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李劍國
我在研究唐前古小説和唐傳奇的過程中,一直關注雜傳這一文體,因爲它和雜史一樣,與小説存在着天然的密切聯係,雜傳常遊移於史傳與小説之間,成爲史學史與小説史上一道特别景觀。雜傳的這一特殊品格是可以解釋的,因爲文言小説——或曰古體小説——本來就是從史書分化演進而成的。所以與其説雜史雜傳與小説有着天然的密切聯係,不如倒過來説更爲準確,更能顯示歷史演化的邏輯關係。明人陳言曾説:“正史之流而爲雜史也,雜史之流而爲類書、爲小説、爲家傳也。”(《潁水遺編·説史中》)只不過在小説蔚爲大觀之後,從小説反顧雜史雜傳,乃又發現它與小説的血緣關係而已。
雜傳一詞,就現有文獻來看最早出現於《漢書·藝文志》,《六藝略》孝經類著録《雜傳》四篇,原是書名。後來進入圖書分類學,成爲史部的一類。劉宋祕書丞王儉編纂私人書目《七志》,其《經典志》中有雜傳一類(《隋書·經籍志序》),嗣后梁阮孝緒作《七録》,《記傳録》十二部中也有雜傳一部(《廣弘明集》卷三《古今書最》)。《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皆因之。《新唐書·藝文志》改稱雜傳記,《崇文總目》稱作傳記,劉知幾《史通·雜述》篇則稱作别傳,其實並無多大差别。但竊以爲雜傳一詞最爲精當,一個“雜”字道出此種文體的體制和内容特徵——龐雜不典,真虚雜糅,有别於正史的傳記。
正史的傳記體制始創於太史公的《史記》列傳,但在《史記》之前已有雜傳,我們至少可以舉出戰國的《穆天子傳》和秦漢間的《燕丹子》,都是因人記事,見其終始。《隋志》雜傳類序敘述雜傳産生和興盛的具體過程稱:
古之史官,必廣其所記,非獨人君之舉……是以窮居側陋之士,言行必達,皆有史傳。自史官曠絶,其道廢壞。漢初始有丹書之約,白馬之盟。武帝從董仲舒之言,始舉賢良文學。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善惡之事,靡不畢集。司馬遷、班固,撰而成之,股肱輔弼之臣,扶義俶儻之士,皆有記録。而操行高潔,不涉於世者,《史記》獨傳夷齊,《漢書》但述楊王孫之儔,其餘皆略而不説。又漢時阮倉作《列仙圖》,劉向典校經籍,始作《列仙》、《列士》、《列女》之傳,皆因其志尚,率爾而作,不在正史。後漢光武,始詔南陽,撰作風俗,故沛、三輔有耆舊節士之序,魯、廬江有名德先賢之贊。郡國之書,由是而作。魏文帝又作《列異》,以序鬼物奇怪之事,嵇康作《高士傳》,以敘聖賢之風。因其事類,相繼而作者甚衆,名目轉廣,而又雜以虚誕怪妄之説。推其本源,蓋亦史官之末事也。載筆之士,删採其要焉。魯、沛、三輔,序贊並亡,後之作者,亦多零失。今取其見存,部而類之,謂之雜傳。
劉知幾《史通·内篇·雜述》亦云:
賢士貞女,類聚區分,雖百行殊途,而同歸於善,則有取其所好,各爲之録。若劉向《列女》,梁鴻《逸民》,趙採《忠臣》,徐廣《孝子》,此之謂别傳者也。
雜傳的撰述風氣始於西漢末劉向,大盛於六朝。《隋志》著録雜傳二百一十七部,除去結末《宣驗記》以下三十六部“序鬼物奇怪之事”的志怪小説集,尚有一百七十一部,數量極衆。少數是單篇傳記,如《東方朔傳》《清虚真人王君内傳》等,主要是“類聚區分”的類傳,有先賢、耆舊、烈士、高士、逸民、孝子、忠臣、良吏、名士、文士、童子、列女、美婦人、高僧、列仙等名目,還有不少記述家族人物事蹟的家傳。再翻開《太平御覽經史圖書綱目》,光單篇人物别傳就多達一百一十種,還有類傳五十多種。所謂“作者甚衆,名目轉廣”,誠不虚也。
