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法律知识实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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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劳动者的加班费如何确定?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标准的工作时间,但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加班其实是每个劳动者都无法回避的。由于加班时间属于非标准的工作时间,本质上是劳动者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牺牲自身部分休息的权利,故加班薪酬的计算相比正常薪酬也会有很大的差别。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平常工作日加班的,报酬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的150%;休息日加班又不能调休的,报酬按照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的200%计算;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报酬按照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的300%计算。同时,将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计算的基准有一点值得注意:一般劳动者的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奖金、特殊津贴等,每个月支付的工资一般只有基础工资,奖金和津贴通常不会每个月都发放。但是在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基数的时候,这些都需要计算进去的。换句话说,劳动者全年能得到的所有工资除以12个月即为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根据上述法条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工作日的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0%;双休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00%;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