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方法技巧与法律知识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27.父母与子女断绝关系后,子女是否还需履行赡养义务?

我国《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父母子女关系作为一种自然的血缘关系,只能因死亡或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而终止,其并不能因其他人为的原因消除或改变。断绝父子关系的声明,并不能从法律上将父母子女关系消除,子女仍需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也不得附加任何履行条件。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第1款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