雜傳盛行的同時還有雜史,劉知幾《史通·雜述》篇説的“史氏流别,殊途並騖”,主要是雜史雜傳的發達。《隋志》雜史類序描述雜史的發展,指出雜史從“體制不經”到“迂怪妄誕,真虚莫測”的變化過程。雜傳亦然,“體制不經”和“真虚莫測”也同樣是雜傳的兩個基本特點。本來歷史書寫講究“傳信”,如劉勰所説“貴信史也”(《文心雕龍·史傳》)。實際情況遠不是這樣,他批評説:“然俗皆愛奇,莫顧實理,傳聞而欲偉其事,録遠而欲詳其跡,於是棄同即異,穿鑿傍説,舊史所無,我書則傳,此譌濫之本源,而述遠之巨蠧也。”一般作者並非史官,没有條件掌握國家圖書檔案,而文人們又深受《左》《國》《史》《漢》的影響,撰史似乎成爲他們的天性,這樣也就只能從野史傳聞中獲取歷史材料。再説即以《史》《漢》正史而論,也含有一些傳説成分,並非是百分之百的“信史”。我曾多次做過一個演講,題目是《傳説與歷史:傳説的歷史化與歷史的傳説化——以西施爲中心》,强調所謂歷史本來就是由信史和傳説構成的。個中原因,就是歷史的書寫者們中間有太多的不遵循史學“傳信”原則而又熱衷於操觚的人——也就是孟子、班固説的“好事者”(《孟子·萬章》《漢書·東方朔傳》)。
雜史雜傳的“譌濫”,反映着歷史的虚化,虚化意味着史書品格的部分喪失,於小説來説,則是小説元素的增長乃至於小説作品的産生。雜史雜傳的這種非驢非馬亦驢亦馬的特殊情況,使目録學家普遍感到分類的困難。元初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一九五《經籍考》雜史類引鄭樵語曰:“古今編書,所不能分者五:一曰傳記,二曰雜家,三曰小説,四曰雜史,五曰故事。凡此五類書,足相紊亂。”馬端臨自己也指出:“蓋有實故事而以爲雜史者,實雜史而以爲小説者。”又引《宋兩朝藝文志》云:“傳記之作……而通之於小説。”明焦竑《國史經籍志》也説雜史“體制不醇,根據疏淺,甚有收摭鄙細,而通於小説者”(卷三雜史類序),“雜史、傳記皆野史之流……若小説家與此二者易溷,而實不同”(傳記類序按語)。後來《四庫全書總目》小説家類二跋語亦稱:“紀録雜事之書,小説與雜史最易相淆。”凡此都强調了小説和雜傳雜史界限的模糊性。
戰國《穆天子傳》曾被胡應麟看作是“小説濫觴”(《少室山房筆叢》卷三四《三墳補逸下》)。《四庫全書總目》把它歸入小説,章學誠也認爲《穆天子傳》“小説之屬也”(《文史通義》卷六《和州志列傳總論》)。《燕丹子》則被胡應麟稱作“古今小説雜傳之祖”(《少室山房筆叢》卷三二《四部正譌下》),譚獻也説它是“小説家之初祖”(《復堂日記》卷五)。這説明雜傳誕生之初就先天地具備了明顯的小説品格。
自然並不是所有雜傳都可視爲小説之屬。從歷史内容虚實程度的角度,從敘事方法的角度,即“史筆”和文學敘事的差異程度,來考察魏晉南北朝大量的雜傳作品,不難看出,雜傳呈現出三種形態:一是基本上屬於史書體系的雜傳;一是小説品格和史書品格兼而有之的中間狀態,前者較强者或可稱之爲準雜傳小説;一是雜傳體的小説作品。——以我的分類方法而言,其中以單篇體制即所謂“散傳”出現者如《趙飛燕外傳》《漢武内傳》《神女傳》等,屬於雜傳小説,以類傳體制出現者如《列仙傳》《神仙傳》等,則爲雜傳體志怪小説。自然這三種狀態的區劃無法進行定量分析,靠的是感覺——在閲讀經驗中形成的感覺。當我們懷着不同的閲讀期待——史傳的或小説的不同期待,去閲讀和感受具體雜傳作品時,經驗大抵會告訴我們它有着什麽樣的屬性。
