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律硕士联考一本通·真题卷: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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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5 第五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考点1 犯罪实行行为

[考点提要]实行行为是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那个行为,其本质特征是能够直接侵犯犯罪客体。预备行为则是为实施实行行为做准备的行为,其本质特征是不能直接侵犯犯罪客体。所以,买刀的行为是犯罪预备,刺杀的行为是犯罪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