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热病之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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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头五年,阿尔玛确实只不过是这个世界的一员——在如此幼小的时候,我们都是如此,因此她的故事不算高贵,也不是特别有趣,只能说,这个平凡的孩子安然无恙地度日,被财富包围,其富裕程度在当时的美国,即便在高雅的费城,也几乎闻所未闻。她的父亲如何拥有这一大笔财富是个值得谈论的故事,姑且趁我们等这女孩长大的工夫,先在此娓娓道来。在一八〇〇年,一个出身贫寒、几乎不识字的男人成为城里最有钱的居民,是一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不寻常的事,因此,亨利·惠特克致富的方式确实有趣——尽管或许并不高贵,正如他自己也会率先承认的那样。
亨利·惠特克一七六〇年出生于伦敦溯泰晤士河而上的里士满村。他是家里最小的儿子,父母贫寒,已经生了太多的孩子。他在两间小屋里长大,脚下是踏平的泥地,头上是勉强能遮风挡雨的屋顶,炉前几乎天天都有食物,有个不喝酒的母亲、不揍家人的父亲——换句话说,和当时的许多家庭相比,几乎过着很有教养的生活。他的母亲甚至在屋后有块自留地,像贵妇人那样种飞燕草和羽扇豆作为装饰。不过,亨利并未被飞燕草和羽扇豆蒙骗。他自小和猪隔墙而睡,在他的生命中,贫穷无时无刻不让他觉得难堪。
倘若他从未见过周遭的财富,用以比较自己贫寒的家境,亨利对自己的命运或许会少些不满——但这男孩在成长过程中不仅目睹了荣华富贵,更见识了皇家气派。里士满有一座王宫,以及被称作邱园的皇家公园,由奥古斯塔王妃负责专业栽培。她从德国带来园艺家,渴望把真实卑微的英国草地弄成虚假的王室景观。她的儿子,未来的国王乔治三世,在此度过他孩童时的夏天。乔治登基后,试图让邱园成为一座足以与欧洲大陆上其他对手国相匹敌的植物园。英国人偏居在湿冷孤立的岛上,在植物研究方面远远落后于欧洲其他国家,因此乔治三世迫不及待地想迎头赶上。
亨利的父亲是邱园的果树栽培师——一个谦卑的男人,受主子们尊重,任何谦卑的果树栽培师都会受人尊重。老惠特克先生具有让果树结果的天赋,对果树本身也抱有崇敬。(“它们与众不同,”他说,“他们花钱买地找麻烦。”)有一次他把生了病的标本幼芽嫁接在强壮的根茎上,以黏土固定,因而拯救了国王最心爱的苹果树。那一年,苹果树从新枝长出果实,不久便硕果累累。为此奇迹,老惠特克被国王亲自起了个“苹果魔术师”的绰号。
苹果魔术师尽管拥有天赋,却是淳朴之人,还有个羞怯的妻子,可不知怎么的,他们生出六个粗暴的儿子(其中一个男孩被唤作“里士满恐怖之星”,还有两个在酒馆斗殴中死于非命)。年纪最小的亨利,在某些方面是他们当中最粗鲁的一个,或许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兄弟之间求得生存。他是只顽强、耐力超群的小赛犬,一个瘦小的“爆炸装置”,能坚强地挨哥哥们痛扁。他勇猛无畏,因而经常接受其他人的试炼,他们喜欢怂恿亨利铤而走险。即使撇开他的哥哥们不谈,亨利也会是个危险的实验家,非法纵火者,在屋顶蹦来跳去嘲弄家庭主妇的人,更小的孩童的威胁者,一个就算从教堂尖塔掉下来或者淹死在泰晤士河也没有人会感到意外的男孩——尽管纯粹出于凑巧,这些场景从来没发生过。
不过,和哥哥们不同的是,亨利尚有一点可取之处。确切而言,是两点:他很聪明,而且喜欢树木。倘若说他像他父亲那样敬仰树木可能言过其实,不过他喜欢树木,因为在他贫困的世界中,树木是能让他轻易学习了解的少数东西之一,而经验让亨利懂得,学习会使一个人具有优势。如果想继续生存(亨利确实想),如果想大展宏图(亨利也想),那么任何学得到的东西都应该去学。拉丁文、写作、箭术、骑马、跳舞——这些全无亨利的份儿,可是他有树木,有苹果魔术师父亲不厌其烦地教导他。
