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洒家碰到劫道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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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王承恩问
“这狗肥得不像话,自从洒家……嗯……朕登基以来,天灾不断”
鲁智深心里那个别扭啊,从残留的记忆来看,朱由检人不坏-当然这也绝对不是好话,反而是极其刻薄的骂人言辞,潜台词便是,这厮一无是处,想夸都没地方夸。
可朱由检呢,也确实是个倒霉蛋。
从坐上宝座那年开始,整个大明就陷入风不调雨不顺的境地,只有蝗虫是越发兴旺,这大明二百多年谁见过这等“盛况”。
鲁达说出来都下意识的嫌晦气。
可他还得解释,这里里面的道道王总管还真是不懂。
“……非旱即涝,还有蝗虫,粮食连人吃都不够,那狗怎么可能那么肥?除非……”
“除非什么?”王承恩颤声问。
“狗眼睛都是红的,要滴血一般,是吃死人肉吃的,野狗只要吃过死人肉,眼睛就会发红,和虎狼便别无二致。一有机会便要伤人。”
“难怪,这里连更夫、巡夜都没了……”
“那,那,如何办才好,万岁,咱们走吧?”
“走?当然要走,但走之前,却还要一番手脚。洒家见事不能不管!”
言毕,低喝一声向前冲去,对面的野狗群中领头的那只立刻窜起半人多高,长大大嘴直取来人咽喉,这只狗的体型巨大,小牛犊子似的,此刻目露红光,口中涎水在甩到空中,平生泛出几丝冷光来。
其他野狗也分别咬向崇祯的四肢。
野狗集群便有了灵性,或者说恢复狼性,狩猎举止全凭首领意图,天生的分进合击,让它们在捕食时屡屡成功。
王承恩吓得不知所措,这种场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他有心上去帮忙,却发现怎么也迈不开步子,原本还不错的身手,现在连手都伸不出来。
刹那之后,野狗几乎同时落到地上,狗头只只粉碎,惨不忍睹。
偌大阵仗下,竟是一声犬吠都无。
不知道万岁使了什么功夫,两三个呼吸间,便已经了结。
如果不是那根椽子一头不停的在滴血,王承恩简直以为这是妖法……
“走吧,去南城。你且忍忍”……
话音刚落,王公公双脚再次离地,被万岁抄着后领拎起来。
然后便觉劲风扑面,崇祯帝迈开双腿急急飞驰,有若奔马。
南城总算有点人间模样,残垣断壁不少,但巷子角落有乞丐,间或还有晚睡的人家点着灯火,还有更夫打更巡夜。
虽然看起来像点样,可……还是碰到了伙不长眼的毛贼……
他们,他们……竟然试图拦路打劫……
君臣两人正在街上东张西望找狗,黑巷子里立刻窜出来好几条大汉,手里捏着明晃晃的刀子恶狠狠的看着他们。
鲁智深也愣住了,他茫然的在思考,这好像是劫道的,可怎么等了半天也没有此山是我开的山歌词啊……
这不专业啊!
智深大师感慨世道变了,人心坏了,连带打劫这门手艺的传承也荒废了不少。
好歹他在桃花山,二龙山都落过草,眼下看到同行后辈,多少有点他乡遇故知的亲热劲儿,第一反应不是大怒着扑上去给他们一人一棍,倒是想提点他们几句专业技术。
比如带头的那个刀子垂着,很漫不经心,显得对工作不重视,这难免让被抢劫的生出几分轻慢之心来,一旦心境有了变化,没准就会鱼死网破,大大的不值当……
王承恩怒道:“睁开狗眼,咱们刚从北边过来,巡夜兵卒马上就要到这儿了,你们这是作死!”
话音未落,果然听到哐哐的锣声,通常一面锣后跟着十来个全副武装的大明兵卒。
原本这是京师衙役的事情,可这几年随着国事糜烂,京城治安也日趋恶化,所以干脆调了装备长枪雁翎刀乃至强弓的兵卒来负责巡夜。
对上只有短兵器的劫匪自然无往而不利。
“哈哈哈哈”对面劫匪们似乎听到什么了不得笑话,个个嚣张的大笑起来,笑声在夜晚传得尤其远。
“果然是两个雏儿,今日便让你看看,什么叫巡夜兵卒!。”匪首忽然厉声喝道。
声音之大,方才敲锣的巡夜兵卒完全能听到。
果然,片刻后锣声再度响起,之后显然是兵卒在喊“老爷们往东巡街!”