“非史策之正”(《隋志》雜史類序)的雜史雜傳,多爲採擷傳聞的“傳疑”之作,於史學來説或許是“巨蠹”,但即便是已被視爲小説的作品,由於作者們往往懷着“拾遺補闕”的目的,其史料價值仍是不可低估的,作者們的取材比史官更爲廣泛,涉及社會的各個方面和各個階層。再者,人們並不滿足於瞭解人物事件的歷史真相,也需要瞭解諸如信仰、習俗、人的心靈世界等等文化層面和情感層面的東西,而這些即便在虚化的歷史書寫中也常常具有真實性。而雜傳虚化和文學化爲小説和準小説,實在是小説的幸運,歷史虚化現象越嚴重,小説受益就越多。魏晉南北朝小説之所以繁榮,即與人物和史實的廣泛傳説化和虚幻化分不開。從小説史角度考察漢魏六朝雜傳,還會發現,衆多單篇雜傳小説與唐傳奇有着淵源關係。胡應麟説“《飛燕》,傳奇之首也”(《少室山房筆叢》卷二九《九流緒論下》),倘若把《飛燕》理解爲單篇雜傳的代表的話,他的説法可以成立,漢魏六朝雜傳小説及準雜傳小説,正是唐傳奇尤其是單篇傳奇文的一個重要源頭(除此還有志怪小説的源頭)。《太平廣記》“雜傳記”中收入十四篇單篇唐傳奇,以“雜傳記”稱呼傳奇文,再清楚不過地表明雜傳和傳奇的血肉關係了。
漢魏六朝雜傳是我長期思考的一個問題,在自己的論著中也常常從小説視野審視雜傳。雜傳數量巨大,總想作一全面清理,但抽不出手來無法實現。在我的研究生涯中,常把一些題目交給學生去做,漢魏六朝雜傳研究這個題目正是如此,是由學生熊明博士完成的。
熊明1998年考入南開跟我讀博士學位,碩士讀的是中國史學史,轉行文學。常説文史不分家,這或許正可成爲他的一個優勝之處。在商談博士論文選題時,我建議他做漢魏六朝雜傳,他完全同意,如他在論文《敘論》開頭所説:“此一選題,最初導源於對唐人傳奇淵源的思考。”可見他也有同樣想法。他很勤奮,如期拿出四十多萬字的論文,名曰《雜傳與小説:漢魏六朝雜傳研究》,答辯會上受到充分肯定,2004年由瀋陽遼海出版社出版。爲了進一步擴展和深化研究,熊明就這一題目於2007年申請到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經三年努力完成結項,成果包括《漢魏六朝雜傳輯校》和《漢魏六朝雜傳研究》兩大部分。本來當初在撰寫博士論文過程中,已經開始了對漢魏六朝雜傳的蒐集梳理,以之作爲研究的文獻基礎,這個路子是非常正確和有成效的。幾年過去,最終完成了《輯校》的補充修正工作,包括三百餘種雜傳,以此爲依據,《漢魏六朝雜傳研究》也作了許多重要修改。此二書將由中華書局同時出版,這一事情本身就是對熊明博士這項研究成果的高度肯定,無須多説。
