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事汇:纠纷解决·维权救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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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行买卖不可做 服务第一记心上

苏志强、陈鹏华、张涛三人都在县一中读初中,他们的关系非常好,经常在一起玩耍。陈鹏华的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备战中考自然不在话下,甚至在没有考试之前,老师就已经跟同学们说陈鹏华肯定会考上市里面的重点高中,将来一定能考个好大学。张涛平时喜欢琢磨机械,才刚上初中,就已经掌握了摩托车、农用三轮车驾驶技术,他平时对于学习文化知识非常头疼,想初中毕业之后就去读技校,以后当一个修车师傅。苏志强比较贪玩,上课总是睡觉,晚上喜欢去网吧打游戏,平时也不怎么爱跟同学交流。大家都非常好奇学习这么好的陈鹏华为什么会跟苏志强做朋友,其实是苏志强从来不说学习上的事,别的同学见了陈鹏华一般都是夸他学习好,但是苏志强跟陈鹏华聊天的话题总是游戏和体育赛事。虽然陈鹏华家里管得严,很少有机会能打游戏、看比赛,但是他很喜欢这些休闲活动,喜欢跟苏志强进行探讨。苏志强落下的功课实在是太多了,他自己也对自己没有信心,于是他打算在初中毕业之后出去打工,先挣点钱再说。初三的下半学期,陈鹏华每天都埋头苦学,虽然老师对他很有信心,但是他还是觉得学得不够。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顺利地考上重点高中,陈鹏华没日没夜地看书、做题,终于如愿以偿地考取了重点高中。

张涛在初中的成绩不好,但是在技校中却成了顶尖的学生。老师每讲一个原理和方法,他总能立刻记住,三年里一直是学校里的前几名。毕业后,张涛在市里的汽修店找到了一份工作,每个月有3000多元的工资。苏志强在初中毕业后,先是在县城做起了卖水的工作,后来他觉得这个工作太累,就跑到了市里,做起了服装生意。三年过去了,苏志强换了不下五份工作,每个月的收入都不稳定,他花钱大手大脚,经常每个月的工资刚拿到手,第二天就全都花光了。陈鹏华则延续了初中的学习劲头,但是因为市重点中学里的好学生太多,他也渐渐觉得学习有些吃力,最后高考发挥一般,考到了市里的大学。虽说是市里的大学,但也在全省非常有名气,因此陈鹏华的父母就没有让他再去复读。

陈鹏华开学的日子到了,他以前从来没有用过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家里的台式电脑已经用了近10年。到大学后,陈鹏华发现同学们都带着新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很多同学用的都是苹果手机。陈鹏华的手机是一款非智能手机,连同学的微信都没法加。同学聚会的时候,大家互相交换微信号,聊各自朋友圈里有趣的照片,陈鹏华只能呆坐着,不敢把手机拿出来。有的同学主动向陈鹏华要微信号,陈鹏华借口说自己的手机坏了,加不了对方好友,等修好了再加。在宿舍里,其他同学都在床上用笔记本电脑打游戏或者看电影,只有陈鹏华一个人在看书。陈鹏华觉得自己必须有一部新的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于是趁国庆节放假的时候跟爸妈说了这件事。父母后来给了他5000元,让他自己去支配。陈鹏华心想,5000元连买苹果手机都不一定够,他本来想再多要一些,但是觉得爸妈挣钱也不容易,就没有再开口要钱了。

陈鹏华拿着爸妈给的5000元,来到了市里最繁华的商业街。他走进一家电器卖场,问售货员苹果手机要多少钱,售货员说:“最低5200元。”陈鹏华说:“这也太贵了吧?”售货员紧接着说:“一分价钱一分货,你试试这个1000元的手机,再试一下这部苹果的手机就知道了。”陈鹏华拿起两部手机一试才知道,1000元的手机用手指在屏幕上划了半天才有反应,而苹果手机则轻轻一碰就解锁了。陈鹏华说:“还真是一分价钱一分货,不过太贵了,我一共只有5000元,还要买笔记本电脑呢。”“5000元要买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的话,可是很紧张啊,手机买个便宜的,电脑买个普通的就可以。你再看看吧,电脑柜台在旁边。”售货员说道。陈鹏华又到电脑柜台看了看,发现稍微好一点的笔记本电脑都要4000多元,这样一来,他只剩下不到1000元能用来买手机了。陈鹏华心想:“这种正规商店卖的东西肯定偏贵,我那天上网查来着,苹果手机有的商家只卖2000多元。”陈鹏华从家电卖场出来,坐公交车去了电子商品市场。

来到电子商品市场后,陈鹏华被眼前各种各样的商家给吓到了。街上的音响声音非常大,几乎都在放着自己店里卖的手机是最便宜且质量最好的。各个店铺的上面都写着“苹果专卖”,一时间陈鹏华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了。突然,他看到一个店铺的广告牌上画着苹果的商标。陈鹏华心想:这个商标是“苹果”,我认识。之前太多的店家都是用汉字写的“苹果”,一看就假。这个有英文和商标,应该是正品的手机。陈鹏华向店铺走去的时候,身边有许多人上来问他要买什么,陈鹏华一概不理。他知道在电子市场要小心,不能轻信别人的话。还没进那家店,店里就出来一名店员主动向陈鹏华做自我介绍。只见那个店员穿着一身黑西服,头上的头油在太阳的照射下显得格外发亮,店员说:“你好,我们这里是苹果手机专卖店,只卖苹果手机,我叫强守孝。”陈鹏华看到这家店的店员服务很热情,于是就开心地走进了店里。

