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与时间(第一卷):瞬间与永恒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序言 如何向时间发问

“人们坚决认为,如果没有书,知识就不存在了”——理解这句开场白,似乎一点儿都不困难,但鸡尾酒里为什么有现象学呢?这句问话是激发起萨特写作《存在与虚无》的灵感。我的意思是说,理解这句开场白,其实非常困难,它含有普通人无论怎么使劲儿想,都不会想到的隐蔽前提。是的,哲学家天赋的才华,类似一个隐晦而灵活的强迫性神经官能症患者,他把简单而现成的定论复杂化。哲学家总是使劲地连续追问“为什么”,把构成一个句子、段落、一本书的所有结构拆得七零八落,然后用放大镜细细查看。那么,哲学家是在用自己一生的经历追求知识吗?他是以自己比别人知道得更多而感觉幸福吗?我认为绝对不是!

三个概念构成了上述开场白句子的精髓:书、知识、存在。概念的主要功能在于逻辑,也就是给事物分类。这种分类至少暗含了两个关键思想:第一,它是其意思已经被定义了的抽象观念;第二,分类已经意味着逻辑。这两个关键思想,是文字文明(或者更狭义地说,属于印刷术时代)所共有的,它形成一种特有的思维方式,哲学家们赋予这种特有的思维方式以普遍性的精神品格,哲学术语,称其为“逻各斯”。这种逻各斯式的思维方式,是伴随书面文字的文明而产生的,它从此使口语服从书面语。在印刷术时代,即使不识字的人,其思维方式,在广义上也是“书面语式”的(书面语或文字的精髓,在于它的意思是抽象的,即使抽象性不如字母文字的汉字,其实也是一种抽象的表意文字,而非简单的象形或“图画”文字),否则,他就无法与人交流思想,甚至无法生存、成为一个傻人。文字天然就是理性的、一般的、说理的。也就是说,文字的最基本功能,在于解释世界。如果抽去了文字的解释功能,我们就会觉得其不知所云,从而文字的本来意义也就不复存在。质言之,逻各斯所代表的“书面语文明”最基本的说话方式,即“这是什么”——这是一句问话,但其中已经包含答案了,即无论其如何回答这句问话,它总是一种观念性或概念性的回答。

当我们说语言成为人类的第二天性时,其实主要指的是文字。如上所述,文字不仅意味着文学,更主要的在于文字意味着抽象符号。逻辑甚至数学,都是建立在广义上的文字思维基础上的。但是,所有这些,与时间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可以换个角度说同样的问题,这就是卢梭在《爱弥儿》中深刻的洞见:自从文字取代了活生生的口语或肢体语言,“谎言”就取代了真实。如果我说自己身体某处疼痛,在倾听者那里,早已习惯于从词典里获得“疼痛”一词的准确解释。谁也无法阻止我此刻在说谎,因为事实上我的身体一点也不痛(当然,口语也具有撒谎的能力,但用文字说谎更具有冰冷性和普遍性,因为文字不具有口语的腔调、节奏、热情等等因素,而这些因素暴露出真实,它们往往构成谎言的天敌。换句话说,与口语相比,用文字说谎更容易使人相信,人们下意识地认为写在书里的话就是真的)。文字与时间的关系,在于文字中的任何因素,只要一经判断,就像骰子落地一样有了选择、其意思就已经完成。因此,文字只能似乎写得活灵活现,但文字的本质,就像中国俗语说的:充满书呆子气。印刷术时代的文字是“冷”的文明,是与死板、停滞、安静、贫乏、机械为伍的文明;信息时代是印刷术文明全面落伍的时代,是“热”文明”的时代,是与速度、灵动、流动、神奇、生命、创新连接一起的时代。卢梭的《爱弥儿》中,已经隐含了这种见解的萌芽形态。

信息是没有书的“语言”,信息语言突破了文字的界限。从互联网追溯到语言文字:尽管信息不一定非得以狭义的语言文字表现出来,但文字肯定是信息最基本的表现形态,这里已经有时间哲学问题,当我们不仅把“文字”与“信息”理解为两个意思已经完成了的概念,而是在时间绵延之中理解其含义的转变时,我们发现这两个“时间因素”之间的关系是不对称的、非线性的。

