是为了之后的共枕而眠。尤其是她,没有他就睡不着觉。如果得一个人待在单室套(它越来越成为一个托词),她整夜都闭不了眼睛。在他怀中,无论有多兴奋,她都能慢慢入睡。他为她编故事,轻声讲给她听,或者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声音单调,翻来覆去,但却有趣,给人抚慰。在特蕾莎的脑海中,这些话渐渐化作朦胧的幻影,带她入梦。他完全控制了她的睡眠,要她哪一刻入睡,她就在哪一刻入眠。
睡着时,她还像第一夜那样攥着他:紧紧地抓住他的手腕、手指或脚踝。当他想离开又不弄醒她,他就得使点花招。他从她手中抽出手指(手腕或脚踝),这总会让她在模糊中惊醒过来,因为睡着的时候她也很用心地守着他。为了让她安静,他就塞一件东西到她手中(一件揉成一团的睡衣,一只拖鞋,一本书),而她随后紧紧地攥着它,好像那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一天,他刚哄她入睡,但她还没有进入梦乡,还能回答提问。他对她说:“好了!现在我要走了。”“哪儿?”她问。“我要出门。”他认真地说。“我要和你一起去。”她边说边从床上坐了起来。“不,我不要。我这一走就不回来了。”他说着走出了房间,到了门口。她起身跟他到了门口,眨着眼睛。她只穿了一件短睡裙,下面什么也没穿。她的脸麻木,没有表情,但她的动作很有力。他从门口走到走廊上(是楼房的公共走廊),当着她的面关上门。她猛地打开门,跟着他,在半睡眠中确信他想永远地离开她,而她应该留住他。他下了一层楼,站在楼梯口等着她。她在那儿找到他,抓住他的手,拉他回到自己身边,回到床上。
托马斯心想: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几乎对立的感情。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这可以是对无数女人的欲求)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这只能是对一个女人的欲求)而体现出来的。
7
夜半时分,她在睡梦中呻吟起来。托马斯叫醒她,可她一见他的脸,就恨恨地说:“你走!你走!”而后她给他讲了她的梦:他俩和萨比娜一起待在某个地方。一个大大的房间。正中间有一张床,就像是剧院的舞台。托马斯命令她待在一边,而他当着她的面跟萨比娜做爱。她在一旁看着,这个场面让她痛苦难忍。她想用肉体的痛苦强压住灵魂的痛苦,便用针往指甲缝里刺。“真是钻心痛!”她边说边握紧拳头,好像她的手真的受了伤。
他把她拉到怀里(她身体直抖个不停),慢慢地,她又在他的怀中睡着了。
第二天,联想到这个梦,他想起了什么。他打开写字台的抽屉,取出一叠萨比娜的信。不一会儿就找到了下面这段话:“我想在我的画室和你一起做爱,就像是在剧院的舞台。周围尽是观众,他们无权靠近我们。但他们的目光却无法离开我们……”
最糟糕的是这封信标有日期。信是新近写的,特蕾莎住到托马斯家都好一阵子了。
他顿时发起火来:“你翻过我的信!”
她没有设法否认,回答说:“是的!那把我撵出门去呀!”
