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励后昆:张永和纪念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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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呈请云南省教育厅发给津贴事函原文题名为《云南教育司关于唐山大学查照有关核发滇籍生张永和津贴事的公函》(1922年10月),云南省档案馆藏,档号:1106-005-01305-007。收录时标题略加简化。

二号滇籍学生张永和为呈请发给津贴事。查定章本校滇籍生,月给津贴十元,领取手续须具保证书及入学状况表。今特将保证书及入学状况表寄上并呈校内耑函证明,乞查核,按发津贴,以资济助。此呈

云南省教育厅厅长钧鉴。

张永和谨具

民国十一年十月十一号

(19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