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律硕士联考一本通·真题卷: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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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4 紧急避险

[考点提要]紧急避险也是考试当中的重要考点,大家要重点掌握紧急避险的概念、成立条件,注意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学习紧急避险要抓住紧急避险的本质特征,紧急避险是两种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顾此失彼”,所以要求紧急避险所保护的利益一定要大于所损害的利益,小于等于都不成立紧急避险,这也是紧急避险的正当性所在。

1.论述刑法中紧急避险的成立要件。(2014-法专-35)

[参考答案]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成立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正在发生。(3)对象条件。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4)主观条件。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避险意图。(5)限制条件。紧急避险只能是出于迫不得已。(6)限度条件。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7)特别例外限制。紧急避险的特别例外限制,是指为了避免本人遭受危险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张某等五人劫持了甲与乙,然后命令甲杀死乙,否则将杀死甲。甲被迫无奈用绳子勒死了乙。根据刑法规定,甲的行为属于( )。(2012-法专-2)[8]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故意杀人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解析]根据《刑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是两种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顾此失彼”,所以要求紧急避险所保护的利益一定要大于所损害的利益,小于等于都不成立紧急避险,这也是紧急避险的正当性所在。生命是等价的,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他人生命为代价去保护自己的生命,故甲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更非过失致人死亡罪,而是故意杀人罪。因此,选项C正确,当选。

3.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甲的杀人行为属于( )。(2018-专-2)[9]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自救行为 D.犯罪行为

[解析]本题几乎是上一题的原题再现,解析见上题。在这,笔者想说的是真题的重要性,大家也做了这么多的真题了,应该也知道真题的重要性了。所有的法硕复习资料当中,最重要的就是真题。大家一定要保证、保质、保量地完成真题,最少要做三遍以上。


[1] 答案:B

[2] 答案:D

[3] 答案:B

[4] 答案:B

[5] 答案:C

[6] 答案:A

[7] 答案:A

[8] 答案:C

[9]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