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什么是银行理财产品
随着时代的发展,理财产品越来越成为大众投资的主流选择。我们在讲解理财产品投资之前,还要明确和梳理一下理财产品的定义,这也是本书讲解和讨论的基础。
1.1.1 银行理财产品的官方定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1年第5号)对于“个人理财业务”下了定义: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而由此产生了“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义: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这个定义界定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容,以及理财产品中银行和投资者的利益关系。
首先,个人理财业务包含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实际上,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中充当的是“顾问”的角色,无法代替客户做出投资决定,更不可以对客户的投资进行自作主张的下单。这种“顾问”角色的界定,使银行在投资者的投资理财过程中,充当的是产品提供者、产品代销者和产品建议者的角色,真正的投资决定要由投资者自己来做。
其次,银行的投资理财业务是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推出的服务。所以,银行必须要了解自己的特定目标客户群。这也决定了银行要对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销售不同的产品,这就是为什么会出现不同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的原因,其对应着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最后,理财产品是银行理财子公司或资产管理部门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这就定义了理财产品本质上就是一个同基金类似的资产管理产品。各家银行都有自己的资产管理团队,这些团队使各家银行有着特色各异的投资风格,也就有了各具特色的理财产品。
1.1.2 银行理财产品的民间定义
实际上,银监会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定义有些过于官方,而现实中老百姓对理财产品的理解就简单和直观很多。对于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说,银行卖的理财产品就是一种类似于定期存款的产品,准确地描述,理财产品在老百姓眼中就是“类固定收益”产品,它和定期存款有着类似的元素:相对固定的期限、可以看得到的利率、有到期日和起息日、有高于活期存款的利息、由银行发行等。
然而,老百姓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理解是略显片面的。随着这些年金融市场的发展,银行理财产品的这些标签渐渐地都在发生变化。例如,无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现在占据了三分之一的理财市场,日日金、天天快车之类的理财产品每天都在银行产生巨大的交易量;无法给出明确收益率的净值型理财产品自2018年以来快速发展;各家银行纷纷代销其他银行资产管理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进一步使银行理财产品在一个更广阔的市场内竞争,随着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民间所理解的那种银行理财产品(“类固定收益”产品)变得越来越稀少。
1.1.3 银行理财产品的特征
通过对银行理财产品官方定义和民间定义的描述,也许你已经对银行理财产品有了大致的了解。下面我们就来总结一下银行理财产品的特征。
(1)由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后,银行理财成了一个资产管理类产品,这就同基金、保险资产管理等投资产品在形态上进行了拉平。
(2)银行需要了解投资者的风险等级和风险承受能力。银行理财产品毕竟不是银行存款,是有风险的,所以银行在推荐个人理财业务之前要了解投资者的风险等级和风险承受能力,特别是在资管新规之后,复杂的净值型理财产品需要匹配具备更高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3)由投资者自己决定是否投资。银行只充当“顾问”的角色,真正的决定权在投资者手中。投资者有表达真实购买意愿的义务,银行也有向投资者明确说明产品的各项要素和投资风险的义务。
没有下列特征的理财产品不一定不是银行理财产品。
(1)没有约定预期收益率。没有约定预期收益率的理财产品叫净值型理财产品,资管新规之后,截至2020年年底,市面上保有的67%的理财产品为净值型理财产品。
(2)没有约定期限。净值型理财产品、周期型理财产品都没有约定具体的到期期限,而是规定了相应的产品赎回条款。
(3)没有约定本金保障条款。越来越多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承诺保本,更不会承诺保证收益。资管新规后,银行理财产品全面打破了刚性兑付。
通过以上对银行理财产品的界定,你已经了解到银行理财产品已经变得非常复杂,复杂到很难用一句话来描述清楚。银行理财产品并不是民间所理解的类似于定期存款的产品,无论是投资方向还是合同条款,现在的银行理财产品都要比大众理解的复杂得多,已经成为越来越专业的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