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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环境保护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32.在哪些场所工作的人员需要持有健康证?
案情回放
暑假期间,大学生小李和小张通过网络招聘到A咖啡馆兼职工作。A咖啡馆认为小李和小张只是短时间兼职,无须办理健康合格证,再加上咖啡馆业务繁忙,于是A咖啡馆只对小李和小张进行了简单的培训,便立即安排他们负责清洁餐具、打扫卫生、接待顾客等工作。A咖啡馆的做法正确吗?
案例评析
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同时,该条例第二条还明确列举了公共场所的范围:“……(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由此可见,为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在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无论是短期兼职还是正式就职,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在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后才能上岗。所以,本案中,A咖啡馆作为公共场所,不为短期兼职员工办理健康合格证就让其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其做法是错误的。对此,根据该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