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如何验证和整合资料
一、如何验证资料的可靠性
咨询师和律师在处理工作时,要收集很多信息资料,如何处理资料,至关重要。首先,必须判断资料的真伪,无论资料来源于何处。
心理咨询中,咨询师主要和来访者交谈,直接收集信息。此外,对来访者的亲友和中间人告知的信息,应先判断真伪。前任咨询师有初步诊断的,接手后也应核实。
影响资料可靠性的因素有:(1)暗示,过分随意的交谈中,咨询师的倾向性会给来访者暗示;(2)早期印象,人容易“先入为主”,故咨询师应根据事实资料随时修正自己的看法;(3)由于自身的处境和人格特点,来访者出现阻抗或言不由衷。[4]
验证可靠性的方法:(1)补充提问;(2)使用心理测验或问卷;(3)比较同一资料的不同来源。[5]
对于律师,验证资料的可靠性会更加复杂,能被采纳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必须具备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在此基础上,其证明力的大小,笔者称为“充分性”。如何衡量证据的这四大性质?除遵守证据规则外,我们还可以借鉴上述心理咨询验证资料的三种方法。
(1)补充提问。如果律师对事实或资料有不清晰之处,应直接向当事人询问。某些重要事实,如果只有当事人的单方陈述,没有相应证据的,或者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相矛盾,而当事人坚持以自己的陈述为准,则律师必须给当事人做笔录,或由当事人出庭亲自陈述。
(2)调查问卷。律师针对各类案件,可以设计完整的问卷,包括该类案件所需了解的全部事实点,让当事人勾选及填写,这样可以提高沟通效率,方便律师快速、全面地掌握情况,也留下书面的记录。
(3)比对证据。对于来源不同、能证明同一事实的证据,包括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律师调查所得证据、法院调查所得证据,进行分析对比,看是否矛盾,或相互呼应,判断如何取舍。
二、如何解读资料
心理咨询解读资料的方法:(1)就事论事,但往往不能揭示全部含义;(2)进行相关分析,寻找资料之间的关联性,开始带有一定的猜测性质,须与当事人交谈核查;(3)分析迹象,即把事实作为结果,寻找原因。[6]
律师对证据的分析也分三个层次:(1)研究证据本身所携带的信息,包括内容上和形式上,能说明什么;(2)分析证据之间的联系,看看是否相互印证,还是彼此矛盾,能否形成环环相扣、严丝合缝的证据链,如果缺了一环,应该怎样补齐;(3)将证据作为一个结果,寻找形成这种状态或结果的原因,并据此进一步陈述或举证,把事实景象的全貌(对己方有利的“法律事实”)搭建完整,并说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