但他没有把她撵出门。他看到了她,就靠在萨比娜的画室的墙上,把针往指甲缝里刺。他双手捂着她的手指,抚摸着,把它们送到唇边,吻着,好像上面还留有丝丝血痕。
但是,从那以后,一切都仿佛在暗中和他作对。几乎每一天,她都能对他隐秘的艳史了解到一点新的东西。
起初他什么都不承认。当证据再确凿不过,他便设法说服她,说他跟多个女人风流与他对特蕾莎的爱情毫不矛盾。可他的说辞前后不一:一会儿否认自己不忠,一会儿又为自己的不忠行为辩解。
有一天,他打电话约一个女友。电话挂掉后,他听到隔壁房间有一阵奇怪的声音,像是牙齿在打颤。
她碰巧来他家,而他却没有发觉。她手中拿着一瓶安定剂,正要往喉咙里灌,但她的手抖得厉害,玻璃瓶磕着牙齿直响。
他冲了过去,像是要把溺水的她救上岸。装缬草根剂的药瓶掉到地上,在地毯上弄了一大块污渍。她拼命挣扎着,想摆脱他,他紧紧按住她,有一刻钟之久,像是在她身上套了一件疯人衣,直到她安定下来。
他知道自己处在无法辩解的境地,因为这一境地是建立在完全不平等的基础之上的:
早在她发现他和萨比娜通信之前,他们曾和几个朋友一起去过一家酒吧。大家庆贺特蕾莎有了份新的工作。她离开了相片冲洗室,成了杂志社的一名摄影师。因为他不喜欢跳舞,医院的一个年轻同事就陪特蕾莎跳。他们优雅地滑入舞池,特蕾莎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美。他不胜惊讶,看到她心领神会无比精确而又温顺地配合着舞伴。这支舞仿佛在宣告,她的忠诚,她对在托马斯眼中看到的每一个热望的满足,并不一定要只维系在他托马斯一人身上,而是随时准备迎合她能遇见的无论哪个男人的召唤。谁都不难把特蕾莎和这个年轻同事想象成一对情人。正是这种极易想象的可能性在刺伤他!特蕾莎的身体在别的男人的怀中充满爱恋地紧紧抱着,这完全可以想象,而这一想法让他的心情糟透了。深夜回家后,他向她承认他很嫉妒。
这种荒诞的、由理论上的可能性所引发的嫉妒,是一个证明,证明他把她的忠诚当作了一个必要条件。可她嫉妒他那些真实存在的情人,他又怎能去责怪呢?
8
白天,她尽力(但难以真正做到)相信托马斯的话,而且尽力像以前那样,始终一副开开心心的样子。然而,白天受抑制的妒意在夜里的睡梦中倍加凶猛,每次做梦末了,必定是一场哭叫,不得不把她唤醒,才能停止。
她的梦好似变奏的主题,或像一部电视连续剧的片段,反反复复。比如有一个梦经常做,那是个猫的梦。小猫总是跳上她的脸颊,爪子伸到她的皮肤里。说真的,这种梦很容易解释:在捷克语中,“猫”为俗语,指漂亮姑娘。特蕾莎感到女人的威胁,感到所有女人的威胁。所有女人都可能成为托马斯的情人,她为此而恐惧。
还有另一类梦,梦中她总是送死。一天夜里,他把她从恐怖的叫声中唤醒,她告诉他做了这样一个梦:“那是一个封闭的游泳馆,很大。里面有二十来个人。全是女的。一个个赤身裸体,得围着游泳池不停地走。游泳馆顶上悬挂着一个硕大的篮子,里面有个人。他戴着顶宽檐帽,脸被遮住了,可我知道那是你。你不断给我们大家下令。又喊又叫。要大家边走边唱,还要不断下跪。如果哪个女人没跪,你朝她就是一枪,她一命呜呼跌进游泳池里。这时,剩下的女人会一阵哄笑,又起劲地唱起来。而你呢,你的眼睛始终盯着我们,要是我们中的哪个人做错了动作,你就又是一枪打去。游泳池里到处是死尸,漂在水面。我呢,我很清楚,我实在没有力气再做一个下跪动作了,你马上就会把我杀了。”
第三类梦做的尽是她死后发生的事情。
她躺在一个巨大的棺材里,足有搬家用的卡车那么大。身边,尽是女人的尸体。尸体实在太多了,车后门只得敞着,一条条大腿耷拉在门外。
特蕾莎惊叫着:“哎!我没有死!我还有各种感觉!”
“我们也一样,我们都还有各种感觉。”那些死尸在冷笑。
死去的女人同活着的女人笑得一模一样。那些活着的女人曾开心地笑着告诉她说,她的牙齿以后会烂,卵巢会得病,脸会长皱纹,她们还说,这完全正常,因为她们牙齿已烂,卵巢已经得病,脸上都长了皱纹。此刻,她们笑着向她解释说,她已经死了,一切都了了。
突然,她憋不住想尿尿。她叫起来:“我既然还想尿尿,这证明我没有死!”
