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院都御史,为都察院正官,或称堂上官。额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1]左右都御史多不备员,或只设右都御史,或仅置左都御史。也有左右并设的情况,常以一人掌院,称作台长或道长、都宪、总宪、都堂、大中丞等。副都御史和佥都御史或称中丞,协理院务。
南京都察院,设右都御史一人,右副都御史一人,右佥都御史一人。
南京督察院事权比较微弱,本章所述以北院为主,兼及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