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序
法理学乃法律思想之凝结,殊难以教材形式编写之。从根本上讲,法理学思想散见于历代思想家们的论著之中,而一切所谓法理学教材只不过是对这些论著之思想的复述和整理。自然,本教材也是这样一种复述和整理的产物。尽管如此,我们这些编写者们仍然不敢对法理学之题材有丝毫的怠慢,而尽力以专业的标准对待法理学所涉及的论题。
这样一种追求也许并没有完全顾及学习者的兴趣。一切初入法理学之门的人均渴望法理学极尽简明,要求作者删繁就简、抽丝剥茧,透露思想之光点。实际上,历史上只有那些在思想和文字上均达到炉火纯青地步的大学者才有可能满足我们的些许愿望。比如,本人心仪的德国法哲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曾在1945年为海德堡的学生写过一篇不足千言的短文《五分钟法哲学》,以优美的文字将自然法和法律实证主义思想精义作了经典的表述,一时引为楷模。我辈资质远未及此等境界,欲以五分钟之限说尽法理学之学,恐怕亦甚为困难。不如退而守拙,尽力以平实手法呈展专业知识和问题。
为引领学生进入法理学思维之门径,本教材在结构安排上进行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尝试。每章正文前列名言、警句若干,意在让学生借助智者们的微言大义把握所涉主题之要旨。正文内时而插入一些“案例”,欲帮助读者直接感受生动的社会生活事实之中所蕴含的法学道理。每章学习完毕设计多少不等的“研习活动”,旨在激活学生对法理学理论和问题讨论的兴趣,试图使参与思考、分析和讨论的每个人都能够共享法理学智慧、方法和技术所带来的精神愉悦。但愿这样的方式逐渐为学习者适应,并产生编者无心插柳而柳成荫的奇妙效应。
全书编写工作的分工为:
舒国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导论、第五章;
陈景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第一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
王莉君(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第二章、第三章;
梁迎修(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法学博士):第四章、第七章;
蒋传光(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六章、第十二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
柯华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八章;
王夏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第十三章。
参与教材编写的作者大多与本人有经年问学交流之谊,志趣相投,心系法学。华庆、景辉、夏昊为政法大学同事,传光、莉君和迎修亦曾在法大求学数载。他们现在学有所成,业有专攻,可以说这本教材是大家齐心协力、取精用弘之成果。对他们的贡献,本人深表谢意。同时对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为本教材的顺利出版所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
舒国滢
2005年5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