进店之后,陈鹏华对强守孝说:“你们这里最便宜的苹果手机要多少钱?”强守孝说:“最便宜的要500元。”陈鹏华听了先是一愣,紧接着问道:“假的吧?据我所知最便宜的外国版还要2000多元呢!”强守孝笑着说:“行啊,哥们儿,真懂!确实如你所说的那样。不过我也没蒙你,我们这最便宜的苹果手机是二手机,之前有人用了几天不用了,便宜处理给我们了。我这里也就这一台。”陈鹏华说:“二手的倒也不是不行,那你拿出来让我看一下吧。”强守孝拿出手机,陈鹏华看了一下,发现手机有严重的划痕,于是他对强守孝说:“这台手机的划痕太严重了,我不买了。”强守孝说:“你看都看了,怎么能不买了?我们店有规矩,这种二手机要看了就是要买的意思!”陈鹏华见强守孝生气了,急忙说道:“那怪我不懂你们的规矩,给你赔不是了。”陈鹏华说完就往外面走,刚走到门口,两个店里的店员就把门关上了,不让陈鹏华走。“必须得买!”两个关门的男子异口同声地说道。陈鹏华见形势不对,只好乖乖地从包里掏出500元钱。“不行,这个手机涨价了,现在卖1000元,刚才500元的时候你不买,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陈鹏华非常后悔自己没有考虑清楚就进这家店,现在已经没有办法了。正当他从包里继续拿钱的时候,警察胡平安携两名辅警推门而入。胡平安大声说道:“这次你们可让我抓了个正着!看你们还敢说自己没有强买强卖?”强守孝见警察进来,赶忙把手机和钱往柜子底下塞。胡平安说:“强守孝,我就说你小子有猫腻,别藏了,店里的监控全都拍下来了,跟我去派出所做笔录!”强守孝说:“我真没有强买强卖,是他非要买这个手机的,而且又拿在手上看了半天,再不买不太合适吧?我就鼓动了他一下而已。”胡平安朝向陈鹏华问道:“你是自愿买这个机子的吗?”陈鹏华哽咽地说:“不是,我不想买二手机,他非要让我出钱买,还乱涨价。”胡平安说:“强守孝,别狡辩了,走吧!”

到了派出所之后,强守孝老实交代了自己强买强卖的行为。胡平安问:“你是不是之前还坑过这两个人?”站在旁边的陈鹏华发现这两个人竟然是自己的初中同学苏志强和张涛。本以为再也联系不上的同学,因为被骗又相见了。苏志强说:“陈鹏华!你是陈鹏华吧?你怎么也来这里了?”“别提了,都是贪小便宜闹的,我当初就应该在商场买手机。”陈鹏华在惊喜之后,一脸懊悔地说。陈鹏华问苏志强:“你们怎么回事?你俩都被骗了?”张涛接话说道:“可不是吗,我跟苏志强一起出来买手机,他说那条街上的手机便宜,能淘到好货。没想到进了那人的店,那人就不让我们出去了,我俩一人给了那人1000元,买了个破手机才出来。”陈鹏华说:“哎,是呀,以后真应该注意了。这种贪小便宜的事情,真的会让人吃大亏啊!”陈鹏华、苏志强和张涛三人通过此次被骗的经历,决心不贪图小便宜,踏踏实实做人,不追求奢侈品。陈鹏华在大学跟同学见面时,也不再羞于把自己的旧手机拿出来了。同学们见了他的旧手机,反而觉得很新鲜,没有嘲笑他的意思。陈鹏华把从父母那里拿来的5000元钱又悄悄塞到了家里的抽屉中,他下定决心要用自己的奖学金买笔记本电脑,至于手机的事,他也觉得没什么必要了,自己现在用的手机能打电话发短信,跟别人取得联系就可以。

在这个故事中,强守孝采取威胁手段强行要求陈鹏华购买手机,其行为构成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强买强卖”。强买强卖,是指行为人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把不愿意出售的物品卖给行为人,或者强迫他人向行为人购买不愿意购买的物品的行为。前者一般是行为人以低价强买,后者一般是行为人以高价强卖。行为人一般具有强迫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商品交易、提供或接受服务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行为人强迫交易是否达到目的,不影响本行为的成立。

强迫交易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不严重的行为。暴力是指行为人对于被害人的身体实施强制或者殴打,如强拉硬拽、捆绑拘禁等,致使被害人不得不购买或者接受服务。威胁是对被害人实施精神上的强制,如以实施暴力相恐吓或者以损害名誉相要挟,致使被害人不得不购买或者接受服务。强迫进行交易的行为,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民事活动基本原则,侵犯了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