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仙传——传记文学的瑰宝
作为传记文学作品的仙传
前面介绍先秦神仙观念发展情形,说到在《楚辞·远游》篇里已出现王乔、赤松、傅说、韩众等仙人名字;《山海经》里那些操“不死之药”的“巫彭”之类的“巫”也具有神仙性格;秦始皇派遣燕人卢生寻找的羡门、高誓也是仙人。《汉书·郊祀志》记载汉成帝(前32—前7在位)末年谷永上疏,对秦汉以来的造仙情形有一段概括说明:
秦始皇初并天下,甘心于神仙之道,遣徐福、韩终之属多赍童男童女入海求神采药,因逃不还,天下怨恨。汉兴,新垣平、齐人少翁、公孙卿、栾大等,皆以仙人黄冶祭祠事鬼使物入海求神采药贵幸,赏赐累千金。大尤尊盛,至妻公主,爵位重累,震动海内。元鼎(前116—前111)、元封(前110—前105)之际,燕齐之间方士瞋目掔,言有神仙祭祀致福之术者以万数。其后,平等皆以术穷诈得,诛夷伏辜。至初元(前48—前44)中,有天渊玉女、巨鹿神人、轑阳侯师张宗之奸,纷纷复起……
这样,战国后期至秦汉成为造仙活动的兴盛期,许多有名有姓的仙人就这样不断地被创造出来。这显示神仙思想的新发展,对于神仙幻想向神仙信仰的演进起了关键作用。出现有名有姓的仙人,必然创作、流传出有关他们的传说,是为后来仙传的滥觞。
仙人是如闻一多所说的想象或半想象的人物,其队伍构成与佛教的佛、菩萨等全部作为超然存在的神明有所不同。即以两部重要仙传《列仙传》、《神仙传》所记录为例,除了众多被陆续创造出来的仙人,还有许多本是见诸史籍的真实人物,大体包括这样几类:一类是历史上的名人如吕尚、务光、范蠡、介子推、东方朔、刘安等;一类是古代传说人物如黄帝、江妃二女、巫咸、彭祖等;一类本来是方士、道士之类具有宗教性格的人如老子、关令尹、墨子、张道陵、葛玄、左慈等,被附会以神秘行径,等等。这几类人大多在史书上有记载,本来富于传说色彩,被“改造”成神仙。这些“人”与全然出自幻想的神灵不同,无论是行为还是形象都保持相当浓厚的现实品格。
对于推动仙传文学创作发挥重大作用的还有被称为“地仙”的一类人。前面说到,“仙”字的本义是飞升,东汉刘熙《释名》写作“仙”,表示“老而不死曰仙。仙,迁也,迁入山也”。这个人旁的“仙”字体现了观念上的重要演变:仙人不只是居住在虚无飘渺的东海仙岛或遥不可及的西极昆仑,而是在九州大地的名山上;进而形成道教的“洞天福地”说,其中活跃着一大批“地仙”。《抱朴子内篇·论仙》和《金丹》分别说:
按《仙经》云:上士举形升虚,谓之天仙;中士游于名山,谓之地仙;下士先死后蜕,谓之尸解仙。
其经曰:上士得道,升为天官;中士得道,栖集昆仑;下士得道,长生世间。
所谓“天仙”、“天官”,当然是超越人世间的;而“地仙”则“长生世间”;所谓“尸解仙”(尸解是道教宣扬的一种成仙方式,即死后遗其肉体仙去。王充《论衡·道虚》上说:“所谓尸解者,何等也?谓身死精神去乎,谓身不死得免去皮肤也……如谓不死免去皮肤乎,诸学道死者骨肉俱在,与恒死之尸无以异也。”如被诛杀或战死,则称为“兵解”),则被说成是成仙的一种具体形态。“尸解仙”也属于地仙之类。此外还有“谪仙”,即“天仙”获罪,被谪罚降临到人间。如此等等,就有许多仙人如凡人一样,活动在人间,形貌、言动与凡人无异。这实际在观念上体现了道教关注人生的现实性格,也反映神仙信仰“现实化”和“人生化”的总体趋势。陆续创造出来的大量活动在人世间的仙人为撰作相关故事提供了的良好素材。他们有生缘来历、生平事迹,其中包括许多神奇故事。他们的传记即仙传就这样被创作出来。仙传里有形象而生动的人物描写,有奇妙而神秘的故事情节,成为一种特殊类型的传记文学作品。作为宗教文书,它们是通俗感人的宣教材料;作为富于情趣的故事传说,又可当做文学作品欣赏。在仙传编撰过程中,宗教宣传与文学创作二者得以相互交流与促进。
