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哲思:献给青年律师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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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

“寂寞的欢愉。”

早就有写点儿什么的想法。外人和家人听了都觉得有些可笑。有人曾说,“写作就是考问自己的灵魂”是“寂寞的欢愉”,“痛并快乐着”。通过这次写作我深有体会。

因曾从事过教育工作,毕竟写过教案。因喜欢哲学,在20世纪90年代正值全国上下掀起“学哲学、用哲学”的热潮之际,也为报纸或杂志写过多篇哲学方面的小文章。又因曾从事过理论宣传工作,还写过一些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文章。还因曾从事过秘书工作,竟然有一段时间主要为领导写报告和讲话稿。多年来,从事律师工作,必然涉及法律文书的草拟和写作,这是律师必备的基本功,写还是能写一点儿的。过去谁要是能在报纸或杂志上发表点儿文章,特别是能出本书,是了不起的事。可是,现在写作出书的人太多了,变得平常了,也良莠不齐了。互联网上什么都有,遇事找“度娘”,没有几个人买书看。时间一长,我的感触是:看网络东西只是“片段”,读一本书才是完整的、系统的。

从事律师工作后,写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是工作的需要。律师文书是律师法学功底、文字水平、实务经验、诉讼技巧的浓缩和载体,特别是辩护词、代理词对案件处理结果有相当大的影响。我也写了很多自认为很满意的代理词、辩护词。有些法官说,我写的代理词、辩护词像“论文”。这些年来也得益于我写的辩护词、代理词,也正因此,才得到一些法官的认知和认同。所以,早就有把自己代理过的案件所写过的代理词,为被告人辩护过的案件所写过的辩护词“编撰”一下的想法,也出本书,算是多年律师工作劳动与智慧的结晶。想法有了,但没有去做。因为读者不了解案情,不知审判过程,即使读了我的代理词、辩护词,了解的也只是形式上的东西,而不掌握案件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我认为出这样的书意义不大。

耐不住寂寞的我,还是想写点儿什么。在国有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多年,同时在社会上从事执业律师工作多年,总有一些工作经历和社会阅历。虽然达不到资深律师的要求,还算是一个历尽沧桑的律师,总会有些思考、有点感悟吧?于是萌发了写本关于一个律师的思辨方面书籍的想法。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曾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作为我,没有什么高学历,还是一个校外的法学生。我没有在中国大城市执业律师的工作经历,没有办理过具有全国影响的“高新”的案件。在小城市执业多年的我,只能说是一个乡土的、本土的平民律师。但是不管怎样,同是律师,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是一样的,对中国法律的思考和对中国律师的思考应当是一样的。

平时我喜欢读一些有关律师执业方面的书,读一些关于法律方法论方面的书。认识到:问题和方法是任何一项研究的两个基本元素。我很欣赏一位哲人说的话,他说这一辈子有两把钥匙,一把是思路,一把是方法。思路和方法是解决问题的两把钥匙。关于思考,重要的是怎样思考,而不是思考什么。多年来积累了一些关于律师方面的素材,对办理过的案件有过一些思考,对于我来说有必要把这些东西“编撰”一下。我要说的是,这本书只是“本体论”而已,不谈及律师办案的技能、技巧问题。这本书只是对律师有关问题个人的一些思考与感悟,或者是个人体会。

很多人,特别是在社会上有一定权位的人,退休后或者晚年,总想写个“回忆录”啥的,写个人的经历和大事件,写出自己的荣耀和教训,以至于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豪迈,或者有“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的感叹。我生活在平凡的世界里,是一个平凡的人,是一个乡土的、本土的平民律师,没有那种豪迈或感叹。宋代文学家苏东坡有首诗写得好:“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这首诗写出了人生的感慨。

“编撰”代理词、辩护词是没有意义的,“回忆录”是不适合我的,还是把多年的“胡思乱想”写出来吧,也算是一名中国执业律师对自己多年的执业生涯交出的一份答卷。英国作家莎士比亚说,世界是舞台,人是演员。今天,我当一回演员,不能不说这本书咀嚼了他人的精华,但也不能排除我的总结和思考。《三国演义》中司马懿说过,我挥剑只用了一天,但我磨剑却用了二十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如果这份答卷对同人有所裨益和启迪,那将是我莫大的荣幸和自豪。

王晓灵

202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