往东就是朝他们所在地而来。
“放屁,咱在这儿有买卖!”匪首不耐烦的大喝。
锣声响过后,那边有人高喊“老爷们往南巡街……”
说着锣声果然,渐渐远去……
王承恩目瞪口呆。
崇祯帝一时说不出话来,都知道大明要亡,已经糜烂不堪。
可烂到这种程度,出乎意料。
“哎……”王承恩又叹气。
匪首大喜,以为眼前的肥羊放弃抵抗:“乖乖把钱物交出来,在脱了衣裳,老爷有好生之德,放你们一条生路。”
王公公微微一笑,也想开了。
换做以前,他说什么也得抢先一步拦在万岁身前,自己可以粉身碎骨,但龙体安康是一定要保证的。
王承恩本身功夫不差,好歹是万岁身边人,不能手无缚鸡之力……
可今天,他悄悄拉了拉万岁爷的袖子,一个劲儿的挤眉弄眼,那意思是“万岁,万岁……下手别太狠……若是有口饭吃,谁去剪径啊……”
圣天子爱民如子,知道分寸,能吓死人的房椽子没派上用处,只是赤手空拳冲入人群,然后就看到大活人被扔得满天飞……
鲁智深也奇怪,这毛贼都不长眼么,看到拿着那么粗椽子的还敢上来劫道,这等人若是到了梁山,只怕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就南城打散/飞了三伙毛贼,顺便还有四条野狗-不算肥,也有点肉,更重要是眼睛不发红。
回程一路上拎着王承恩回到宫墙外,照例把他扔上墙头,这回王公公嘴里没塞废纸,可也没叫出声来。
可见东厂大档头确有过人之处。
随即又悄悄回到乾清宫,这是皇帝的寝宫。
宫殿里面闲杂人等早就被王承恩遣散,以防止他们看到不该看的。
至于原本留在里面侍寝的绝色佳人陈圆圆,也被鲁智深以“心怀国事为由,无暇儿女私情”为由赶走了。
王承恩打开叉袋,对着四条死狗直发愁……
长那么大,他第一次碰到这种难题。
这玩意该怎么料理?
总不能送到小厨房去吧,虽然他是秉笔太监,可扛着四条死狗去厨房,这这……好像也够史无前例。
再说这狗还得剥皮呢,小厨房里的太监切肉炒菜本事不错,但对于屠夫的活计显然是陌生。
那边天子一开口又差点把他吓得跌了个跟头:“王承恩,你去打些水来,将这铜香炉洗洗,一会儿就在这里炖狗肉……嗯,洒家去花园里砍些木头来当柴火……就在这儿炖了。”
“万岁,万岁……”王承恩连忙阻止“这儿是寝宫。”
“那又如何?”
“这,这,这样,咱们去小厨房,奴婢先让无关人等全避开了去。”
“也好,厨房里佐料还全些……”
……
于是王承恩烧火,皇帝将狗吊在房梁上,随便捏了把尖刀开始剥皮。
这边水还没烧开,那边四张完整的狗皮已经扔到地上。
“可惜了,若是找个匠人好好硝制一番,却也能做床褥子铺盖……冬天盖着甚是暖和”万岁爷不无遗憾的说道。
王公公不敢答话,也不知道该怎么答话,只是玩了命的拉风箱。
水开了,万岁爷把龙袍下摆系在腰间,从旁边的柜子里翻出不少香料,不管三七二十一全扔进锅中,待水滚了三四滚后,香料的味道出来。
他寻了柄斧头,将一条狗砍做四块扔进锅中。
“王承恩,你去捣些蒜泥来,记住细细的捣,不要碾不要切,这样才香!”
“是,是”王公公擦着汗去忙碌了。
他手脚麻利,捣完蒜泥后,见时间还有多,便自作主张,又碾了份花椒盐,调了份镇江酸花椒油,又切了好大一碟青蒜叶子和姜末,码放齐了,放在一只盘子里端到桌上。
崇祯大喜:“你这厮硬是要得,难怪能做到这个位置,手脚麻利,见机细致,不错,不错”说着凑到盘子上将几碟小料逐一嗅过,口中夸奖不断。
王承恩苦笑,今日一天自己从日出到现在就没停过,经手事情无数,但受夸奖最多的却是在厨房里……
“好了!”崇祯帝寻了个大海碗,伸手从滚烫的开水锅里捞起熟狗肉来……
春夜的京城还是很冷的,外面寒风呼啸。
和小厨房里却异常暖和,狗肉又被叫作香肉,正是这种香味,让老饕念兹在兹。
开水白煮,正好将肉香都激发出来,却又不担心调料味道喧宾夺主。
水汽蒙腾下,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也就成了真理。
王承恩原本对吃狗肉颇有心理阴影,这会儿闻到香味似乎也有些心动,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智深大师的一片佛心抛到爪哇国,六根清净,诸法空相,这会儿全成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狗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虎吼一声,不顾吃相,扔了筷子,抓起一条狗腿,往蒜泥中略略一蘸便往嘴里送。
被烫得眉眼歪斜也不松口,直哈哧哈哧的往外大呼气。
“万岁,喝点酒润润口”王承恩咽着口水手持一柄金镶宝飞鱼纹执壶将剔犀银里钟注满。
“这是甚酒?”崇祯帝接过酒杯,皱着眉头问。
“这是万岁最喜欢的哈喇吉。”
就是蒸馏过的白酒,哈喇吉乃是蒙古语,大明也就沿用了。
“不行,不行,这玩意喝下去嗓子眼都痛!”鲁智深大怒,“这是喝酒还是受罪!”