东晋葛洪说到东晋时期见于记载的仙人已近千,可见战国以来“造仙”活动声势之浩大、成果之丰富。这近千人中相当一批人有他们的事迹或“传记”。在《隋书·经籍志》里,记述佛、道人物的著作归在《史部·杂传类》,即当做史书的一类,其中属于仙传的二十余种。早期仙传作品多数已经散佚,只有少数流传至今。另一些相关内容或在其他文献里存有片断,或内容可据其他作品考见。现存这类作品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是两部,署名汉刘向的《列仙传》和东晋葛洪的《神仙传》,都是集传体。两部书可看作是东汉、魏晋时期神仙传说的总结性著作,也是仙传文学奠基性的代表著作。又晋宋时期结集一批上清派仙真传记,如《太元真人东岳上卿司命真君传》、《清虚真人王君内传》、《紫阳真人周君内传》、《吴猛真人传》、《许逊真人传》、《许迈真人传》、《杨羲真人传》(以上均见《云笈七签》)等。直到唐宋及其以后,新的仙传仍被陆续创作出来,但其价值已不可与前期作品同日而语。其中今有传本、比较重要的有《洞仙传》、《续仙传》(五代沈汾)、《三洞群仙录》(宋陈葆光)、《历代真仙体道通鉴》及其《续编》、《后集》(元赵道一)等,属集传体;《华阳陶隐居内传》(唐贾嵩)、《太华希夷志》(元张辂)等,是个人专传;唐末五代杜光庭的《神仙感遇传》专门辑录仙人感遇故事,《墉城集仙录》辑录女仙传记;还有教主老子“传记”,本来对老子的“仙化”从西汉已经开始,道教形成后附会更多相关传说,后来出现《老子变化经》(敦煌写本,一般认为形成于汉末,六朝时增饰)、唐尹文操《玄元皇帝圣纪》、宋贾善翔《犹龙传》、宋谢守灏《混元圣纪》等,都是道教徒创作的教主老子传记。这林林总总的仙传大都被当做道教经典归入后来编辑的《道藏》之中。
就仙传的性质说,首先是宗教圣书,是道教经书的一类。而作为传记文学创作,其特征又十分突出。从其内容看,基本是出于悬想的虚构;即使那些真实历史人物的传记,作为“仙人”、“仙事”的基本框架也是虚构的。这是和一般史传不同的,也和佛教的僧传不同。佛教的僧传记载高僧、名僧,是真实人物(有个别例外),当然记述中有神秘、想象成分,但基本是作为现实人物来叙写的。仙传则基本是想象的产物。在具体写法上,仙传的构想往往又被置于现实生活的结构之中,即把出自构想的仙人、仙事当做事实来记载,从而形成仙传内容悬想与真实相交杂的特征。这样,在中国古代文学重写实、重教化的传统中,仙传创作在内容、构思、人物塑造和表现手法等方面体现鲜明的特点,作为特殊一类传记文学作品,取得一定的艺术成就,也造成相当的影响。
仙传兴盛的魏晋南北朝正是中国小说体裁的草创时期。在文学史上,这一时期的叙事作品被归纳为志怪(例如干宝的《搜神记》)和志人(例如刘义庆的《世说新语》)两大类。记载佛、道奇闻异事的笔记杂说被归入志怪类。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曾利用专章讨论“释氏辅教之书”。而如前指出,在传统典籍著录分类里,佛、道的僧传、仙传被归入到史书中的史传类。实际它们的内容更多出自作者的悬想,即体现突出的文艺创作性质。数量相当多的佛、道传记理应在文学史上占据一定位置。而从文学创作角度看,比较起来,仙传所塑造的神异诡秘的人物形象,它们高度悬想的构思方式,它们创造的独特的意象、事典,它们的修辞、语汇、表现手法等等,都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取得了相当大的艺术成就,对于后世各种体裁的文学创作造成的影响也是相当广泛、深远的,因而值得从文学创作角度加以认识,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