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次愉悦的密谋
想象一次穿越巴黎的美食漫游,那些鲜活的过去与充满活力的当下交织在一起,编织出伟大巴黎人是如何享受生活的图景——这座城市对食物、美酒、外出就餐和娱乐的热情贯穿了几个世纪。这些,就是这本书的内容。
很久以前,这种对美食和美酒的爱恋为巴黎赢得了“世界美食之都”的称号。1976年,我还很年轻,第一次来到巴黎,就品尝到这个城市带给我的乐趣。十年之后,1986年春,我成为一名全职美食家,在凯旋门附近的第17区一幢无电梯公寓的七层住下了。一卸下行李,我马上就开始在地图上标出巴黎的美食据点——市场、商店、餐厅以及咖啡馆(它们成了我的第二个家)。
作为一个热爱吃、喝以及探索城市的人,我的目标是让生活变成一次永无止境的寻宝之旅,潜入这座光之城(City of Light)的历史断层——从古代高卢和恺撒的艰难时期,到纷繁多元、拥有像超级明星一样的大厨的现在。这本书要记录的就是这种愉悦的,有时候是调侃的、玩世不恭的个人化的寻宝心得。
40多年前的那个11月,当第一阵寒冷袭来,我意识到巴黎令人赞叹之处:它的当下无不沉浸在过去之中。但我当时只有18岁,还无法理解这些物质的、历史的以及文化的元素的交汇——从而置巴黎高于其他伟大的美食之城的地位,例如罗马、马德里、伦敦、纽约以及上海——是如何发生的。
1976年,我在巴黎的第一次正式午餐,当然是大吃一顿。我选了位于蒙马特高地的一家老式小酒馆,远离圣心大教堂的喧闹。我一直觉得圣心大教堂像一个表面粗糙不平的白色婚礼蛋糕,上面顶着一个长着鳞片的章鱼头穹顶。小酒馆有一股烟草味儿,还有葡萄酒味儿、放置久了的啤酒味儿、烤奶酪味儿,夹杂着一股馨甜的爽身粉和香水味儿——巴黎人似乎对肥皂和水过敏。吧台上有一个不常见的金属置物架,上面陈列着很多硬心煮蛋。我兴致勃勃地观察着四周。一个头发灰白的男人剥掉鸡蛋的壳,一阵狼吞虎咽后,又灌了一杯白葡萄酒下肚,然后不时地拿某人的花销开玩笑——也许他说的是我?
我独自坐在小酒馆外的露台上,研究一块像我的脚那么长的法棍三明治,它正躺在圆桌上的一个白色茶碟里。天空中飘着蒙蒙细雨。我朝三明治里面瞥了一眼,看见火腿、奶酪和腌渍小黄瓜。越过三明治,在朦胧的视线中,是一片像罐头盒的山形墙屋顶和远处漆黑的教堂尖顶。我沉醉在这种氛围中,三明治似乎是次要的了。
印象最深的是辣眼睛的芥末,它很可能来自第戎,要用一把木勺从一个白瓷罐子里挖出来。女侍者向我示范怎样用勺子把酱抹在面包上,而不是火腿和奶酪上。这是我第一次吃饭时被纠正错误,以后还碰到了很多次这样的示范。
现在想想,那根法棍也许是用冻面团烤的,火腿、奶酪、芥末和腌菜都是从冰柜里,从布满灰尘的架子上拿下来的。我当时并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也不会介意。我,爱上巴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