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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智能化”与设计的若干哲学思考

此文曾刊于2016年第11期《装饰》杂志,与杨舰合作,在此略去了参考文献。

近些年来,“智能化”这一概念越来越多地为人们在各行各业中使用,例如,笔者于2016年10月在知网以“智能”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可找到多达3152987条相关文献,而以“智能化”为关键词进行检索,亦有多达1207619个结果。当然,在工业生产等领域中,涉及智能化概念的研究论文是最多的,但在设计领域,智能化的概念也被广泛应用,而且,这个概念又在许多具有交叉性的领域出现。尽管“智能化”概念并非是一个明确的概念,但人们这样广泛地使用它,还是反映出一些有深意的问题,值得我们进行一些哲学的思考和反思。

一、关于“智能化”的概念

我们首先应该注意到,正像有学者指出的,关于“什么是‘智能化’,目前尚缺乏明确、科学、公认的定义”。实际上,在人们对于“智能化”这一概念的使用,经常与“现代化”“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等概念有所接近或重复,但又未能明确区别于这些概念。

其实,关于“现代化”“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这些概念,与“智能化”相比,倒是有相对明确的所指。即使不做过于详细的语源追溯,我们还是大致可以相对比较明确理解这几个概念现在的含义。特别是,像自动化,至少在狭义上是以自动化理论(尤其是现代控制理论)为基础并通过计算机技术等手段来实现的取代人工劳动、减轻人类负担并提高效率的作业;而信息化,背后还有信息科学的支撑;数字化,又特别与计算机在进行信息处理时,以数字信号和数字编码的方式来工作的过程相联系;至于网络化,更是与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和普及相关。但“智能化”这个概念,却经常在语义非常不明确、所指对象有着巨大差异的情况下被广泛地使用。

当然,也还是有学者试图为“智能化”的概念做出一些定义或解释。例如,有人曾指出:“智能一般具有这样一些特点:一是具有感知能力,即具有能够感知外部世界、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这是产生智能活动的前提条件和必要条件;二是具有记忆和思维能力,即能够存储感知到的外部信息及由思维产生的知识,同时能够利用已有的知识对信息进行分析、计算、比较、判断、联想、决策;三是具有学习能力和自适应能力,即通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不断学习积累知识,使自己能够适应环境变化;四是具有行为决策能力,即对外界的刺激做出反应,形成决策并传达相应的信息。具有上述特点的系统则为智能系统或智能化系统。”

但我们可以看到,像这样的定义仍然是不够清晰的,只是描述了其作者所认为的,而且似乎应是特指人造的某些“设备”的“智能”或“智能化”的某些特点,而不是特指人们对于并无异议的人所具有的“智能”。在严格的意义上,究竟何为“智能”,本应是一个很基本的,但又在定义和理解上颇有争议的哲学问题。尤其是,像智能与人的关系,是不是只有人类才有智能,人类是否可以人为地制造出与人类的智能无差别的智能等,也一直是在像心智哲学、认知科学以及与之关系密切的人工智能等研究领域中长期被讨论而且并无简单答案的难题。至少在学术界的各种观点中,认为智能是人类所特有的,是典型的、很有代表性的一种。

我们注意到,还有人更简单但具有启发意味地指出:“‘智能化’应当有两方面的含义:(1)采用‘人工智能’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处理信息与问题;(2)具有‘拟人智能’的特性或功能,例如自适应、自学习、自校正、自协调、自组织、自诊断及自修复等。”这种观点的重要性在于,区别了两类“智能化”。因为,“人工智能”的概念,或者至少就研究领域和问题而言,还是比较明确的,而“拟人智能”,则成为智能化概念所指的另一大类。既然是“拟人”的,也就可以在机器设备的意义上,通过对其特征的描写来定义,也含有不必涉及与人的智能是否同一的问题。其实上,在当下,以知网上大量的涉及智能化的关键词的论文中,实际大多是在这种“拟人智能”的意义上来使用智能化概念的。一个“拟”字带来了既模糊(即对其“拟”的程度的规定)的界定,又带来了某种明确的区分,即它所指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人工智能”,并非真的是在人的智能意义上的“智能”。

