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河南濒危曲种的类型与价值
第一节 濒危曲种的界定
近年来,濒危曲艺问题已广泛地受到我国音乐学家的重视,成为当代曲艺界共同关注的热点。学界对濒危曲艺所面临发展局面的严峻性有了共识;对濒危曲艺与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认识日益深入;以记录保存濒危曲艺为主旨的课题在不同层面和范围先后开展。这表明,濒危曲艺已成为曲艺研究的一个新的重要领域,越来越多的学者加入这一问题的讨论和实际工作之中。
首先,最重要的问题仍然是如何界定濒危曲种。对此,研究小组综合了各项因素共同核定的主要界定标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地域内曲种的普及率,如果该曲种的发展及流传地区都已不为人知,并呈扩大趋势,则走向濒危边缘。
2.曲种演出者的数量及年龄段分布比例,如果只有50—70岁年龄段的若干艺人在从事演出活动,青少年已失传,表明已有濒危先兆。
3.曲种的演出市场及场次,如果该曲种即使存在,但已经丧失演出可能的,或者说已经没有演出市场及受众群体,说明这个曲种的功能已严重衰退,已经面临无法以其自然状态生存与发展,正走向濒危。这与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有着密切联系。
其次,造成濒危曲种的因素是什么?濒危曲种之所以濒危,既有曲种外部因素,如社会生活方式的变迁、娱乐的多样化、审美变化等;又有曲种自身的因素,如曲种音乐、表达内容和演出形式不能适应社会需要等。
1.艺术属性,大多濒危曲种的传承历史已有百年以上,历经数代艺人的创造和发展,已然形成独立、严谨的艺术架构,并具有较原始的历史文化和艺术特征及独具一格的审美特征和艺术价值观。
2.地域属性,濒危曲种是集一个地域内历史、社会、文化、人民生活的综合体现,是地域内形成的自然艺术形态,反映了地域内厚重的人文主义精神,具有不可复制的属性,更不可冠以“一种模式”进行研究。
3.文化属性,濒危曲种的发展史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变迁的体现,拥有深厚文化的濒危曲种是在民族文化艺术的自然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是扎根于最朴实的民众的喜怒哀乐中形成的,它随着艺术这一载体在历史的演变中,积淀和保存了地域人民最丰富的精神文化内涵。
以上基于两个角度六个方面对濒危曲种进行了界定,但怎样对待濒危曲种呢?濒危曲种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已面临着濒灭、消失的局面,但谁也不能规定若干个艺人去维持面临濒危的曲种。对研究小组来说,当前的任务是尽快地记录和保存面临濒危曲种的音乐、唱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