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商法之备考方法
一、商法的重点
在商法的九个小学科中,公司法是绝对的大户。公司法部分选择题数量较多,许多时候可以占据商法客观题的一半,加上商法部分的案例分析题主要是考查公司法,使得公司法总的分值往往达到商法部分的2/3左右,尽显商法领域的王者风范。2019年4月28日《公司法解释(五)》的发布,需要考生多加注意。
公司法之外,最为突出的商法学科乃是证券法,适逢2019年12月修订后的《证券法》通过,可以预见将成为2020年法考的重点内容。此外,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等学科每年必考,至少有一两道选择题,不容忽视。
商法中的边缘学科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法和海商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因为沾着公司法与合伙企业法的光,几乎每年必考,虽然只是占有1分。海商法平均每两年会考查一次,大概也是一两分。而外商投资企业法有可能连续多年不见踪影。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3月15日我国颁布了《外商投资法》来取代传统的“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复习时应当以最新的《外商投资法》为准。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8日颁布的《九民纪要》,其中不少内容涉及公司法、企业破产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的重要条文,也需要适当了解。
二、商法的难点
商法的九个小学科,大体上可以分为商事主体法与商事行为法。商事主体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以及企业破产法、外商投资法(侧重于投资促进与保护,与商事主体法相关),整体上属于企业法的范畴。商事行为法包括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海商法,除开微不足道的海商法之外,主要是金融法领域的内容(金融法中的银行法则被归入经济法领域)。这样的划分只是为了更为方便地把握商法,但任何简单粗暴的划分都会有失精确:商事主体法中包括大量行为法的内容(企业破产法甚至主要是行为法),商事行为法中也包括不少组织法的内容,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之类。
总体而言,商法的体系性不强,只是一系列法律学科的习惯组合。但商法的不同门类之间,乃至商法与民法之间又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有抱负的命题人便会尝试综合性考查民商法领域的诸多考点。比如,2009年卷三第94题涉及个人独资企业法与公司法;2010年、2012年卷四商法案例除了考查公司法之外,还涉及合同法、物权法问题;2013年卷三第27题涉及公司法与合伙企业法;2014年卷四的商法案例题则涉及公司法与破产法;2015年卷三商法部分的不定项选择题则是综合考查合伙企业法与民法。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商法时,不能孤立地对待九个小学科,而需要将相互关联的考点串联起来,并将商法与民法相勾连。其中,最主要的工作是对企业法部分进行总结归纳,明了不同企业形态的特色及其相互区别。
与民法、刑法这些学科相比,商法的理论并不高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很少深入地考查商法理论。绝大多数商法题目都是直接考查法条,只需对法条有个基本的理解就足以应付考题。但也有个别题目涉及一些理论难点,这些题目主要集中在公司法与票据法中。公司法自身错综复杂、博大精深,一些考试题目涉及实践疑难与理论争议,比如股东资格问题,需要考生格外深入地把握公司法的基础理论。票据法,主要是因为其专业性、技术性的高冷面孔而令考生望而生畏,但其中难题只是票据抗辩,其他通常是法条的简单适用。
三、商法的备考
在民商经济法这个大的领域内,商法的理论性比民法差一些,商法的专业性又比经济法强一些。大家在复习备考商法时,不能简单地背诵法条,而应当对商法的基本理论有个大概了解,特别是对于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在理解的基础上再来记忆,就能实现事半功倍。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复习备考就是一个从真题到真题的过程。我们可以从以往的真题出发,通过整理分析往届真题来确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范围和考查重点、考查方式乃至考查风格,然后以此为指针来复习商法中的基本规则和基本理论,目光往返流转于考点与考题之间,利用真题以强化考点,掌握考点以征服考题。在此过程中,我们的学习通常就是所谓的教材(法教义学内容)、法条与真题三者的结合,通过知识与考题的良性互动真正掌握考点,同时提升自己的得分能力。
为了实现此项目的,本书在体例安排上也力图实现教材、法条与真题的有机结合,在考点讲解之后附有考查方式示例,在每讲完结之后附上重点法条清单,以便考生全方位地、立体地掌握相关考点。
作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本书在格式上力求清晰明了,行文上则追求简明扼要,舍弃枝蔓芜杂的概念演绎与理论铺陈,而是直奔考点,重要之处不厌其详,生冷的知识点则一笔带过。
商法一本通,一本通商法。希望本书能帮助各位考友在商法学科获得高分,祝愿大家顺利通过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杨长庚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