“是,是,奴婢,知道,这就给万岁换京城特产的黄米酒去。”
“不要杯子,换大海碗!男儿喝酒就该大碗!”
小厨房里,鲁达左手狗腿,右手海碗,喝一口啃一口,吃得啧啧作响,苏绣的龙袍前襟上滴滴答答尽是汤汁。
他是饿得很了,从中午到现在几乎什么都没吃过,眼下看到朝思暮想的狗肉,只怕连佛祖都要不认……
王承恩摇摇头,将剩下的狗肉,下到锅里,一边观察火候,一边还得注意这海碗是不是空了。
崇祯帝见他着实忙碌,一挥手,“你自去看着火头,洒家这里领会得”。
说完,顺手把酒碗往旁边的白菜堆上一扔,抓过酒坛子,高高举过头顶,稍稍一倾,琼浆如瀑布般倒出,全进了他这张嘴里。
也不见他吞咽,眨眼间两三斤酒入肚,崇祯将酒坛子放好。
捏起胡椒盐细细的洒在狗腿上。
胡椒是名贵香料,中土不产,全赖吕松商人走海路运过来,价值极为昂贵,即便是皇宫御膳房也是算作珍贵细料,单独保存,日常也只有帝王嫔妃的膳食中有资格用。
胡椒气味芬芳,浓香扑鼻,与狗肉的恰似绝配,两种奇香混合后,竟然如同实质一般,直挺挺的往人鼻孔里钻。
王承恩日常饮食自然是精美绝伦,天下美味尽数尝过,此刻也不禁大呼:“真香!”
崇祯帝哈哈大笑:“你这厮倒也坦诚,方才让你吃狗肉,苦着个脸,不晓得还以为洒家罚你去凤阳守皇陵呢!现在如何?”
“万岁,一会儿给奴婢留一条狗腿吧……”
“那是自然,跟着朕包管你这辈子有酒有肉,到时候大秤分金,小衬分银,岂不是快活!”
显然,天子已经醉了,开始说浑话。
王承恩,将最后一条熟狗装了海碗里,放到崇祯帝面前。
“你,坐下,一起吃!”
“万岁,奴婢不敢,奴婢怎么和万岁一起吃饭,待会等万岁吃完,奴婢服侍万岁爷就寝了,再来吃也不迟!”
“你这厮好不爽利,洒家和你说,这狗肉,便是要一滚就捞出来,趁热蘸蒜末子才香,若是冷后回锅,那味道就变了。”
“你也是有功与大明的人,让你坐便坐了,让你吃便吃。若是陈演魏藻德之流,便是磕破了头,也别想!”
“奴婢谢皇恩”王承恩感动不已,老规矩,先跪下磕个头,然后往旁边一坐。
两手在衣服上擦擦,也不多话,抄起一只狗腿,往酸醋辣椒油里蘸了,张口便咬。
狗肉极精,味道鲜美,又有嚼劲,王承恩也是大半天没吃东西,还跟着皇帝鞍前马后,手脚不停,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加上方才正主儿吃得啧啧有声,大呼过瘾。
他在旁边看了更觉得肚里百爪挠心。
此刻香肉入口,仿佛升天般快活。
“来,再喝一口,这是人生最快活的事情!”
“若不是跟了万岁,奴婢这辈子都吃不到这等好物!”堂堂司礼监秉笔此刻也全然不顾吃相,并且是发在肺腑的在拍马屁。
不对,这个不是马屁,是真诚的赞美。
“眼下事情繁多,洒家是个怕麻烦的人,但也只能顶着,等到大事一了,同去快活,管甚么金銮殿……”天子的醉意更浓。
“万岁,奴婢,这辈子就是服侍万岁的命,到时候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哈哈啊哈哈,洒家杀人放火,乃是要下地狱的!”
“奴婢,这手上也有血,不怕,倘若真有这天,奴婢先替万岁爷开路!路上若有肥狗,咱家先打了装在叉袋里!”
“有你这话便成!”
吃到月上三竿,王承恩架着天子回到乾清宫,招来服侍的宫女太监,把崇祯摆到床上,他才摇摇晃晃的回到自己房中歇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