如此分析,这种“拟人智能”意义上的“智能化”,其实恰恰是在不同的场合,单独或联合地利用了“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等概念的所指,并无原始或实质意义上的“智能”的含义了。只不过,人们在语言中广泛使用这一并不严格的概念已经成为普遍的现象。

二、关于与设计相关的两个“拟人智能化”实例分析

如前所述,当下采用“智能化”概念的论文数量最多的,还是在生产、制造类的领域,但也正是由于这一概念使用的普遍化,在设计领域,人们也同样乐于利用它来指称一些新的设计对象,而且,主要也都是集中在前文所说的“拟人智能”意义上的“智能”领域。在这里,试举两例加以分析说明。

1. 智能手机

在设计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智能手机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与智能手机相关的设计问题成为重要的热点话题之一。但智能手机,本是相对于传统的手机(mobile phone)而言的,其最常用的英文名称smart phone也表明其并非原初的智能(intelligence)意义上的手机,只是smart而已,差不多就是互联网与传统手机的新结合。显然,将其归入“拟人智能”意义类是合理的。

在广义的设计的意义上,智能手机的设计与经典的产品理论是非常吻合的。按照按经典的产品理论,用户体验包括五大要素。它们分别是:(1)战略层,要解决产品目标及其目标用户,发现市场和用户需求;(2)范围层,明确为用户提供哪些产品功能,比如手机要不要导航功能、需不需要GPS、要不要指纹识别等,因为每个产品都不可能什么都做,只能做有限的功能;(3)结构层,确定各个将要呈现给用户的选项的模式和顺序,这一部分是交互设计师发挥专长的地方;(4)框架层,决定了产品最终要做成什么样子,确定用什么样的形式来实现,在软件产品方面,就是要做界面设计、导航设计、信息设计等,这是UI设计师的工作;(5)表现层,涉及功能及内容的视觉呈现的最终样子,通过内容、功能和美学汇集到一起来产生一个最终设计,从而满足其他层面的所有目标。在这当中,只有后两项内容是传统设计工作者的工作内容在新形势下的延伸,而其他三项,更主要是市场和具体的工程技术设计的内容。

就智能手机所涉及的伦理问题,在过去关于互联网以及普通手机的弊端的讨论中其实已经有充分的触及了,包括像网瘾、对手机过分的依赖以至于影响到正常的人际沟通等。在智能手机阶段,只是这些问题变得更加突出而已。但还有一个与个人电脑类似的过分追求升级换代,从而带来的消费观念的扭曲和资源浪费等问题,在智能手机阶段更是变本加厉。但值得注意并在此可以提及的是,曾有关于设计研究的文章认为:“对待资源浪费与科技更新的矛盾,我们并不能归咎于智能手机的科技更新造成手机资源浪费,相反,笔者认为正是因为我们的科技不够发达,才导致手机资源的浪费;如果我们的智能手机售后维修技术与设备能够达到在相应的要求,且维修智能手机内部硬件与软件的技术足够成熟,可以随时为消费者更换更新内部零部件,就能解决因更换零部件带来的使用不便等问题,相信更多的消费者会选择维修而不是重新购置,这就可以避免一些手机资源的浪费,从而实现智能手机的可持续发展。”像这样的观点,显然仍是以科学主义的立场为资本化追求的消费与生产理念辩护的典型。引文中提及的那些措施,现阶段在技术上也并非无法实现,现实之所以会如此,恰恰是因为最新科技成果与资本市场的利益相结合的结果。而对于设计者来说,在此方面的贡献,通常也只是为带来不可持续发展的、以追求利润为首要目标的资本化的市场助了一臂之力而已。