她们又哄然大笑:“你想尿尿,这很正常!你所有的感觉,都还会持续很长时间。就像有人砍掉了一只手,但很长时间内都会感觉到手还在。我们这些人已经没有尿了,可是我们还总想尿。”
特蕾莎在床上紧靠着托马斯说:“她们都同我以你相称,好像她们早就认识我似的,像是我的同志,而我,我真害怕自己不得不永远跟她们在一起待着!”
9
在从拉丁语派生的所有语言里,compassion(同情)一词都由前缀com-和词根passio组成,该词根原本表示“苦”的意思。在其他语言中,例如捷克语、波兰语、德语、瑞典语,这个词用作名词,由相类似的前缀加“情感”一词组成(捷克语:sou-cit;波兰语:współ-czucie;德语:Mit-gefühl;瑞典语:med-känsla)。
在从拉丁语派生的语言中,compassion这个词的意思是说人们不能对他人的痛苦无动于衷;换言之:也就是人们对遭受痛苦的人具有同情之心。另一个词pitié的意思几乎相同(英语为pity;意大利语为pietà,等等),该词甚至意味着应该对遭受痛苦的人表示某种宽容。“怜悯”一位妇女,意味着处境比她好,也就意味着降贵纡尊,要与她处于同一位置。
正因为如此,“同情”这个词一般会引发蔑视,它指的是一种处于次要地位的感情,同爱情没有瓜葛。出于同情爱一个人,并非真正爱他。
而在以“情感”而非passio即“痛苦”作为词根组成“同情”一词的语言中,该词使用的意义基本相同,但是,很难讲它特指的是不好的或是一般的情感。该词的词源所包含的神秘力量给该词投上了另一层光芒,使其意义更为广泛:有同情心(同—感),即能够与他人共甘苦,同时与他人分享其他任何情感:快乐、忧愁、幸福、痛苦。因此这种同情(soucit,współczucie,Mitgefühl,medkänsla的意思)是指最高境界的情感想象力,指情感的心灵感应艺术。在情感的各个境界中,这是最高级的情感。
当特蕾莎梦见往自己的指甲缝里扎针的时候,她暴露了自己的情感,由此向托马斯表明了她在背地里曾搜查过对方的抽屉。如果另一个女人也这样做,他会永远不再理睬她。特蕾莎了解他,当她对他吼:“把我撵出门去吧!”他不仅没有把她撵出去,反而还捂住她的手,吻她的手指尖,是因为在那个时刻,他本人与她有着同样的感觉,感到了手指尖的痛苦,仿佛特蕾莎的手指神经直接连着他的大脑。
要是不具备同情心(同—感)这一魔鬼之禀赋,那必定会冷酷地谴责特蕾莎的行为,因为别人的隐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绝对不能打开别人珍藏私人信件的抽屉。可是,同情心已经变为托马斯的命运(或是厄运),他甚至觉得是自己跪在写字桌打开的抽屉前,无法让自己的目光从萨比娜书写的词句中移开。他理解特蕾莎,他不仅无力责怪她,反而因此更喜爱她了。
10
她的举止越来越粗鲁,越来越不近情理。两年前她发现了他的不忠,从此每况愈下。没有任何出路。
怎么回事!难道他就不能断绝那些性友谊吗?不能。不然定会使他撕心裂肺。他无法控制对女人的占有欲。再说,他觉得这样做也毫无用处。他这些艳遇对特蕾莎没有任何威胁,这一点他比任何人都心知肚明。他为什么非要断掉呢?这无异于放弃看一场足球赛,这样做让他觉得十分荒唐可笑。
