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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家政服务法律常识
社会对同一事物普遍存在的日常共识即为常识,而法律常识就是公民在法治社会的日常生活中需要知道的各种常识,例如,哪些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哪些又是法律设定的义务;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就一部具体的法律而言,如果是公权力范畴并维护国家利益的,那就属于“公法”,如宪法、刑法等。反之,涉及私人权利并以保护个人权利为中心的法律,即为“私法”,如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随着国家与社会的进步,一部分法律明显具有保障社会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权益的特征,如劳动法、反垄断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金融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
在家政学的视野下学习、了解、掌握家政服务法律知识,对于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的消费者、家政服务行业的管理者等在内的所有机构与人员都非常重要。由于我国建立了与实施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现代化相匹配的完备法律制度,结合家政服务业的行业特点,从家政服务与管理的法律常识学起,将有助于在服务管理的过程中学习法律权利、法律义务的概念,了解各种行为的底线与红线,诚实信用、遵纪守法,依法促进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化、法制化发展。根据法律常识的性质与分类,本章将从公法、私法与社会法三个角度来列举和解读家政服务相关的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