對照《漢魏六朝雜傳研究》的新稿和舊版,基本框架雖一仍舊貫,但材料引用、内容論述、標題設置及行文書寫都有許多變化,修改之處比比皆是。最重要的修改大致有兩個方面,一個是由於有《輯校》的基礎,對雜傳作品的考證和論述也更爲準確完善,作品引文也多有調整。例如對謝承《會稽先賢傳》的討論,文中介紹魯迅輯本,輯入八人事蹟。舊版稱魯迅輯本有遺漏,《太平廣記》卷一一引《會稽先賢傳》孔愉事,《白孔六帖》卷一三引《會稽傳》孔愉事,當亦是謝承《會稽先賢傳》佚文。新稿删去這一段,而易作:“不過,魯迅也有誤輯,《太平御覽》卷七○九《服用部一一·薦席》引‘董昆’事,影宋本作《會稽先賢贊》,四庫本作《會稽先賢傳》,當據影宋本定其爲《會稽先賢像贊》之文,而魯迅誤輯入《會稽先賢傳》。今檢諸書徵引,得七人事蹟,即:嚴遵、沈勳、茅開、陳業、淳于長通、闞澤、賀氏。”董昆條則經考證辨析,歸入賀氏《會稽先賢像贊》中。再一个方面就是補充了許多新的内容。如《敘論》三《興盛與散佚:漢魏六朝雜傳的文本生態》及四《關注的缺失:漢魏六朝雜傳的研究現狀》都是新增的章節。又如舊版第三章第四節《兩晉類傳》中《習鑿齒〈襄陽耆舊記〉》一節重新改寫爲《顯揚郡望:習鑿齒與〈襄陽耆舊記〉》,置於本章第二節。此節詳盡考證了習鑿齒的家世、生卒年、生平行跡、著述,對其爲“顯揚郡望”而作的《襄陽耆舊記》——兩晋雜傳中“郡國之書”的代表性作品,也作出深入細緻的分析論證。重要的補充修改還很多,此不贅述。
熊明在《敘論》中説明自己的研究方法,首爲文獻學的方法。我一向認爲,文獻的運用是古代文學研究的第一要義,任何研究都必須以文獻資料爲根柢,捨此莫辦。熊明的這部著作很充實很厚重,全得力於他强烈的文獻意識和相當紮實的文獻功底。三百多部散佚的雜傳作品一部部去弄,與雜傳直接間接相涉的古今文獻資料一點點去看,不偷懶不走捷徑,孜孜矻矻,鍥而不捨,這對於年輕學人來講實屬難能可貴。自然,文獻學不是唯一的方法,熊明還提到比較研究、微觀考論與宏觀解析相結合、史學觀照與文學觀照相結合的方法,這些都是很必要的觀照點和着力點。文學研究畢竟不是堆砌材料,文學現象在弄清事實的基礎上最終需要作出切合歷史語境的闡釋和評價,因此理論的概括、觀點的表述是必不可少的,只不過我以爲理論應當是樸素的、實在的,理論不是玩概念游戲,觀點應當從材料中産生。熊明此作正是這樣。如他對雜傳概念的界定和範圍的廓清,以及雜傳分類和類别的文體説明,如他對雜傳從萌芽到形成到興盛的历史過程的清晰梳理,如他對雜傳作品既考察它的史學特徵,揭示它的史學價值和意義,同時也考察和强調它的文學内藴特别是小説品格,探尋它對唐人傳奇的孕育作用,凡此都顯示着他的理論思維能力和樸實無華的真知灼見。
熊明這項研究本是因對唐人傳奇淵源的思考而展開,仍屬於小説史研究範疇。因此他在論述中處處不忘這個基本前提,非常注意在小説/傳奇視野下觀照雜傳。在結末的《餘論》中,他概括出傳奇的宗祖譜系圖式:正統史傳—漢魏六朝雜傳—唐人傳奇,進而又修正爲:正統史傳—泛雜傳(漢魏六朝雜傳、漢魏六朝志怪)—唐人傳奇,認爲“這樣當更近於歷史的真實與實際”。他描畫的這個雜傳—傳奇模式,簡潔明快地概括出傳奇的淵源和演進邏輯。結論雖非首創,但他第一個用大量的雜傳文本證明了它,仍還是創造性的傑出工作。
2002年,熊明的論文由遼海出版社出版前向我索序,作爲導師義不容辭。那時我正在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做合作研究,倉促間只作一短文塞責。如今十年過去了,又給《漢魏六朝雜傳研究》作序,除歎佩熊明“十年磨一劍”的執著和辛勞外,更爲他的新成績深感欣慰。這次序言寫得長了一些,以補曩昔未能盡言之缺憾。
2012年7月15日寫畢於釣雪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