但还能谈什么乐趣吗?他刚刚出门去同某个情人幽会,便马上对她感到厌恶,发誓这是最后一次见她。他眼前呈现的是特蕾莎的形象,他必须立即麻醉自己才能不再想她。从他认识她起,他不醉酒便无法同别的女人上床!然而,恰恰是他醉酒呼出的气味让特蕾莎更轻易地发现他不忠诚的蛛丝马迹。
他整个儿陷入了怪圈:刚出门去见情妇,马上就没了欲望,可一天没见情人,他会立即打电话约会。
还是在萨比娜那里,他的感觉最好,因为他很清楚她不会声张,他不用担心被人发现。画室里,仿佛浮现着他往昔生活的记忆,那是他牧歌般美妙的单身汉日子。
他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变化有多大:他害怕太晚回家,因为特蕾莎在等着他。一次,萨比娜发现他做爱时偷偷看表,明显想尽快草率完事。
完事后,她没精打采,光着身子在画室里走,然后站在床头尚未完成的一幅油画前,朝托马斯瞥了一眼,发现他在急匆匆地穿衣服。
他很快穿好了衣服,但一只脚还光着。他查看周围,然后四肢趴在地上,在桌子下面寻找什么东西。
她说:“当我看着你,我感觉到你同我油画中的永久主题渐渐融为了一体。两种世界的相遇。双重的展示。在放荡的托马斯的身影后,一张浪漫情人的面孔隐约可见,令人无法置信。或者反过来说吧,在一心只想着他的特蕾莎的特里斯丹的身影下,居然可以看到放荡之徒所表现出的美妙世界。”
托马斯又站起身,漫不经心地用一只耳朵听萨比娜说话:
“你在找什么?”她问。
“一只袜子。”
她和他一起在房间内寻找起来,他又四肢着地趴在桌子底下找。
“这里没有袜子。”萨比娜说,“你来的时候肯定没穿。”
“什么?我来时没穿!”托马斯看着手表叫了起来。“我肯定不会穿着一只袜子上这儿来的!”
“不能排除这种可能。近些日子,你整个儿心不在焉。你总是急匆匆的,老看表,忘记穿袜子,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他决定赤脚穿上鞋。
“外面很冷,”萨比娜说,“我借你一只袜子吧。”
她递给他一只新潮的白色长筒网袜。
他十分清楚,这是报复。是她将袜子藏了起来,以惩罚他在做爱时看表。外边天气那么冷,他也只能听她的了。他回到了家,一只脚上穿着自己的袜子,另一只脚套的是女人穿的白色长袜,袜子卷到脚踝处。
他已是毫无出路:在情妇们眼里,他带着对特蕾莎之爱的罪恶烙印,而在特蕾莎眼中,他又烙着同情人幽会放浪的罪恶之印。
11
为了减轻特蕾莎的痛苦,他娶了她(他们终于退掉转租的那套单室公寓,实际上她早就不住在那里了),还给她弄了只小狗。
小狗是托马斯同事的一头圣伯尔纳纯种母狗生的,公狗是邻居家的一头狼狗。没有人要这样的一窝小杂种,可把它们杀了,他的同事又于心不忍。
托马斯不得不在那窝小狗中挑一只,他知道,没有被选中的,是死的命。他觉得自己简直像是个共和国总统,四个死刑犯中只能赦免一个。他最终选了其中一只,是一只母的,身体模样像狼狗,可头很像那只圣伯尔纳纯种母狗。他把小狗带给了特蕾莎。她抱起小家伙,紧贴在怀里,不料这畜生尿了她一裙子。
得给它起个名字。托马斯想别人一听到这个名字,就知道是特蕾莎的狗,他想起,当初她不打招呼来到布拉格时,腋下夹着一本书。他于是提出那狗就叫托尔斯泰吧。
“不能叫托尔斯泰,因为这是个小丫头,”特蕾莎反驳说,“倒可以叫它安娜·卡列宁娜。”
“不能叫它安娜·卡列宁娜,一个女人的嘴,根本不会长得这么滑稽。”托马斯说,“不如叫卡列宁。对,卡列宁。这正是我原来一直想象的。”
“叫它卡列宁会不会造成它的性倒错?”
