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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用人单位补贴的伙食费,是否应计入工资中?
案例背景
刘某今年50多岁了,但是刘某的二女儿还在上大学,为了挣钱供女儿读书,他还在努力地工作。刘某目前在一家铁矿公司当保安,工作不累,每个月也可以领固定的工资,刘某很满足。公司每个月固定给员工发放400元的食堂用餐券,用以补贴伙食费。一次在与同事聊天中,刘某无意中知道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加上补贴的伙食费,也刚等于最低工资标准。
学法有疑
那么刘某的伙食补贴费是否能计入工资中?刘某的工资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讲堂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最低工资是根据当地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等多种因素确认的,福利待遇(如伙食补贴、住房补贴等)不算在工资之内。因此,伙食补贴费即400元的食堂用餐券,不应该计入最低工资中。因此依照上述的法律规定,刘某的工资中不包括400元的伙食补贴费,刘某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样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刘某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条文
《最低工资规定》
第十二条第一款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一句话说法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计算劳动者的工资时,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不应该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