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公司解散后怎么自行清算?
公司解散是指已登记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法定事由的出现而停止对外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虽然会导致企业法人资格的消灭,但离真正的人格消灭还有一个过程,即清算并注销。有些投资者往往忽略了清算过程,以为公司解散了公司即消灭,这是错误的认识。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公司自行清算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清算组接管公司。清算组依法从公司法定代表人处接管公司。公司应协助事项包括移交公司公章交由专人保管、填写债权债务清单、填写资产清单,提供员工花名册、合同、财务账册资料等,以便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
(3)清算公告及债权登记。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发出的书面通知及清算公告,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地、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信地址等内容。清算组需根据公司规模和经营地域范围在全国或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并待债权核定后,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4)清理公司资产。清算组应核定公司资产状况,包括公司使用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机器设备、存款、现金、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公司对外享有债权、对外投资收益,商标权、专利权等。
(5)核定公司债务。清算组应清点公司债务,应根据清点情况制作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公司债务一般包括银行贷款、对外应付货款、应付工人工资、未缴交税金等。
(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清算组应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该业务是指公司解散前已经订立、目前尚在履行中的合同事项等。在处理此业务时,清算组应以合法、保护公司和债权人利益、尽快了结为原则。
(7)参与公司诉讼活动。清算组应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清算组可以推选一人至二人代表公司参与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
(8)制定清算方案,通过后实施。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编制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写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债权数额、清偿数额及清偿办法,并报股东(大)会确认。清算方案涉及的公司债务,应按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如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应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股东(大)会对清算方案进行表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清算方案通过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9)提交清算报告。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确认。
(10)注销登记。清算组在清算报告得到确认后,应将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并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