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构成要件不相一致。认识错误理论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能否让行为人对现实发生的结果承担责任,如果承担责任,是在故意还是过失的范围之内。事实认识错误包括两类: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与抽象事实认识错误。
具体事实认识错误是在同一犯罪构成内的认识错误,即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是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
抽象事实认识错误是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认识错误,即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发生的事实分别属于不同的犯罪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