“有可能,要是主人总用公狗的名字来叫一条母狗,那母狗很有可能产生同性恋倾向。”托马斯说。
事情太奇怪了,托马斯预见的事情果真发生了。通常,母狗更依赖男主人,而不是女主人,但卡列宁恰恰相反。它铁了心跟特蕾莎亲。托马斯对它心怀感激之情。他常抚摸着它的头对它说:“卡列宁,你做得对,我期待你的正是这一点。那事我一个人做不到,你得帮我。”
但是,即使有卡列宁的帮助,他还是无法让特蕾莎幸福。俄国人的坦克占领他的国家十来天后,他才明白了这一点。那是在一九六八年八月,苏黎世有一家医院的院长,托马斯是在一次国际研讨会上同他结识的,他每天都从苏黎世给托马斯打电话。他为托马斯担惊受怕,主动提出给他提供一份工作。
12
瑞士那位院长的好意托马斯毫不犹豫地回绝了,这完全是因为特蕾莎的缘故。他觉得她是不想走的。况且,占领的最初七个日子,她是在一种兴奋的状态中度过的,简直像是某种幸福。她常在街上转,手里拿着照相机,还给外国记者发胶卷,那些记者争着要。一天,她胆子实在也太大了,竟然贴近一个军官,拍下了他用手枪对准游行人群的镜头,她因此而被捕,在俄军司令部关了一夜。他们甚至威胁要枪毙她。可刚一放出来,她又跑到街上去拍照。
占领的第十天,她问托马斯:“你到底为什么不想去瑞士呢?”对这一问,托马斯当然也就不感到惊奇了。
“那我为什么非要去呢?”
“在这里,他们可是要跟你算账的。”
“他们跟谁没账算?”托马斯做出一个听天由命的动作,反驳道,“告诉我,你能在国外生活吗?”
“为什么不能?”
“瞧你已准备为自己的国家奉献自己生命的样子,我在纳闷,你现在怎么能离得开呢?”
“打从杜布切克回来后,一切全变了。”特蕾莎说。
事实确实如此:兴奋的日子只持续了占领后的头七天。捷克的国家政要被俄国军队像罪犯一样一个个带走,谁也不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大家都为他们的性命担忧,对俄国人的仇恨像酒精一样,让人昏了头脑。那简直是仇恨的狂欢节。波希米亚的各城镇贴满了成千上万的大字报,有讽刺的,有挖苦的,还有诗歌和漫画,矛头直指勃列日涅夫和他的军队,嘲笑他们像是一群没有文化的马戏团小丑。但是天下没有永远不散的节日。就在这些日子里,俄国人强迫那帮被劫持的捷克政要妥协,在莫斯科签了协议。杜布切克带着这份妥协的协议,回到布拉格,并在电台发表了讲话。六天的监禁竟把他折磨得不成人样,连话都讲不出来,结结巴巴,不停地喘气,连一个句子都讲不完整,一停就差不多有半分钟。
这一妥协,倒是使国家免遭厄运,没有造成大批的人被枪决,被流放到西伯利亚,这种命运,谁不怕呢。但是有一件事很快再也清楚不过:波希米亚不得不在征服者面前下跪。这个国家将永远像亚历山大·杜布切克那样,结结巴巴,忍气吞声,仰人鼻息。狂欢节结束了。屈辱从此成了家常便饭。
特蕾莎对托马斯细述这一切,他也知道这是事实,但是在这一事实背后,还隐藏着另外的理由,让特蕾莎想离开布拉格的更主要理由:她在这里过得一直很痛苦。
她在布拉格街上冒着生命危险拍摄俄国士兵的镜头,这是她度过的最美好的日子。在这些日子里,她梦中的电视连续剧终于断了,夜里得到了安宁。俄国人用他们的坦克给她带来了安详。可现在,狂欢节结束了,她又开始害怕夜晚的到来,她想逃离那些夜晚。她发现,让她充满力量和快乐的环境是存在的,她渴望到国外去,希望找到类似的环境。
“萨比娜已移居瑞士,你一点也不介意吗?”托马斯问。
“日内瓦不是苏黎世,”特蕾莎回答说,“她在那里肯定不会像在布拉格那样让我在意。”
谁要是想要离开自己生活的地方,那他准是不快活。特蕾莎渴望移居国外,托马斯像被告接受判决一样接受了特蕾莎的这一愿望。他是身不由己,就这样没过多久,他便带着特蕾莎和卡列宁来到了瑞士最大的城市。
13
