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典型事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全面排查底数 做好数据核实
——山西省做细做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信息数据工作
文/张逸轩
山西省是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省,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山西省就有两个,分别是吕梁山和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区,全省117个县(区)中有58个是贫困县,贫困人口288万人。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山西省人社部门以基本养老保险扶贫为重要抓手,全力做细做实贫困人员基本信息数据的比对核实工作,将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实现“应参尽参、应发尽发、应保尽保”。截至2019年底,山西省218.73万名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参保,参保率、代缴率、发放率均实现100%。
全面排查 摸清扶贫底数
2017年8月,山西省在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当地政府参照“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标准代缴其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明确将贫困人员纳入社保政策兜底范围。2018年2月,山西省人社厅主动与省扶贫办沟通,将贫困人员参保率、代缴率均达到100%,列入贫困县脱贫指标。然而,在政策落实中,山西省人社部门却发现,有部分贫困人员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保。为进一步摸清扶贫底数,当年8月,山西省人社厅组织人员,兵分多路,对全省当时认定的所有贫困县的社保扶贫工作开展了系统性摸底调查。
人社部门通过摸底调查,发现有部分贫困人员因基本信息有误而不能参保或者不能享受代缴政策的情况存在。大同市天镇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47518人,参保36112人,在未参保的11406人当中,存在部分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参保或没有享受代缴政策的现象,原因就在于部分贫困人员的身份信息不匹配或者是工作人员采集不到真实信息等。大同市天镇县32岁的夏晓红早年因打工导致腿部残疾,离异后独自带着两个孩子,属于深度贫困户。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信息中因其名字写成了夏晓弘,而身份证的姓名却是夏晓红,导致其因姓名信息不一致,无法办理代缴手续。虽然当地人社部门已经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但因贫困数据更新周期的缘故,需在下一季度公布的贫困人员信息修正后,工作人员才能为夏晓红完成代缴手续。
像夏晓红这样因姓名信息同音不同字而导致不能及时参保的现象不在少数,因建档立卡信息同贫困人员本人的信息基本对应,当地人社部门能快速找到贫困人员本人进行核对并修改信息。还有一种情况就比较麻烦——贫困人员上报的姓名信息同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同,这就导致工作人员想要准确找到贫困人员本人都很难。吕梁市岚县农保中心工作人员曹俊驰反映,在其进行“代缴”工作时发现,贫困户李志光的身份信息有误,无法为其办理参保手续。曹俊驰多次到贫困户所在的村进行走访,却始终未打听到有关李志光的相关信息,只了解到有一名叫李志刚的贫困人员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同李志光相符。经过综合分析评判,吕梁市岚县农保中心最后确定贫困人员信息中的李志光确为李志刚。因贫困人员数据中的贫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均有误,工作人员需要协调公安、扶贫办等多个部门修改贫困人员数据,才能完成代缴工作。作为非扶贫工作牵头部门,要跨部门协调修改数据,手续多、工作难度大,给贫困人员及时办理参保带来了挑战。
和身份信息有误相比,更棘手的问题是,贫困户在认定其贫困身份地没有当地户口和身份证。太原市娄烦县上庙湾村的贫困户张存英,年幼便从四川来到山西定居,没有回过老家,也没有办理过身份证。因此,虽然她在娄烦县被认定为贫困户,也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条件,但因没有当地户口,也没有身份证,工作人员无法为其办理参保手续。
在摸底调查过程中,山西省还发现有采集不到真实信息等其他情形存在。运城市盐湖区城乡居保养老中心主任刘卫东在实际工作中,就遇到很多因为采集不到准确信息而无法完成参保的情况。比如盐湖区冯村乡杜村的吴大爷,原有的身份证已经过期,因其长期患有精神疾病,自己无法办理新的身份证,在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工作人员也无法为其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又比如一些人常年在外联系不到;还有些人在外打工时重复参保等。这些问题都影响着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的落地落实。此外,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只缴费一次,而贫困人员的信息多为按季度更新,产生了无法及时代缴的问题。
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2018年11月,山西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通过比对全省基本养老保险数据库,为所有年满60周岁没有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山西省人社厅还与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针对各地贫困人员信息录入准确性低、贫困人员名单动态调整等问题,及时调整相关业务经办系统,组织开展贫困人口信息核实。2019年3月,人社部搭建了人社扶贫数据信息平台,以此为契机,山西省对社保扶贫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利用全国人社扶贫信息平台,对全省288万贫困人员全面开展基本信息比对核实,准确掌握每一名贫困人员的具体情况。
多措并举 做好比对核实
“贫困人口数据比对核实是方法不是答案,是途径不是终点,是开始不是结束,是进一步做好做实社保扶贫工作的切入点,必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在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全省社会保险扶贫推进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会上,山西省人社厅副厅长贺德孝提出了做好贫困人口数据比对核实的要求。