因此,亨利学会使用每一种接枝工具:黏土、蜡和刀,学会以合宜的技巧接芽、引导、劈裂、栽植和修剪。他学会在土壤保水紧实的春季和土壤松软干燥的秋季移植树木;他学会用木桩固定杏树,给它们盖上布以防风灾、在橘园栽植柑橘、熏走醋栗上的霉、截去无花果树的病枝,以及何时只需放宽心等待;他学会撕去老树的残破树皮,不带一丝感伤或后悔的情绪,将树枝彻底撕到地面,以挽救它垂死的生命,让它再多活个十几年。
亨利从他父亲那里学了不少东西,尽管父亲在他眼里堪称懦弱,让他感到羞耻。亨利推想,倘若老惠特克先生果真是苹果魔术师,那么国王的赞赏何以未能转化为财富?愚蠢的人都赚了钱——而这些人还真不少。何以惠特克家仍与猪同住?而不远处就是王宫绿色的大草坪和宫女街上的舒适寓所,王后的侍女们睡在法国亚麻床单上。亨利有天爬到雕琢华丽的花园围墙墙顶上,看到一位仕女身穿象牙色礼服,骑着一匹完美的白马,正在练习马术,一名侍从拉着小提琴给她助兴。里士满有人过着这样的生活,而惠特克家却连地板都没有。
亨利的父亲从来没争取过什么。三十年来挣着同一份微薄的工资,也从来没有提出过一次异议;在户外的恶劣气候下长时间干活儿,以致毁了自己的健康,对此他也从来没抱怨过。亨利的父亲人生中的每一步都走得谨小慎微,尤其在与上等人打交道的时候,而他把每个人都看成上等人。老惠特克先生始终主张,绝不得罪人,绝不占便宜,即使是送上门来的便宜也不占。他对儿子说:“亨利,别意气行事。你只能杀一次羊,可是只要谨慎小心,你每年都能剪羊毛。”
有个如此软弱、容易心满意足的父亲,亨利除了用自己的双手紧紧抓住他所能抓住的东西之外,还能期望从人生中取得什么?一个人应当获利,亨利十三岁时便开始告诉自己。一个人应该每天都杀一只羊。
可是去哪儿找羊?
从那时起,亨利开始偷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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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七十年代中叶,邱园已成为植物界的诺亚方舟,收藏了数以千计的标本,以及每周新到的货物——来自远东的绣球花、中国的木兰、西印度群岛的蕨类。更重要的是,邱园有个雄心勃勃的新总管:约瑟夫·班克斯爵士,他是库克船长的“奋进号”三桅帆船上的首席植物学家,刚从成功的环球航行中归来。班克斯不领薪水(他说他只关心大英帝国的荣耀,尽管有些人认为他只是有点儿关心“班克斯爵士”这个名号带来的荣耀),现在正满怀激情地采集植物,决心打造一座蔚为壮观的国家园林。
哦,班克斯爵士!那位长相俊美、爱拈花惹草、野心勃勃、求胜心切的冒险家!这男人与亨利的父亲截然不同。二十三岁的时候,在一年六千英镑的遗产庇荫下,班克斯成为英国最有钱的人之一,他还被公认为最英俊的男人。班克斯大可闲暇奢侈地度过一生,可他并未那么做,而是设法成为最具胆识的植物探险家——从事这项事业的同时,却并未牺牲一丁点儿的奢华或绚丽。班克斯自掏腰包,为库克船长的首次远征支付大笔费用,这使他有权利把两名黑人男仆、两名白人男仆、一名备用植物学家、一名科学研究秘书、两名美术家、一名绘图员和一对意大利灵缇犬带上了那艘狭窄的船。探险途中,班克斯勾引过塔希提皇后,和野蛮人在海滩上裸舞,在月光下观看异邦女孩为臀部刺青。他把一个叫欧迈的塔希提男子带回英国当宠物,还带回了近四千种植物标本——其中近半数在科学界前所未见。班克斯爵士是英国最有名、最帅气的男人,亨利对他万分崇拜。
可亨利仍然从他那里偷了东西。
只因为机会就在那里,而且是如此明显的机会。班克斯在科学界不仅以伟大的植物收藏家闻名,他还是个伟大的植物囤积者。在那些讲究礼貌的年代,研究植物的绅士通常会彼此间自由地分享他们的发现,班克斯却不分享任何东西。教授、达官贵人、收藏家们从世界各地前来邱园,带着合理的期望,希望取得种子和插枝,也想从班克斯庞大的植物标本室取得样本——班克斯却一一打发他们走。
班克斯是个囤积者,这让年轻的亨利很崇拜他(倘若亨利有任何宝藏的话,他也不会分享),然而,在这些挫败的国际访客气恼的脸上,亨利很快看到了机会。他等在邱园外面,在访客正要离开的时候拦住他们,偶尔会碰上他们正以法语、德语、荷兰语或意大利语咒骂班克斯。亨利走上前去,问他们想要什么样本,并答应他们在周末前取得这些样本。他总是随身携带小册子和木工笔,假如这些人不会说英语,亨利便请他们绘图示意。他们都是杰出的植物艺术家,因此表明自己的需求并非难事。深夜时分,亨利偷偷潜入温室,从那些让巨炉在寒夜通宵燃烧的工人面前飞奔而过,偷盗植物牟取利润。
