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哲思:献给青年律师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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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是如何走上律师之路的

19世纪初叶,法国杰出的思想家圣西门说:“法律本身从来不是目的,而只能是一种手段。”我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认为这只是我谋生的手段,还谈不上是我人生的事业和工作的目的。

我的“律师梦”

我生长在农村,是在农村和乡镇完成的小学和初中教育。1980年6月,初中毕业考入了师范学校,普师4年。1984年6月毕业,从事普通教育工作7年。期间教过高中三年级《辩证唯物主义常识》,教过小学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还教过初中《法律常识》。这7年也是我人生极为苦闷、惆怅和无奈的7年。因为那时正值青春期和成长时期,其中的苦辣酸甜,个中滋味是难以言状的。记得当时我写了一首《自嘲》诗:“流年残事绕梦萦,前途遥望叹空声;春秋半点笔墨写,留给他人作笑评。”

由于当时的环境和处境,从教育战线“调走”“改行”的念头和想法伴随始终。我记得是在1987年间萌发的考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想法,1988年做的“律师梦”;1990年4月,由教育战线从事普通教育工作“改行”到国有企业党委宣传部门从事理论宣传工作;“改行”目的达到,“律师梦”暂时“搁浅”。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中国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受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和生活窘困的压力,我的“律师梦”又不得不重新燃烧起来,“律师梦”或许是生存之梦。1993年,我报考了律师职业资格考试并紧张地复习了3个月,10月参加考试;1994年8月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书;1995年5月,到律师事务所执业,取得了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梦”实现了,从此,我走上了律师之路。

我的“律师之路”

在从事社会律师职业生涯的同时,我依然从事国有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这或许是我工作的特殊性。

圆法律专业梦。我毕竟不是学法律专业的,因从事国有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需要,1998年参加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师范学校毕业后,我虽然自1986年7月在黑龙江省教育学院政治教育专业在职函授本科学习了5年,但不属于法律专业。为了补短板,2003年5月参加了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自学考试,本科又学习了5年,也算圆了法律专业梦。

这些年,从事律师工作,我的体验是累在学习上,而不是办案子上。因为学习不到位,不掌握丰富而前沿的法律知识,案件定性不准,法律关系把握不准,没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业务水平是办不好案件的。学习是办好案件的前提和保障,学习就是工作,办案子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这些年对我来说是“燃血求知”,是“自学烦恼”。“认识你自己”“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改变命运,知识造就人生态度,知识决定人生高度。

这些年,我从事律师工作,也深知社会关系的重要性。钱列阳律师说,“一个好的律师,三分之一是学者,三分之一是商人,三分之一是社会活动家。这三门课程考试的总分就是作为合格律师的总分”,此话是有道理的。可我以往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学习上了,或许是为了补原本不是法律专业的课。我现在商人不是、社会活动家更不是,最多是半个“学者”,这还是自以为是。

这些年,在所属的城市区域内,我办了一些知名的案件,效果不错,有一定的影响,评价也好。从事律师工作,最无奈的是经常面对司法环境和执法环境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是常有之事。目前,我国正在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律师执业将会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

我的律师之路纯粹是我个人的奋斗之路。“我宁愿靠自己的力量打开我的前途,而不愿求有力者垂青”。(法国文学家雨果《悲惨世界》)

27年做律师职业工作告诉我:律师职业,起初绝不是人生的目的,而是谋生的手段。我的律师之路,可谓是艰辛之路、坎坷之路,也是学习之路、奋斗之路;回过头来,品味一下,虽有幼稚的一面,但更多的是成熟的一面;在同人当中,我有成就,也有荣耀。现在看来,风风雨雨几十载,奔奔波波不寻常。

27年的律师工作,思考很多,感悟很多。从青年变老年,黑发变白发。于是,我有了“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的感叹。

我的人生,可以说是律师人生,也是法律人生。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人生最终的价值在于觉醒和思考的能力,而不只在于生存。”于是,有了想写一本以“一个律师的哲思”为主题创作的想法。此作亦是我人生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