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序
共犯从属性是共同犯罪理论领域中的重要问题,国内现有的文献关注较少,属于研究难度较大的题目,以此作为博士论文的选题,需要相当的勇气。从最终提交的研究成果来看,应当说,秦雪娜博士对于共犯从属性的研究达到了预期的研究目标,呈现给我们的,是一份具有相当理论深度的博士论文。
论文对与共犯从属性相关的框架性问题,包括区分制犯罪参与体系的必要性、共犯的处罚根据以及共同犯罪的本质等,都有深入的剖析;不仅对区分制犯罪参与体系中正犯与共犯的区分标准有所调整,以应对单一正犯体系所提出的质疑与挑战,而且在共犯处罚根据的问题上,明确主张能与因果共犯论原理相契合的纯粹肇因说。在此基础上,论文进一步对共犯从属性本身直接涉及的内容,即实行从属性、要素从属性与罪名从属性,就其各自的地位与要求进行清晰的界定与深入的论述。论文提出,实行从属性的要义在于,共犯有自己的可罚性,但基于事实上的限制,只有正犯着手共犯才能构成未遂,不然,共犯充其量成立犯罪预备;在要素从属性的问题上,应采取最低限度的“共犯的客观构成要件从属性说”,即共犯只是从属于正犯该当客观构成要件的行为事实;罪名从属性则并不属于共犯从属性的内容。由于在论述时能够兼顾框架性的基础理论与具体而微的教义学建构,这使得论文整体感较好,论证思路清晰,各章之间在逻辑上具有内在的承接关系。
论文的突出优点在于,能够合理运用与贯彻体系性思考的方法。体系性思考是法教义学理论的首要特征,但如何合理运用于具体理论的研究往往不好把握。秦雪娜博士的这篇博士论文,在论述共犯从属性的问题时,能较好地顾及体系的上下位关系,注意与不法论、犯罪参与体系等理论立场保持内在逻辑上的一致性。与此同时,论文所主张的观点与通说或多数说并不相同,体现作者对相关问题的独立思考,且能结合实务中的争议案例来展开相应的论证,这也是值得肯定之处。此外,论文对既有文献的把握比较准确,尤其是对日本刑法理论的脉络与进路有深入的理解;此次修订所补充的相应章节中,又对晚近几年来的学术进展作出有力的回应,表现出作者扎实的刑法理论功底。
总体而言,秦雪娜博士的这篇博士论文能够在现有的理论框架下,对共犯从属性问题做推进性的研究与细节性的拓展,在写法上合乎法教义学研究的要求,称得上是一篇踏实之作,相信对于充实我国的共同犯罪理论具有积极的作用,对实务案件的处理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当然,论文也有一些薄弱之处。比如,网络时代的来临,使得共同犯罪的存在形态发生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无疑对共犯从属性的立场形成重大的冲击,论文对此虽做了一定的回应,但力度显得较弱,期待作者在今后的研究能就相关的问题做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