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鹿肉
锋利的石斧携带着巨大的力量,一口气划开了血肉之躯,结结实实击中了斑点鹿的脑袋。
伴随着血液喷溅,这头肥硕的鹿终于倒在了地上,一动也不动。
保险起见,威廉姆斯还是上前狠狠补了两木棍,待其没有一点反应了才放下心来。
“哈,哈。”威廉姆斯大口喘着粗气,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终于,终于可以吃上肉了。
威廉姆斯的眼神也是稍稍变化,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两人欢快地哼着歌,将属于他们的战利品抬回营地。
这头鹿相当肥硕,放在肩头的感觉大概在160千克上下。
即使是两人,要将其搬回遥远的营地也不是简单的事情。但威廉姆斯感受着自己担负的沉甸甸血肉,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
这时候你就让威廉姆斯再背一头,我想他也是十分乐意干这份苦活的。
他们工作远远没有完成,想要食用一条鹿,将其捕获仅仅是一个开始。
两人花了半个小时将死鹿搬回营地,把鹿吊了起来挂在了树上。
当然,威廉姆斯这样做并不是有什么特殊癖好,这可是威廉姆斯小时候跟村中老人学来的。
在动物死后,动物体内的血可能会渗透到肉里,从而形成各种血块和血脂,会使肉吃起来变得特别腥臭。
另一方面,鹿血是大补之物,自古以来就是宫廷皇族、达官显贵治病健身的珍品,以其为主的复方制品被称为仙家服食丹方。
威廉姆斯想攒下来做成血豆腐,也可以大饱口福,做成各种菜品味道都不错。
没想到威廉姆斯小时候看着大人杀了这么多家畜,在长大后就去大城市工作了,也是再也没有见到这副场景了。
自己第一次宰杀动物,居然是在穿越后的这几天。
对于野外求生者来说,一具动物尸体的价值极高。
鹿肉营养丰富,含富含蛋白质和脂肪,胆固醇含量比牛肉低百分之三十左右,且氨基酸含量丰富。
鹿皮是优良的皮革原料,鞣制后异常坚韧、柔软,可制成高档服装和皮件,还可制造擦试精密仪器的必备物品。
而其中梅花鹿的鹿茸,更是价格高昂的名贵中药材。
鹿筋可以制成弓弦,鹿骨则可以制成各种工具。
宰杀的过程必须非常小心,才能将一头鹿的最大价值发挥出来。
拿着锋利的石斧,皮可找到它的胸骨,从胸骨到胯部进行切割,刺穿兽皮和皮下隔膜。
皮可的动作很小心,在切开血肉的同时丝毫没有刺破内脏。
沿着肚子中心将其一分为二,甚至连皮毛都完整的剥落了下来。
从胯部开始,皮可取出内脏,与此同时切开连接内脏与脊柱之间的隔膜。
相较于血肉,一头鹿的内脏更为难以保存,为了最大程度的利用这来之不易的食物,两人决定先食用内脏。
不仅是动物内脏,肉类食物在天气比较暖和的季节都放不了多长的时间,按照当地的气温威廉姆斯估算,大概两天这肉在野外就要发臭了。
这样的话,把过剩的肉类食物晒干用来备用是十分有必要的。
现代保持肉类新鲜的方法往往是采用腌制处理,这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在肉中加入足够的盐,盐分可以使细胞中的水分充分析出变得干燥。
然而,这些步骤会降低食物价值,而且会使肉变得很咸使人吃了后觉得恶心,甚至生病。
最重要的是,他们两个没有这么多盐。
两人当即决定将鹿的血肉被挂在架子上用篝火烘干制成烟熏肉,这种做法不仅美味而且易于保存。
拿着锋利的石斧,皮可将鹿肉一块块分割下来,而威廉姆斯则负者将这些肉做成肉条,一根根摆放在烟熏炉上烘干。
伴随着烘干过程中大量的血水滴入篝火,霎时间烟尘大作,将肉条都变成了灰色。
不过威廉姆斯丝毫不担心,小时候他听家中的老人说过,草木灰是最干净的东西。
草木灰裹上了肉条,也可以防止肉条和空气中的霉菌接触发生霉变。
接下来只要将其放在太阳下晒个几天,待其变硬变地易碎的时候,就可以放在坑里或者袋子里面了。
这时候不论是拿来焖汤,或者是放在烤架上,都是可以再度加热食用的,而且肉质也十分不错。
威廉姆斯叹气道:
“唯一遗憾的是没有孜然。”
没有人可以拒绝在烤肉上洒上孜然和辣椒粉,特别是在野外,如果再有一些辣椒粉和胡椒粉就更好了,我直接暴风吸入剁脚脚绝绝子。
待树枝上的内脏由肉红色变为深红,威廉姆斯就迫不及待将其拿下,大口地撕咬起来。
煮开的动物内脏十分具有嚼劲,特别是鹿肠子,那可是威廉姆斯洗了好几个宇宙小时才洗干净的。
动物肝脏的营养极其丰富,最突出的就是其中富含的铁和维生素A。
几口肉下肚,威廉姆斯苍白的脸都变得有了血色。
这是威廉姆斯一个星期以来吃得最饱的一次,这几天靠着各种小浆果和抓来的小鱼填肚子,威廉姆斯也变得越发消瘦,连嘴唇上都没有多少血色了。
他这时候才知道古代生活的肉类多么来之不易,现代养殖业是多么强大。
每一个光鲜亮丽的学校背后,都需要一座极其发达的养殖场做支撑。
就在忙着处理鹿肉之时,两人完完全全沉浸在喜悦之中。
他们没有意识到,营地里的血腥味已经吸引来了危险的东西,在黑暗中已经接近了威廉姆斯的小小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