所谓“比对核实”,不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进行简单的分解比对,而是需要省、市、县、乡、村多级联动,多向协同,精准掌握每一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具体情况和参保状态。省级人社部门先将全国人社扶贫信息平台下发的数据与全省基本养老保险数据库进行比对,对已参保的贫困人员做好状态标识之后,将处理过的数据通过全国人社扶贫信息平台下发到市县;市县人社部门对数据再次进行比对,根据身份信息分类筛选出16周岁以下人员、16—59周岁人员及60周岁以上人员,将筛选出的三类人员下发乡镇、村进行信息核对,核对的内容包括贫困人员的户籍地和个人身份证号是否正确,当前是否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是否与低保、特困救助身份重复,省级人社部门比对的参保数据是否准确等。省级人社部门再根据反馈的信息对参保数据进行比对,确定准确与否,并据此调查贫困人员的生存状态。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好数据的比对核实并非易事。虽然贫困人员的参保状态在人社系统内部就可以完成比对,但是低保、残疾等基本信息的比对,以及部分问题数据的修改完善,需要横向协调多个部门才能完成。晋城市是太行太岳革命老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共10万余人。面对因难以及时与民政、残联、财政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而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数据比对和落实参保等问题,晋城市人社局局长张新光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不厌其烦地说明数据共享的必要性,经过十余天的沟通协调,终于与当地扶贫办、民政、残联和财政等部门建立了信息联动机制,解决了数据共享难的问题,为贫困人员及时参保提供了重要保障。
确保每一名贫困人员享受到政策红利,除了要解决数据共享的难题,还需要基层工作人员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对全省288万贫困人员核实信息。而基层经办人员一般都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的村干部或一般村民。这些人员普遍文化水平偏低、年龄结构偏大,面对贫困信息核实的繁重任务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为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晋城市出台了《村级代办员管理办法和奖励制度》,将年度服务费纳入市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以落实,全市每年财政投入资金660余万元用于队伍建设。该市下辖的沁水县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还创新工作方法,创建了县—乡(镇)—村(社区)“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在乡镇一级设立经办平台,村级聘用网格员,建立了“三机制一流程”工作方法,即: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网格员代办帮办”工作机制、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实行统一的标准化办理流程,实现了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权益查询、资格认证“五不出村”。
应保尽保 打通“最后一公里”
山西省明确提出,要及时掌握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未参保原因,有针对性地提供社保服务,为应参保而未参保的贫困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代缴保费或发放养老金,将未参保贫困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为此,全省各级人社部门下大力气夯实数据,花大工夫核实信息,不断织密排查网络,打通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应保尽保的“最后一公里”。
忻州市岢岚县地处吕梁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属国家级深度贫困县。该县城乡居保中心工作人员在贫困人员数据比对核实中发现,有部分贫困人员因居住偏远进城不便或对政策认识不足而不愿参保。为此,岢岚县城乡居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专门到贫困户家中,进行“点对点”沟通,将未参保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与忻州市岢岚县的情况一样,临汾市大宁县也存在少数困难群众不愿参保的情况。工作人员王俊珍在核实未参保贫困户贺康的具体情况时,由于农民下地干农活的时间早,连续几次吃了“闭门羹”。几番周折才见到了贺康的家人。经过了解,王俊珍得知在北京打临工的贺康因路途遥远不便回来参保,便主动添加了他的微信,让贺康把身份证、户口本的照片发到自己手机上,帮他代办了参保手续,实现让困难群众参保“零跑腿”。
要做到精准帮扶,工作人员除了要“点对点”沟通,提供上门服务外,还要为困难群众解决各种“疑难杂症”。2019年8月,阳泉市平定县岔口乡大红岭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马银怀向该县社保所反映,政府没有为其代缴保费。按照该县扶贫办提供的数据,马银怀是1964年出生,未达到发放待遇的年龄,但本人和村里都说其身份证有误,实际是1946年出生,应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在了解到情况后,平定县人社部门与乡政府、扶贫办、公安等部门进行了多次协调,并与相关部门一起到村里做了调查核实。最后,公安部门将其身份证出生年份修改为1946年,扶贫办做了数据更正,县社保所最终为其代缴了养老保险费。
此外,对无户籍的贫困人员,工作人员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为其办理户籍;对无法联系上的人员,工作人员通过向其亲属打听、公安查询等方式联系到本人;对其他符合条件未参保人员,工作人员也及时了解其未参保原因,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山西省贫困老人领到养老金后幸福感增强
社保扶贫应保尽保不仅在山西落了地,也落到了每一位贫困户的心坎里。朔州市山阴县71岁的贫困户兰护增从2009年起开始领养老保险金,因为村子离县城有十几里路,自己行动不便,老伴又生病在家,工作人员兰志高便主动当起了“店小二”,替兰护增去银行领取养老金,让他及时足额享受到每一笔养老金。2018年3月,兰护增的老伴石金芳也到了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但由于欠缴养老保费未能享受待遇。后来,山西有了为到龄贫困户直接发放待遇的政策,兰志高又帮石金芳“足不出户”办手续、领保费。2018年底,当石金芳接过兰志高代领回来的第一笔养老金时,感激地说:“十几年来老伴的养老金都是你帮忙领,如今俺的养老问题你又帮忙解决了。感谢你,感谢政府的好政策!”
作者单位:山西省人社厅
原文刊发于《中国社会保障》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