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石灰吟
明清时代名作不能算少,当然若是和唐宋比自然不值一提,所以冯毅也希望詹拓出的题目能瞎猫碰上死耗子,让他抄上一两首名作出来,否则的话也只能随便拿一首寻常的充数。
可充数的诗词很难具备压倒性优势,对付詹拓这种纯粹的读书人,又拉了这么多士子来助阵的酸货,还真不一定能必胜。
不过话说回来了,冯毅最大的信心可不是诗词,而是曲和联!
詹拓竟然敢和他比曲、联当真是作大死,现在这个作死货竟然好死不死的要以石灰为题!
冯毅手里掂量着石灰块,装模作样走上几步,一脸的苦思。
詹拓只当是难住了冯毅,嘴角情不自禁浮现出一缕阴笑,仿佛已然看到冯毅被扒光衣服沿莫愁湖奔跑的丑态,似乎看到了明日街头巷尾都在议论今日宋国公二孙子如何丢尽勋戚脸面的话题。
冯毅脚下一顿,走到案边执笔问道:“那冯某就写上拙作,供诸位一观。”
“装模作样。”詹拓继续鄙视。
石灰吟。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短短一首七言从徐增寿的嘴里念了出来,詹拓已是脸色苍白,身躯甚至忍不住打起了筛糠。
好一个‘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好一个‘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在场的勋门子弟不少也都是些不学无术之徒,只是觉得这首诗读起来朗朗上口,倒也没觉得什么,可脸色雪白的詹拓还是成功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负责记录的婢女已然将这首《石灰吟》送进了知春阁。
“字面上句句写的都是石灰,然而却能以石灰的开采过程,展现诗人不避千难万险,勇于自我牺牲,依旧保持忠诚可贵的品格……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借物言志诗。”
徐妙锦仰头看着傅姗道:“小妹也知道这是借物言志,可傅姐姐说是最好的,是不是有些过了?”
傅姗轻轻摇头道:“在姐姐看,能和这首诗比肩的只有文相公的《过零丁洋》,冯公子必然会凭借此诗名垂千古,青史留名。”
不怎么爱说话的李琴也忍不住开口道:“不愧是能谱写出《孤灯伴佳人》的才子,冯公子有此诗作,外面那些质疑恐怕再也不会复现了。”
徐妙锦嗯嗯两声道:“借石灰言志不稀奇,难能可贵的是竟然写的这般气势磅礴,恐怕就是陛下看了也会赞上一句,能写此诗者必为大明忠良之士,效命于皇家,当为肱骨之臣,这次游园会,那詹拓只怕是要颜面扫地了,小妹也劝过三哥不要趟这浑水,三哥却是不听,詹拓自己丢人也就算了,怕是还要连累了三哥哥。”
送诗来的婢女喃喃道:“小姐,他们还……还打了赌……”
徐妙锦眼睛顿时一亮,急不可耐道:“什么赌?快说来听听。”
婢女红着脸把赌注说了一遍,知春阁上顿时鸦雀无声,众多女眷包括大大咧咧的徐妙锦都被羞红了脸,不敢就此赌注发表半个字的评论。
“詹公子,还需要冯某出题否?”
面如死灰般的詹拓咬了咬牙,世上哪里有这么巧的事,他随便拿了一块石灰石,冯毅还能提前作出此等诗篇?
既然没可能,那就只能说明这首诗确实是冯毅临时而作,换句话说就是以前的那首《蝶恋花》十有八九也不是冯毅盗名之作。
自己一直笃定冯毅买词献媚,如今看来俨然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他想借冯毅扬名,现在看来是踢铁板上了。
“你出!”詹拓咬牙死撑。
冯毅呵呵笑道:“懒得费那劲,既然詹公子以此石为题,那冯某便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吧,詹公子便也以石灰为题写上一首吧。”
詹拓差点气吐血,冯毅若是换一个题目,他或许还能强撑一下,可现在冯毅写了这么一首,他如何能超越这等必然传唱后世的名作!
站在书案前,詹拓执笔的手轻颤,洁白的纸上面洒落几滴墨汁。
“这局我认输!”詹拓脑子里面一片空白,哪里能写出什么诗词来,当即投笔认负。
冯毅似乎一点也不意外,道:“那就请詹公子再出一题,冯某当书词一首,再论高低。”
“不必了,诗词本是一体,比一场即可。”
一首《石灰吟》已然让詹拓见识到了冯毅的诗才,就算内心再如何不愿意相信《蝶恋花》是冯毅所作,此时也不得不信。
詹拓因为不服所以很是去了解了一番冯毅,这才认定冯毅不学无术,恐怕连四书五经上的字都未必能认的全,这样的货色自己轻易就能让其身败名裂才对。
可如今看来他是彻头彻尾错了,但是若说他有多慌还不至于。
诗词比不过不算什么,要是写了诗再作词,现在看来詹拓没信心能赢,那一输就是两场,那么就算曲和联全赢了,今天游园会的目的也是彻底破灭。
所以想要翻盘就只能将诗词归为一场,接下来赢下曲和联,他自然也就反败为胜。
“开始比曲。”詹拓拍手,亭下侍女便抱了一张筝来,待书案收拾了文房四宝,便将筝端端正正放在了上面。
古筝……
冯毅淡淡一笑,这詹拓为了对付他也算是挖空心思了,想来是知道自己会谈琴,故而为了不出意外,竟然要比筝。
筝、琴外观看上去相似,实际上差别很大,比如筝一般比琴稍微长一些,另外筝有21根琴弦,琴一般只有7根琴弦,所以又叫七弦琴,筝上面有琴马,琴则无需琴马等等。
至于音色,筝音比琴音明亮,琴声音相对低沉浑厚,因此适合古典宫廷乐,而筝则比较适合弹奏一些相对而言欢快的乐曲。
詹拓哪里会知道后世那些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情有多迫切,为了陶冶孩子情操,培养艺术气质已然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
他五岁练琴,六岁练筝,还学过二胡、琵琶等等乐器,要说什么练的最好,必是古筝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