有趣而意义深刻的是,哲学家们也声称20世纪是哲学向“语言转向”的时代。无论是欧洲大陆还是英美哲学家,几乎无不以“语言哲学家”的面貌示人。“以往的哲学都只是在解释世界”(马克思语),换句话说,语言是哲学之家(海德格尔的说法是“语言是存在的家”)。说哲学从“存在”(或本体论)问题开始,与说哲学从“语言”问题开始,意思其实是一样的。但在“以往的哲学”中,尽管也讨论时间,却是无时间的哲学,“存在”或语言问题,掩盖了时间问题。怎么掩盖的?在古典哲学家看来,像其他一切哲学范畴一样,“时间”是一个具有观念性质的抽象概念。但是,19世纪中后期以来,一批一流的西方哲学家认为,时间不是古典哲学家们眼中的“观念”,时间不是概念,或者隐晦一点说:时间乃“不是概念的概念”——将后者引入哲学或引入生命与“存在”,这是“古典时间观”与“现代时间观”的分界线。尽管赫拉克利特、奥古斯丁、康德等人的“时间观”已经含有“现代时间观”的某些因素,但是从后者角度,从古希腊到19世纪中叶,“主流哲学”中的时间概念,却是“无时间”的,这是一个极其尖锐的元哲学问题,它对传统哲学本身形成严峻挑战,以至于现代哲学区别于从前哲学的主要标志,就在于时间观上的革命:克尔凯郭尔对瞬间与重复的描述、尼采所谓“永远回来”的命题、柏格森的绵延概念、胡塞尔关于内在时间直觉、詹姆斯关于意识流的描述、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勒维纳斯的“他者”、福柯的“异托时”概念、德里达的“延异”或解构等等,无一不深深刻上了时间烙印。

为什么现代哲学家认为古典时间观是“无时间”的?主要因为19世纪中叶之前的古典哲学的主流,强调同一性而忽视差异性,在谈到差异时,总是把差异归结为诸多对立统一的哲学范畴,而且在这些成对的范畴中,那些趋向于不变的或暗中忽视时间作用的范畴起着主要作用,例如本质支配现象、必然支配偶然、永恒支配瞬间、原因支配结果,如此等等。与此相应的是,古典哲学其实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哲学,所谓“主体”“自我意识”形形色色的“主义”或“立场”,都是意识形态的同义词——再相应的,进一步说,诚如马克思所言,以往的或古典的哲学只在于解释世界。我认为,这里所谓“解释”,正是从诸多含义不变的(意思已经确定了的)点或概念出发并在相互之间进行不违反形式逻辑规则的推理过程。因此,解释的基础仍旧是同一性或同一律,也就是“不变”或忽略时间因素。于是,“现在”成为时间的原型形态,“过去”是曾经的“现在”“将来”是即将发生的“现在”,以至于“太阳底下永无新东西”,偏离总要纳入正轨。柏拉图的理念论恰如其分地总结了这种“永远的现在”之情形,这种时间观同时是整个古典哲学史的“时间主线”,现代哲学家把这种古典时间观称为“线性思维”。换句话说,在这种线性思维支配下,询问时间与询问being(“是”或“存在”)是一个意思,必须把时间凝固为“是”或“现在是”,也就是“已经是”。现代哲学在时间观上的革命,就在于不仅要使哲学中真正“有时间”,而且使时间因素在哲学中起支配作用。按照我本人近年来的理解,也就是时间的“非概念化”(非逻辑化、非意识形态化)。为了实现这个愿望,哲学家们或者反对“非此即彼”以凸显瞬间的悖谬性(克尔凯郭尔),或者声称“永远回来”的绝对不是同样的事情(尼采),或者用“绵延”的质量思维反对用空间的数量思维理解时间(柏格森),或者通过质疑“存在者”而凸显此在(dasein)所隐含的别一种时间(海德格尔),或者把意识消解为无意识过程(弗洛伊德),或者纳入内直观过程(胡塞尔),或者宣称要从时间出发描述死亡(勒维纳斯的思想,这很像是“圆的方”中的时间),或者像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眼中的时间(德勒兹),或者认为我们永远不能用“是”判断时间因为我们永远在时间之中而不能从时间之河中跳出来成为时间的旁观者(德里达),或者在把时间瞬间化的同时又把同时性理解为“同时”在性质上的多样性(福柯与结构主义思潮)。使旧哲学震惊的是,现代哲学家坚持时间的“非概念化”(相当于给being画叉,使其含义模糊不清)并非等同于“非理性”,因为理性绝不是一个样子的。

在超越了古典时间观之后,线性思维被真正的差异思维所取代。这不啻哲学领域里的强烈地震,它在形式上的直接后果,就是旧有的哲学概念开始被一批“不是哲学概念”的“哲学概念”所取代(这里的“取代”或“置换”本身就是现代哲学时间观的重要术语),例如“悬置”或“加括号”或“好像”(胡塞尔)、深度无聊或死亡(海德格尔)、他者(勒维那斯)、痕迹(德里达),而瞬间、偶然性、例外、思想事件这些术语,在现代哲学的时间观中,也不再处于哲学的边缘。所有这些,很像把原来处于哲学边缘的因素变成哲学研究的主题,使哲学从解释“天上的世界”返回体验活生生的生活世界。广义上的现代哲学中的时间观,包含了一切偏离上述线性思维的“非线性思维”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偏离、意外、不确定性、非对称性、无法预知性等,这与20世纪以来自然科学时间观乃至文学艺术领域时间观的变革,是同步对应的,它们同步发展,相互影响。