他恰好是这项任务的合适人选。他精于植物鉴定,善于保存插枝,在园区是张熟悉的面孔,不会引发猜疑,并且擅长掩盖自己的踪迹。最重要的是,他似乎不需要睡眠。他白天在果园和父亲一起干活,然后彻夜行窃——稀有植物、珍贵物种、仙履兰、热带兰花、来自新大陆的食肉奇植。他还把尊贵绅士们画给他的植物素描全部保存下来,予以研究,直到他对世人渴望的每一株植物的雄蕊、雌蕊都了如指掌。
就像所有能干的窃贼一样,亨利对自身的安全谨小慎微。他不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任何人,他把自己的进账埋在邱园各处。他不曾花过一分钱。他让他的银币像好砧木一样,在土壤中休眠。他累积财富,等待日后大量喷发,为自己买下成为有钱人的特权。
不到一年的时间,亨利已经有不少常客。其中有个上了年纪、来自巴黎植物园的兰花培育者,给了这男孩恐怕是他此生的第一句恭维:“你是个有用的臭小子,是吧?”不到两年的时间,亨利的生意越做越大,不仅将植物卖给认真看待植物的人,也卖给在伦敦渴望收藏珍稀标本的富绅圈。不到三年,他把植物样本非法运往法国和意大利,用苔藓和蜡巧妙地包装插枝,以保证植物样本平安抵达目的地。
可是最后,三年的不法冒险之后,亨利被逮了个正着——而且是被自己的父亲。
平日睡得很沉的老惠特克先生,有天发现儿子在午夜过后离开家门。出于一个父亲本能的怀疑,他感到万分难过。于是他跟踪亨利来到温室,目睹了筛选、行窃、巧妙包装的过程。老惠特克立即看出盗贼作案的谨慎行径。
亨利的父亲没揍过儿子,即使在儿子们应该被揍的时候(而他们经常应该被揍),当天晚上他同样没揍亨利,也没直接和儿子对质。亨利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逮住了。不,老惠特克先生做了件更糟的事。第二天早上,他立即要求与班克斯爵士单独会面。像老惠特克这样一个穷光蛋,要求和班克斯这样的绅士谈一谈,这事儿可不多见。可是三十年来孜孜不倦的劳动,使亨利的父亲在邱园赢得了尊重,足以获得“打扰”的权利,即便仅此一回。没错,他是个又老又穷的人,可他也是苹果魔术师,拯救了国王最心爱的树,这一头衔给了他通行证。
老惠特克几乎是跪倒在班克斯面前,垂着头,像圣徒一样地忏悔。他供出儿子亨利的可耻事迹,以及他对亨利恐怕已行窃多年的猜疑。他提出辞去邱园的职位作为惩罚,只要能让他的孩子免遭逮捕或伤害。苹果魔术师答应带全家人远离里士满,保证邱园和班克斯从此不再被惠特克的名字玷污。
果树栽培师高尚的荣誉感给班克斯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拒绝了老惠特克的辞呈,派人去把亨利本人找来。当然,这同样很罕见。如果说班克斯爵士在书房接见一个文盲园丁实属罕见,那么他接见一个文盲园丁的十六岁儿子则是天方夜谭。或许,他应当把这孩子直接抓起来了事。然而,偷窃可是绞死罪,比亨利年幼许多的孩子都被处以绞刑了——而他们的罪行还要轻微许多。尽管自己的收藏遭人侵袭很是难堪,班克斯却对这位父亲深表同情,因此在召来执法官之前,他决定自己先行调查问题人物。
问题人物走进班克斯爵士的书房,原来是个瘦高、黄头发、寡言、眼神迷蒙、肩膀宽阔、胸膛凹陷的年轻人,苍白的皮肤因为经常暴露在风雨和阳光下,已经磨损。这孩子虽然营养不良,个子却很高,有一双大手。班克斯看出他将来会长成大个子,只要他能吃得好。
亨利不是很清楚自己何以被召来班克斯的办公室,不过他的脑袋足以猜到最坏的情况,因此大感惊慌。唯有通过十足的倔强顽抗,他才能在走进班克斯的书房时,不被人看出在发抖。
不过老天爷,这书房真美!班克斯的穿着多么华丽,他戴着光洁的假发,一身闪亮的黑色天鹅绒套装,还有亮晶晶的鞋扣和白长袜。亨利刚走进房门,就已为雅致的红木办公桌估出价钱,他贪婪地扫视堆在每个书架上的精美收藏盒,欣羡地打量挂在墙上的库克船长的俊美肖像。老天爷,光是肖像框,肯定就值九十英镑!
