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知识实用问答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7 股东转让股权后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吗?

司法实践中,有部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基于对对方的信赖,只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但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也没有办理公司内部的股东变更。当双方因为履行股权转让合同产生纠纷时,出让方和受让人均难以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因此,并非所有股权转让行为均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条例规定,股权转让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情形有:(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由此产生新股东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而股权转让无需进行工商登记的情形有:(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因不引起股东名称变化,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因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公司登记事项中,不属于变更登记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还是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股东在转让股权时除了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外,还需要在公司处备案,包括股东名称、持股比例等变更信息,以防止股东因履行股权转让合同而与公司产生其他的纠纷,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