他买了一张床,安置在一间空空的居所里(他们还没有钱添置其他家具),随后便以一个年过四十、开始新生活的男人所有的一切热情,狂热地投入了工作。
他给在日内瓦的萨比娜打了多次电话。在俄国人入侵一个星期前,萨比娜碰巧到日内瓦办画展,瑞士那些爱画的人出于对她弱小祖国的同情,买了她展出的全部画作。
“多亏俄国人,我才发了财!”她在电话里边说边笑起来。她请托马斯去她的新画室看看,并向他保证,新画室与他在布拉格熟悉的那一间没有多少差别。
他巴不得去看看她,但找不到向特蕾莎解释出门的理由。于是萨比娜来到了苏黎世。她住进一家饭店。托马斯下班后去看她,他在大堂通过电话通知萨比娜,然后上楼到她的房间。她打开门,站在他的面前,修长的漂亮大腿,裸露着,除了短裤和胸罩,头上戴着一顶圆礼帽。她久久地凝望着托马斯,一动不动,一句话也没有。托马斯也待在那里,一动不动,没有言语。随后,他发现自己是太激动了。他伸手摘下她头上的圆礼帽,放在床头柜上。两人开始做爱,还是没说一句话。
从饭店回苏黎世那个家(早些天添置了一张桌子、几把硬椅、几张扶手椅和一块地毯)的路上,他自言自语,带着一种幸福感,说他这种生活方式是走到哪儿带到哪儿,就像蜗牛驮着整个家。特蕾莎和萨比娜代表着他生活的两极,相隔遥远,不可调和,但两极同样美妙。
然而,由于他总是带着自己的这种生活方式,如同割舍不了身上的阑尾,特蕾莎也就永远得做那些不变的噩梦。
他们来到苏黎世六七个月后的一天晚上,他回家晚了,到家后发现桌子上有一封信。她告诉他,她已回布拉格去。她之所以走,因为她实在没有力量在国外生活下去。她心里清楚,她在这里对托马斯来说本应是一种支持,但她知道自己没有这样的能力。当初她太幼稚了,原以为国外的生活会改变她。她以为,经历了在占领的日子里她所经历的一切之后,自己已经不再平庸,已经长大、懂事、变得勇敢,但她过高估计了自己。她成为了托马斯的负担,而这又正是她不愿意的事情。她想在不可救药之前承担后果。还请他原谅将卡列宁也带走了。
他吃了药效很强的安眠药,可是直到清晨才迷迷糊糊睡着。庆幸的是,那是个星期六,他可以呆在家里。他反反复复,对形势作了估量:波希米亚与世界其他地方的边境已经封闭,与他们离开的时候已经不一样了。电报也好,电话也罢,都无法将特蕾莎唤回来。官方怎么也不会再让她离境的。对眼下的这一切,他怎么也难以相信,可是特蕾莎的出走已是无法挽回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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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自己已经绝对无能为力,他便陷入了一种惊恐状态,但同时反倒镇静下来。没有人逼他非作出决定不可。他用不着非盯着对面楼房的墙,一边追问自己到底想或不想与她生活在一起。这一切,特蕾莎本人已经决定了。
他去饭店吃午饭。他感到很伤心,但吃着吃着,原本绝望的情绪好像放松了,仿佛绝望已经淡去,只剩下几许忧郁。他回想起与她共同度过的时光,心想他们的故事不可能会有更好的结局。即使让人来编造这个故事,也很难有别的结局:
一天,特蕾莎没有打一声招呼就来到他的家里。又一天,她以同样的方式离去了。她来时带着一个沉重的行李箱。她走时,还是带着一个沉重的行李箱。
他付了账,走出饭店,想在街上逛逛,满怀的忧郁渐渐地令他心醉。他同特蕾莎已经生活了七个春秋,此刻他才发现,对这些岁月的回忆远比他们在一起生活时更加美好。
他和特蕾莎之间的爱情无疑是美好的,但也很累人:总要瞒着什么,又是隐藏,又是假装,还得讲和,让她振作,给她安慰,翻来覆去地向她证明他爱她,还要忍受因为嫉妒、痛苦、做噩梦而产生的满腹怨艾,总之,他总感到自己有罪,得为自己开脱,请对方原谅。现在,再也不用受累了,剩下的只有美好。