亨利和他的父亲不同,他并未在班克斯面前躬着腰,而是站在这位大人物的面前,直视对方的眼睛。安坐着的班克斯,准许亨利默默站在那里,或许在等他认罪或求情。可是亨利没有认罪、没有求情,也没有羞愧地低下头去。假如班克斯爵士以为,亨利在这种棘手的情况下会愚蠢到先开口说话,那他真是不了解亨利。
因此,经过良久的沉默后,班克斯说:“告诉我——我有什么理由不该看见你上绞架?”
就这样了,亨利心想,我被逮住了。
虽然如此,这孩子还是赶忙想出了一个计划。他必须找个策略,而且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找到。他毕生遭到哥哥们莫名其妙的殴打,对争斗可不是一无所知。当一个更大、更强的对手先出手时,你在被撂倒之前只有一个机会反击,因此最好来个出其不意。
“因为我是个有用的臭小子。”亨利说道。
班克斯喜欢出其不意的事情,因此吃惊地大笑起来:“不得不说,我看不到你的‘有用’,年轻人。你为我做的,就只是偷走我来之不易的宝藏。”
这不是一句提问,可亨利依然开口答复。
“我本来可以扯点儿谎。”亨利说道。
“你不否认这件事?”
“大吼大叫都无法改变事实,不是吗?”
班克斯又笑了。他或许以为这孩子是在做样子装勇敢,可亨利的勇气一点儿也不假,就像他的恐惧,就像他的毫无悔意一样真实。终其一生,亨利始终认为懊悔毫无用处。
班克斯改变策略:“我得说,年轻人,你父亲可真对你伤透了脑筋。”
“我对他也是,阁下。”亨利还击道。
班克斯再一次吃惊地大笑:“这样啊?那个好好先生对你造成过什么伤害?”
“让我没钱,阁下。”亨利说道。突然之间他恍然大悟,又加上一句:“是他,对不对?是他跟你告的密?”
“没错。他这人很诚实,你父亲。”
亨利耸耸肩:“对我可不,是吧?”
班克斯琢磨着这句话,点点头,慷慨地认同这一点。而后他问:“你把我的植物卖给了什么人?”
亨利数着手指一一列出名字:“曼西尼、弗勒德、威林克、勒法夫尔、迈尔斯、萨瑟、艾华舍夫斯基、弗埃勒、莱西格勋爵、加纳勋爵……”
班克斯挥挥手打断他,目瞪口呆地盯着男孩。说来也奇怪,假如这份名单不那么响亮,班克斯或许会更生气。然而这些可是当时植物界最受尊敬的人物,其中有些人还被班克斯称为朋友。这男孩是怎么找到他们的?这些人当中有些已有多年没来英国了,这孩子肯定在做出口。这小子在他眼皮底下干了什么勾当?
“你怎么知道如何处理植物?”班克斯问道。
“我这辈子一直都懂植物,阁下。就好像我出生前就懂似的。”
“这些人有没有付你钱?”
“不然他们拿不到想要的植物,不是吗?”亨利说道。
“你肯定赚了不少。事实上,这些年你肯定已经累积了一大笔财富。”
狡猾的亨利不愿回答这个问题。
“你怎么花你所赚到的钱,年轻人?”班克斯继续问下去,“我看不出你把钱投资在了衣服上。毫无疑问,你赚的钱归邱园所有。那么,钱都在什么地方?”
“没啦,阁下。”
“花到哪儿去了?”
“色子上,阁下。我有好赌的毛病,您瞧。”
这未必是实情,班克斯心想。不过,这小子肯定是他遇到过的胆子最大的人。班克斯觉得挺有意思。毕竟,他是一个曾把野蛮人当宠物养的人,而且老实说,他本身也很享受半野蛮人的“美誉”。他的身份要求他至少得表明自己赞赏贵族风范,可是私底下,他更喜欢带点狂野的东西。而亨利是一只多么狂野的小公鸡!班克斯越来越不愿把这个人类当中的奇葩交给警察了。
洞晓一切的亨利自然也洞晓班克斯的脸色起了变化——柔和下来的表情,逐渐绽放的好奇,一丝得以救他一命的机会。沉浸在自我保护的冲动中,亨利最后一次朝这丝机会一跃而去。
“别把我绞死,阁下,”亨利说,“这么做你会后悔。”
“那你建议我怎么处置你?”
“用我。”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班克斯问道。
“因为我比谁都干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