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自然资源包罗万象,包括国土、生物、矿产、海洋、水、气候气象等诸多种类。自然资源制度纷繁复杂,几乎每一类自然资源都有相应的单行法规定,如土地、矿产、森林、草原、野生动物、水等都有单行法,每一个单行法都有权属法律制度、流转法律制度和行政管理法律制度。在单行法之外,每个领域还有规模不等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属于政策范畴的文件数量庞大。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多个自然资源的管理部门在很长时间内多头管理,以至于空间规划重叠相左问题突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自然资源部。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整合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个部门的部分职责,将统筹“山、水、林、田、湖、海、草”(当然国土之中均有矿产资源)的系统治理,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自然资源部的组建,实现了自然资源的一体化管理,重塑了自然资源管理的新格局,科学还原了自然资源系统的整体性。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的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治理之路,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还存在立法质量不高、立法体系不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频繁多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持续高位运行等突出问题。
本书针对这些问题,依据系统研究思维的方式展开专题研究,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回顾和总结,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及解答。本书在全面总结和系统梳理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自然法治领域的理论发展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部署,提出了在自然法律规范系统的视角下,制定自然资源基本法、完善自然资源单行法等建议。
自然资源的管理和改革需要用法治引领和保障,自然资源的管理和改革实践需要理论的指引,未来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需要更为系统的理论支撑、更为全面的实践总结概括,更为精妙的利益协调平衡、希望本书能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是为序!
编者
2019年七十年大庆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