星期六的夜晚开始了;他第一次独自在苏黎世漫步,深深地呼吸着自由的芬芳。在每个角落,都潜藏着诱惑。未来成了一个谜。他又回到了单身汉的生活,他曾坚信自己命中注定要过这种生活,因为只有在这样的生活中他才真正是他自己。
他跟特蕾莎捆在一起生活了七年,七年里,他每走一步,她都在盯着。仿佛她在他的脚踝上套了铁球。现在,他的脚步突然间变得轻盈了许多。他几乎都要飞起来了。此时此刻,他置身于巴门尼德的神奇空间:他在品尝着温馨的生命之轻。
(他是否想给住在日内瓦的萨比娜打电话?是否想跟近几个月在苏黎世结识的某个女人联系?不,他丝毫没有这份欲望。一旦他同别的女人在一起,他非常清楚,对特蕾莎的怀念会给他造成无法承受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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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忧郁而造成的这份奇异的迷醉一直持续到星期天的晚上。到了周一,一切都变了。特蕾莎突然闯入他的脑海:他感受到她在写告别信时的那种感觉;他感到她的手在颤抖;他看见了她,一只手拖着沉重的行李箱,另一只手用皮带牵着卡列宁;他想象着她把钥匙插进了布拉格的那套公寓的锁眼里转动,当门打开的那一刹那,扑面而来的是废弃的凄凉气息,而此时,这气息直钻他的心扉。
在这美好而忧郁的两天里,他的同情心(这一惹祸的心灵感应)在歇息。这同情心在睡大觉,就像一个矿工劳累了一个星期之后,在星期天好好睡上一觉,以便星期一有力气再下井去干活。
托马斯在给一个病人做检查,眼前的病人变成了特蕾莎。他定了定神:别想了!别想了!他自言自语:我得了同情病,所以她走了,我再也看不见她了,这倒是件好事。我要摆脱的不是她,而是同情病,是我原来没有得过、由她给我接了种的同情病!
星期六和星期日,他感觉到温馨的生命之轻从未来的深处向他飘来。星期一,他却感到从未曾有过的沉重。重得连俄国人的千万吨坦克也微不足道。没有比同情心更重的了。哪怕我们自身的痛苦,也比不上同别人一起感受的痛苦沉重。为了别人,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痛苦会随着想象而加剧,在千百次的回荡反射中越来越深重。
他不断呵斥自己,警告自己不要向同情心投降,于是同情心乖乖听从,好像犯了罪似的低下了头。同情心清楚自己滥用了权利,但又暗暗地较劲儿。因此,特蕾莎走后五天,托马斯告诉(俄国人入侵后曾每天打电话给他的)那个医院院长,说他要立即回去。他自感羞愧。他知道院长准会觉得他这样做实在不负责任,因而不可原谅。他多少次想向他倾诉一切,告诉他特蕾莎的事情,以及她留在桌子上的信。但他什么也没有做。在一位瑞士医生看来,恐怕特蕾莎的行为只能是歇斯底里的反应,让人反感。而托马斯不允许任何人觉得特蕾莎不好。
院长果真生了气。
托马斯耸了耸肩膀,说道:“Es muss sein. Es muss sein.”
这是借用的话。是贝多芬最后一首四重奏最后一个乐章的两个动机:
为了让这几个字的意义绝对清晰明了,贝多芬在最后一个乐章上方标注了如下字眼:“Der schwer gefasste Entschluss”——细加掂量的决断。
一提到贝多芬,托马斯觉得已经回到特蕾莎身旁,因为当初是她逼他非买下贝多芬的那些四重奏和奏鸣曲唱片。
再说,这一提实在及时,完全出乎他的想象,因为院长是音乐迷。他带着清澈的笑容,轻轻地用嗓子模仿贝多芬的曲调:“Muss es sein?”非如此不可?
