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问题,应当分情况处理:
(1)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给子女买的房,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2)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给子女买的房,一般属于子女夫妻共有。但也有例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且该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出资人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子女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应当按出资份额认定为按份共有,但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