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新增考点精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新增考点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和时代意义
【第一章第二节 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十个坚持”,即(1)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4)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5)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6)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7)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8)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9)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10)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十个坚持”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等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把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实践的思想旗帜和行动纲领,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全面继承和创新发展,是对世界法治文明进步作出的中国原创性理论贡献。
新增考点2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
【第一章第四节 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深刻阐释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决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列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显著优势之一,进一步深化了对法治功能的认识。《决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强化了法治体系在国家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中的地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重申了法治建设的方向、原则、路径和目标任务等重大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等4个方面举措,进一步聚焦法治领域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体现出强烈的问题导向和鲜明的实践特色。
新增考点3 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第二章第一节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提升法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
新增考点4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二章第一节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以良法保障善治。”
新增考点5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第二章第一节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完善涉外经贸法律和规则体系。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促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国家安全能力。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新增考点6 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第二章第二节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强有力的行政执行系统,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新增考点7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第二章第二节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以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
新增考点8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第二章第二节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坚持权责法定,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用权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坚持权责统一,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新增考点9 公正司法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第二章第三节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以“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为题强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增考点10 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
【第二章第三节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平正义,民之所向。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动和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规范权力行使,进一步健全执法和司法细分领域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优化执法程序,深化司法改革,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净化正义水源,强化阳光透明。这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
新增考点11 加强法治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第二章 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
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党组织监督责任,保障党员监督权利。重点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既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治建设的一个主要环节。只有加强法治监督,才能有效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实现。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五大子体系之一。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作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确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支撑地位,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专列一节作出重大制度安排。
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都是承担法律实施和监督的公权力,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着眼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提出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保证法律充分实施。在工作重点上,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对受损害的公共利益进行救济。同时,近年来社会公众反映在某些方面违法成本太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律实施的效果。惩罚性赔偿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有利于增加违法成本,给相关主体一个明确的行为责任指引,从而减少甚至消除其违法行为。按照《决定》的精神,通过健全惩罚性赔偿制度等一系列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法律的保护力度;通过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严格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通过提高主观恶意行为的违法成本,进一步彰显法律的权威,显然有助于保障相关领域法律的有效实施。
新增考点12 充分认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重要意义
【第三章第二节 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目的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第一,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需要;第二,这是研究解决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第三,这是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的需要。无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新增考点13 坚持依法执政
【第三章第二节 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强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令行禁止。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形成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发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作用,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党委要定期听取政法机关工作汇报,做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
新增考点14 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
【第三章第二节 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完善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制度和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制度,依法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各项权力。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加强对香港、澳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国情教育、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教育,增强香港、澳门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确保香港、澳门长治久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愿望,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推动两岸就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完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共同反对‘台独’、促进统一。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将得到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