托马斯又说了一遍:“对,非如此不可!Ja,es muss s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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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巴门尼德不同,贝多芬似乎将重当作某种正面的东西。“Der schwer gefasste Entschluss”,细加掂量的决断与命运之声(“es muss sein!”)联系在一起;重、必然和价值是三个有内在联系的概念:必然者为重,重者才有价值。
这一信念产生于贝多芬的音乐,尽管责任可能(或者大概)应该归于贝多芬的阐释者,而不是曲作者本人,我们大家今天都多多少少分享这份信念: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人的伟大在于他扛起命运,就像用肩膀顶住天穹的巨神阿特拉斯一样。贝多芬的英雄,是托起形而上之重担的健将。
托马斯开车向瑞士边境驶去,我在想象,满怀忧伤、一头乱发的贝多芬本人,正在指挥着当地的消防员乐队,为他演奏着一曲名为《Es muss sein!》的告别流亡进行曲。
但是不久,他穿过捷克边境后,迎头而来的却是一长列俄国坦克。他不得不把车停在一个十字路口等着,坦克队伍过了足足半个小时。一个吓人的坦克兵穿着一身黑军装,站在十字路口指挥车辆,好像波希米亚的所有道路都只归他一个人似的。
“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托马斯重复着。但是,他很快又开始怀疑:真的非如此不可?
是的,要是留在苏黎世,想象特蕾莎一个人待在布拉格,这实在让他受不了。
那他将遭受同情心多长时间的折磨?整个一生?整整一年?一个月?或只是一周?
他怎么能知道呢?他又怎能证明这一点?
在物理实验课上,任何一个中学生都能验证科学假设的准确性。但是,人只有一次生命,绝无可能用实验来证明假设,因此他就永远不可能知道为自己情感所左右到底是对还是错。
打开公寓门时,他正在思考上面的问题。卡列宁迎面跳到他身上来,重逢时刻竟是这样轻易来到。投进特蕾莎怀抱的欲望(他在苏黎世上车时分明还感到这份欲望)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俩面对面站在雪原中央,冻得瑟瑟发抖。
17
从占领第一天起,俄国飞机便整夜整夜在布拉格城市上空飞。这种声音托马斯已经不习惯,实在难以入睡。
他在已经入睡的特蕾莎身边辗转反侧,想起若干年前在谈及无关紧要的话题时她对他说过的话。他们当时谈到她的朋友Z,她声明说:“如果我没有遇到你,我肯定会爱上他。”
当时,这番话曾将托马斯抛入莫名的忧郁之中。确实,他突然醒悟到,特蕾莎爱上他而不是Z,完全出于偶然。除了她对托马斯现实的爱,在可能的王国里,还存在着对其他男人来说没有实现的无数爱情。
我们都觉得,我们生命中的爱情若没有分量、无足轻重,那简直不可思议;我们总是想象我们的爱情是它应该存在的那种,没有了爱情,我们的生命将不再是我们应有的生命。我们都坚信,满腹忧郁、留着吓人的长发的贝多芬本人,是在为我们伟大的爱情演奏《Es muss sein!》。
托马斯想起特蕾莎谈Z朋友时说的话,发现“她”生命中的爱情故事并非建立在“Es muss sein”之上,而是建立在“Es könnte auch anders sein”上面,即“别样亦可”……
七年前,在特蕾莎居住的城市医院里,偶然发现了一起疑难的脑膜炎,请托马斯所在的科主任赶去急诊。但是,出于偶然,科主任犯了坐骨神经痛病,动弹不得,于是便派托马斯代他到这家外省医院。城里有五家旅馆,可是托马斯又出于偶然在特蕾莎打工的那家下榻。还是出于偶然,在乘火车回去前有一段时间,于是进了旅馆的酒吧。特蕾莎又偶然当班,偶然为托马斯所在的那桌客人提供服务。恰是这六次偶然把托马斯推到了特蕾莎身边,好像是自然而然,没有任何东西在引导着他。
他回到波希米亚是因为她。如此必然的决定依赖的却是这样偶然的爱情,七年前如果不是科主任犯了坐骨神经痛病,这一爱情根本就不会存在。这个女人,这个绝对偶然的化身,现在就睡在他的身边,在睡梦中深深呼吸着。
已经很晚了。托马斯感到自己的胃开始痛起来,每逢绝望的时刻,他都会胃痛。
特蕾莎的呼吸有一两次变成了轻轻的鼾声。托马斯感觉不到自己丝毫的同情心。他唯一感觉到的,是胃中央的压迫和归来的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