2. 智能家居

按照在“百度百科”上相对标准的定义,所谓智能家居是指以住宅为平台,利用综合布线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安全防范技术、自动控制技术、音视频技术等将家居生活有关的设施集成,构建高效的住宅设施与家庭日程事务的管理系统,提升家居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艺术性,并实现环保节能的居住环境。其实,从以上的描述,以及智能家居的英文原名(smart home或home automation)来看,这个概念和智能手机颇为相似,仍然也是以smart而非intelligence来界定的,或者,也只不过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等手段实现的某种“家居自动化”而已。仍然是典型地属于“拟人智能”的范畴。而且,在此领域中,一些更加泛化和过于牵强的命名,如“智能衣柜”“智能水杯”之类,几乎连“拟人智能”的水准都很难说达到。

显然,智能家居在设计方面,也同样是一个超越传统设计的领域,也与智能手机类似,其中既有市场和工程技术性的设计,也给传统设计工作拓展了更大的空间。

有人曾指出:“与普通家居相比,智能家居不仅具有传统的居住功能,兼备建筑设备、网络通信、信息家电和设备自动化,同时还能够提供信息交互功能,使得家居生活更加的高效、舒适、安全、便利、环保。”在此说法中,如果说高效、舒适、安全、便利等还是其具有某种优势的特点的话,尽管也还存在像其他自动化、网络化应用的风险问题之外,就环保来说,还很难能够确定地讲就成为其确定无疑的长处。就与生活相关的环保来说,曾有一个非常基本的理念,即倡导“简朴生活”,而一般概念中的智能家居,则往往是在传统日常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添加了许多并非必要的功能,而为了实现这些功能,更是要增加能源和资源的投入,最终所谓像“节能”之类的“环保”效果,结合总体投入来看,仍然非常可能得不偿失。倒颇有些像在家务劳动中节约了人的劳动和体力,然后再去健身房将人们过剩的能量消耗掉一样的意味。

三、人工智能

在前文提到的理解“智能化”的两种含义中,除了“拟人智能”之外,另一种含义即“采用‘人工智能’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处理信息与问题”。因而,对于人工智能问题可以在此专做简单的讨论。

其实,在这里虽然是从几乎未有一致定论性理解的“智能化”概念中分解出“人工智能”问题,而且表面上看似乎对何为人工智能,人们还是有着比较明确的理解,但实际上“作为一门前沿学科和交叉学科,人工智能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对人工智能做了不同的解释”。这里所说的无统一定义和不同解释,是涉及更为本质的对人工智能的看法,如通过什么方法来实现人工智能,其理论基础和机理等,而在更相对表层的操作性的意义上,把人工智能界定为是由人所创造出来的可以像人类一样具有智慧、能够自适应环境的智能体,就这种对对象的定义来说,这倒是没有什么分歧。甚至于在对人工智能的判定和测试标准上,也有像“图灵测试”和塞尔提出的“中文房间”这样影响巨大的经典范例。

因为人工智能的发展目前主要涉及的是科学技术方面的开发研究,其发展既迅速又在与人们理解的人类智能相比的意义上非常初级,虽然有像能够战胜国际象棋和围棋国际大师的“深蓝”和“AlphaGo”计算机人工智能程序,但也因其在发展阶段上的原因,并未能广泛地走入生活现实,因而,传统的设计工作者对之还未有广泛介入。当然,在现实中,也存在着许多本非严格意义上的人工智能产品被牵强地贴上了人工智能标签的现象。

与“拟人智能”意义上的“智能化”相比,人工智能因其研究对象的相对明确,而且更是在科学技术意义上的研制努力,对之相关的哲学分析也为数众多。除了对与其实现方法、理论基础和判别方法的研究之外,对之的许多争论还涉及像这种“人工”制造出来的“智能”是否与人类的智能在本质上相同,是否能达到人类智能的水平,以及是否会超过人类的智能等问题。也正是由于后面几个问题,与人工智能相关的伦理争论也更加激烈。