在被同一性和永恒性所统治的古典时间哲学观念中,“瞬间”似乎什么都不是,它不存在,因为“瞬间”时时有脱离同一性的危险。但是,“瞬间”才构成真正的时间要素,因为它不是重复而是出新。瞬间与瞬间之间的差异,不是数量差异而是本质差异。因此,瞬间与瞬间之间不可以相互还原,时间不是以线性的形式出现,而是以中断的连续性方式出现的,这才是时间绵延的真正内容。换句话说,时间不再像是一条沿着过去、现在、将来的顺序流淌的“河流”,而是形如分岔一样的网络。时间流或历史流的要害,在于其过程中的偏离活动而非必然性的因果关系或命运之类。瞬间与瞬间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不存在所谓“优先视点”),即每个瞬间都可能成为“关键时刻”。

因此,同时性的多样性成为“时间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即时间上是同时的,但其中所发生的内容是不同时的或性质多样的,就像此时此刻世界上发生着匪夷所思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它们之间无法通约、毫不对称、互相之间不可理喻。也就是说,时间不仅是康德所谓的纯粹直观形式,时间自身是有内容的,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体。时间的“内容性”之可能性,只有将瞬间看成是构成时间的真正要素的情形下,才有可能被揭示出来,即“瞬间”乃是时间的内容性之最充分的表达。决不能把时间的瞬间化理解为一种被凝固或冻结了的时间,因为古典哲学观在时间问题上的根本失误,恰恰在于将某个瞬间产生的念头凝固化或永恒化,各种所谓“主义”(即“优先视点”或“优先视角”)或目的性、对象性思维,所谓必然的因果关系之类,都是将瞬间的念头永恒化的产物。这就像把人变成雕像而非活生生的个人。与此相关,现代“时间哲学”的另一重要内容,是对“时间”作“非概念”的理解,既然时间的要害在于瞬间,而瞬间与瞬间之间性质又每每不同,因此瞬间与瞬间的关系,就犹如勒维那斯所描述的“他者”之间的关系,这种抵制“线性”或“连续性”的倾向,潜在着抵制透明交流的可能性,甚至抵制语言与逻辑,这种抵制使我们对时间的考察倾向于直觉而不是语言。

对时间的“非概念”理解并不排斥理性,甚至也不排斥“概念”一词,因为理性和概念都不只有一种模式或类型。在这个意义上,我继承理性直觉与自由意志的启蒙传统,并在“后现代思想”背景下将其发扬光大。时间的真正内容在于其瞬间性(就像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真正内容在于从“此在”理解存在),其延伸的意思是,“当下”是瞬间与当场的融合,这里已经包含了空间观念的改变。时间的“瞬间化”理解,使时间变得破碎。同样,空间也可以被分割为不同性质的“小块空间”。换句话说,空间和时间一样也是“不连续”或“不统一”的,这并非来自乌托邦式的想象而来自一种真实,数学与几何学意义上的“黎曼空间”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从科学上已经对此作了充分证明,其真实性又犹如福柯的“异托邦”概念所描述的实例(一个公墓所埋葬的人是曾经生活在不同时代和地区的,这里同时包含了时间与空间因素)。时间的“瞬间化”理解,将使原本处于古典哲学所排斥的概念在现代时间哲学中获得正面理解。

以上“瞬间”的不可交流性,将以积极的思想态度去肯定类似“圆的方”的悖论。换句话说,悖谬现象距离生活世界(人性、性灵、行为,等等)更近,问题的答案或可理解性,是从有问题而无答案或不可理解性出发,以“赌博”的方式判断(或“选择”)出来的。在这个意义上,时间问题天然具有神秘性。时间的“瞬间化”理解,使我们不得不创造一批新的“哲学概念”。而且将被一批“家族相似”的词语延伸开来。例如:悖谬、独白、亲自性、突发性、无端性、不确定性、事件、纯粹偶然性、绝对个性、唯一性、微妙精神、非“现成”或非“已经”性、绝对任性或任意性、不可还原性或创造性、正在、直接性、沉醉或包括绝望在内的广义上的“纯粹热情”、他者、差异、置换、关系、不可能性,如此等等。将这些词语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具有“哲学社会学”意义上的“时间哲学”体系。与此同时,以上将时间做“瞬间化”的种种理解,在偏离传统哲学轨道的同时,也许可以成为哲学新思想的“精神发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