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跨国网络犯罪国际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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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打击跨国网络犯罪国际法中的实体规则

现有区域性打击跨国网络犯罪国际公约中除《上合组织协定》未直接规定具体罪名外,其他公约均或多或少地涉及一些罪名。这些规定了罪名的国际公约中,《布达佩斯公约》《阿拉伯公约》和《非盟公约》规定的罪名较多、内容较丰富,《西经体指令》和《独联体国家协定》规定的罪名种类较少。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上合组织协定》未直接规定罪名,但它对信息犯罪的内容进行了概括,据此,该协定也可用于规制具体的跨国网络犯罪。由于上述国际公约制定和实施的时间不同、关注的焦点问题不同,它们对于哪些罪名属于公约管辖下的罪名、具体罪名中是否应进一步区分不同情况等存在差异。但是,根据一般刑法理论不难总结出它们共同存在的问题,如它们的犯罪构成要件均不完善等。另外,随着实践的发展,个别罪名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有必要以国际法视角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其中网络恐怖主义犯罪就是颇具代表性的一个罪名。本章在分析现有打击跨国网络犯罪中的实体法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以相关刑法理论和国际实践为支撑探究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并重点对网络恐怖主义的国际法规制问题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