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在这里我们所要介绍的是伍三本人的经历,他本来也不是瘸子,至于为什么会成为一个瘸子,那就是后话了。
他所出生的地方是一个叫做北河的小县城,经济并不发达,所以理所当然的,也就赚不到什么钱,对于他们来说,一个月两三千的薪酬就已经算是不错的待遇了。
因为穷,因为家长大多没什么文化,教育条件又跟不上,对这里的孩子们来说,他们所看到的也大多是没读过书的反而成了老板,读书读出来的大学生反而成了打工仔。
所以,当他高中毕业时,他已经不打算继续去读书了,他知道父母的难处,特别是他爹骑着两百块的电动摩托每天往返煤矿去赚钱,他母亲所有的所谓化妆品也只有两瓶护肤水,他看不下去了,也不打算继续吃着他们的血长大。
所以他决定要去外面打工了,总可以趁年轻给自己攒点东西,也好孝敬家里点,让父母享享福,他看着自己的臂膀上沉甸甸的肌肉,那是常年干农活练出来的,也是他自信的来源。
从北河县外出打工的人大概有几个派别的区分,一派是家里有点小钱,但外面没什么关系的,于是就会多带点钱在身上,也好打点关系,给自己“通通路”,一种是家里有钱有关系,那也就用不着带太多钱在身边了,毕竟关系都已经打通,对正常入职来说那些苛刻的要求也就已经是相当于走过场一样了。此外第三类就是像他这样的,家里没钱没关系,那成功与否就看命了。
人们常说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但对他来说这一步就已经失败了——他的生活费被骗光了,那个时候他刚刚离家一个月,在一个砖厂里找了份装卸的活儿,因为用不惯搬砖的大镊子,他索性就直接上手去一块一块把砖垒上去,但又因为这样效率太低,他经常是要比对他来说是最甜的别人多干几个小时才能做完一样的工作量。
生活相当苦,但发工资的那天对他来说是最甜的,按照常规来说,他们一整个月都在工作,只有发工资那天上午放一上午假。
他领了工资就找了个地方一张张数着那红色的票子,想了想,他去给自己先买了一身新衣服,进城的时候带的那几身旧衣服这一个月下来早已经被磨烂了很多了,就连那个最结实的外套也有点散架的风险,而且老是一身旧衣服对于他一个以后的“大人物”来说也未免太有失体面。
然后他去给自己理了个发型,看起来就是城里最流行的那种“平头小伙”,接着他去了那家据说是城里最好吃的羊肉店,要了一整斤羊腿,他吃得狼吞虎咽,感觉羊肉下肚的瞬间整个人又活过来了,他才满意地对着店里墙上摆着的一面小镜子照了照自己,出了店,他把手放在兜里,感受着那一沓厚厚的钞票在手心里的感觉,他很有自信能把以后的日子过好。
不过,有些时候有些事并不是你想的是什么样就会是什么样,即使你是已经惨到底了,命运也依然能让你更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