由于与人工智能相关的伦理争论在学术界已经很多了,这里只提及近来江晓原教授在回应因AlphaGo“围棋人机大战”而引发的新一轮争论时,提出反对人工智能研发的几个典型观点。其一,是“老虎还小”不构成养虎的理由。这是针对那种广泛流传的“人工智能目前还很初级很弱小,所以不必忧虑”的观点,因而,如果我们无法论证“人工智能不会危害人类”,那就有必要重新考虑目前是否应该发展人工智能。其二,他认为,“人造的东西不可能超过人”是盲目信念,因为并没有人曾给出过关于“人造的东西不可能超过人”这一论断令人信服的论证。其三,认为“人类可以设定人工智能的道德标准”这条理由也是没有足够的论证的。其四,出现问题时,“拔掉电源”在未来也未必可行,这种说法只在对人工智能的想象停留在个体机器人阶段时,也许才成立的。其五,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即“发展科学”也可能“唤出恶魔”。因为我们必须想清楚:究竟为什么需要人工智能?人工智能真是必不可少的吗?江晓原教授的这些观点,看上去似乎非常激进,但我们还是会发现,除了其中相对技术性和学理性但也不无道理的前四条之外,尤其是其最关键的第五条,其实人们确实并未真正进行理性的深入思考。

四、几点思考

从前面对“智能化”若干相关问题的讨论中可见,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中,都还存在大量的争议和问题。这并非是在本文的篇幅内可以进行详尽分析的。在这里,不是作为结论(其实许多问题并非有简单明确的单一结论),而是力图对笔者认为有意义的几个要点进行一些初步的思考。

第一,从“智能化”这一概念的广泛而含义多样且不明确的使用来看,其背后或许隐含着当下社会上对于高技术的发展及应用的某种过高的崇拜。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强调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强调现代化的、数量化的、物质化的发展,而与之相伴的,认为高新技术会推动这样的发展,即没有从人文的立场对于科学技术的哲学和发展观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思考。但这种缺乏人文立场的基于对高新科学技术之崇拜的追求,既导致人们更愿意将许多并不真正属于“智能”范畴的产品贴上象征着高新技术的“智能化”标签,也会带来诸多的伦理问题。

第二,就作为传统设计工作在所谓“智能化”的发展形势下的拓展而言,那些实际上属于“拟人智能”类的“智能化”领域,为设计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伦理方面的问题。其实,这与近些年来,在追求“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人们过于崇拜高科技的科学主义倾向及将科学技术手段与追求资本增值和获取利润相结合有密切的关系。设计工作在此背景下也自然趋向于为之服务,从而导致各种不可持续发展的障碍。

第三,在人工智能的讨论部分,提到的反对无限制、无条件发展人工智能的几点理由中,涉及的问题也同样适用于拟人智能类的智能化设计工作。关键在于,我们需要的是什么样的发展这个根本性的问题,而且在现实中,我们追求的许多发展的内容,原本并非人类必要的需要,而是通过科技手段与对资本增值的追求相结合所创造出来的新需求,但这些新需求却经常被无批判地当作人类固有的合理需求,对此,深度的反思是绝对必要的,否则,只靠科技手段而缺少人文立场来,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只能是不可实现的梦想。

第四,设计工作与技术的发展是不可分离的。2016年,西方著名科学人类学家、技术史家白馥兰(Francesca Bray)在北京师范大学“跨文化学研究生课程班”讲学时,曾提到一个很有洞见的观点,即从科学人类学的立场来看“技术-社会”观,有两种看法:一是“技术构建未来说”,按照此说的逻辑,文化就是技术的障碍;二是“技术维护传统说”,根据这种观点,技术应该在促进社会再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作用。换言之,即前者通过创新发明来改变社会,而后者则要用技术来用来维持社会传统的某些稳定性,而后者同样是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能量才能实现的。就“智能化”的发展而言,似乎更注重的是前者,但人们对后者的认识却远远不足。对于设计工作来说,意识到这一点,避免一味只追求最新的高科技,是非常重要的。前几年,《装饰》杂志曾做过的关于高技术与低技术的讨论专题,可以说是对这种意味的有益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