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红楼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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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试探

方莹正想说话,关林衣兜里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掏出电话,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扭头对方莹说:“是王景瑞。”

方莹警觉起来:“听听他说什么?”

关林按下通话键:“喂,景瑞,我是关林。”

胡图的公寓里,王景瑞拿着手机通话,胡图站在关林身边,胆战心惊的看着坐在沙发上的刘敏。

王景瑞对着电话说:“关林,你在哪儿呢?”

电话里传来关林的声音:“我在妙峰山上,这里山川雄伟,风光秀丽,令人心旷神怡啊。”

王景瑞:“你小子玩得挺开心啊,是和方莹在一起吗?”

电话里:“是啊,没有她我能这么踏实吗?”

“你什么时候回来?”

“还没定,这山上清静优雅,正好修身养性,我想多玩几天。怎么,有事吗?”

“有美女陪伴,你就乐不思蜀了。我最近又反复研究了《红楼梦》的几个抄

本,有些想法,想和你探讨一下。”

“哎呦呦,可别提《红楼梦》,一提它我就头疼。我好不容易才从这个烂泥坑里拔出脚来,你可别再把我拉进去。”

“你真的放弃了?”

“这不就是你希望的吗?那次你是怎么跟我说的,这个世界上值得付出精力的事情太多了,我不能一棵树上吊死,对吧?”

“我现在来情绪了,你反而退出了,真没劲。”

“我也不能说完全退出了,我只是觉得找不到方向,想休息一下,让这个紧张的大脑放松放松,没准儿就来灵感了。”

“好吧,等你来灵感时,我们再讨论吧。”

“好啊,等我回去后,再跟你讨教。”

挂断电话后,王景瑞看着刘敏,小心翼翼说:“关林好像对《红楼梦》真的没什么兴趣了?”

刘敏扫了一眼胡图,问:“监视他的人怎么说?”

胡图赶紧赔上笑脸:“主子放心,小陈每天都向我汇报,关林这次出去没有带书,只带了一个手提电脑,电脑里也没有关于《红楼梦》的任何资料,他只是

写了几篇游记。通过监听,也没发现任何情况。我认为,道士的那封信是挫伤关林信心的关键因素,王景瑞研究那封信好多天了,没有得出任何结论,我估计,关林也不会得出什么结论。”

刘敏带着无法释然的表情点点头。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关林似乎真的要放弃那个对她来说是致命威胁的做法了,这应该对她非常有利,可是,刘敏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从关林的性格上看,他应该不是那种轻言放弃的人,可是,为什么这次这么轻易的就放弃了,这似乎不大像是关林的做法。道士的那封信的确是很难破译,王景瑞是束手无策了,关林也是这种想法吗?难道,真的是观音菩萨显灵了吗?

刘敏决定再试探一下,她低声向胡图交待——

关林挂断电话后,对方莹说:“王景瑞对我的行踪很感兴趣呀,还说要跟我探讨《红楼梦》,哼哼,他是在火力侦察。”

“这说明他们依然对你不放心。不过,你的迷魂阵还在起作用,他们一时半会儿的还拿你没办法。”

“呵呵呵,”关林笑道:“让他们慢慢猜去吧。”

“你接着说宝玉的服装奥妙。”

“宝玉的服装上还有很多奥妙。”关林接着说:“第四十九回,宝玉见下雪了,欢喜非常,忙唤人起来,盥漱已毕,只穿一件茄色哆罗呢狐皮袄子,罩一件海龙皮小小鹰膀褂,束了腰,披了玉针蓑,戴上金藤笠,登上沙棠屐,忙忙的往芦雪广来。据《清史舆服志》一二六二页记载:‘皇帝朝冠......夏织玉草或黄藤竹丝为之。’玉针就是玉草,金藤即指黄藤,正是满清帝王的衣帽。”

“还有吗?”

“有,宝玉首次亮相时穿的是‘青缎粉底小朝靴’,朝靴,指皇上上朝时所穿的靴子。按书中的描写,宝玉的父亲贾政是工部员外郎,升郎中,是从五品的官职。一个从五品官的孩子,无论如何也没有资格穿朝靴。那么,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写呢?如果你了解了“五品官”的含义就明白了作者的用意。“五”的谐音是“无”,所谓“五品官”,就是“无品官”,在封建社会里官最大,又没有品的人是谁?是皇上啊!”

方莹说:“所以,宝玉才敢穿朝靴,因为他是皇太子弘历,后来又做了大清朝的皇帝,当然要穿朝靴。”

“你真聪明。宝玉有一件雀金裘袍,是俄罗斯裁缝用孔雀金线织的御寒衣物,光华灿烂。宝玉不小心把它烧了个洞,晚上回来让人修补,可街上的织补匠,能干裁缝根本不识得,更谈不上修补。还是晴雯认出这是用孔雀金线织的。于是晴雯抱病‘拿孔雀金线就象界线似的界密了’,终于蒙混过关。有大量的资料证明,‘雀金裘’自唐以来一直作为皇帝的专用品。本世纪50年代,从明代万历皇帝的定陵中出土了大量帝后服饰,其中有万历皇帝织金孔雀羽团龙妆花纱织成袍料和万历皇帝杏黄地云龙折枝花孔雀羽妆花缎织成袍料,此外,从定陵还出土了一批织孔雀羽线的缂丝织物残片。在故宫博物院、BJ艺术博物馆等处至今均保藏着清代生产的织有孔雀羽线的帝王服饰及衣料。”

“妙极了,宝玉的服装、饰物,再次印证了他的皇太子和帝王身份。”方莹愉快的脸上泛起微红,明亮的眼睛里闪动着兴奋的光泽。

关林又补充了一段重要证据:“清朝的服装制度是非常严格的,绝不是随随便便可以穿的。清顺治九年四月上谕:‘凡违禁衣服,如:三爪、五爪满水缎圆补子,黄色、秋香色、黑狐皮,俱不许存留在家。馀越品衣服,如御赐许穿用,若非御赐,听其变卖不许穿用……’康熙九年议政王等议定服制:‘民公以下,有顶带官员以上,禁止穿五爪、三爪蟒缎满翠缎圆补服,黑狐皮、黄色、秋香色衣……。’总之,人们不小心触犯到这些服饰制度就有可能是掉脑袋的大事。《清实录》记载:乾隆四十七年九月丙午,上御依清旷勾到,秋审官犯、服制及云南、贵州情实罪犯。停决官犯斩犯六人、绞犯四人、服制斩犯四十二人、云南绞犯七人、贵州斩犯一人,绞犯八人……所谓服制斩犯,就是违反服装制度被斩首的犯人。在那个年代中,因服制被斩首的犯人,在当时的死刑犯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由此可见,清朝对‘服制斩犯’的严厉和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