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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儿子让父母给自己当“苦力”,违法了吗?
案情
老戴今年六十八岁,几年前老伴去世后,他便和儿子小戴、儿媳小蒋一起居住。年前,小戴新买了一套房子,最近交了房,正准备装修。小戴跑遍全市的装修公司,咨询了现在装修的价格。高昂的价格让小戴望而却步。他回家将这件事告诉小蒋,小蒋眼珠一转,对小戴说:“装修公司雇不起,咱们可以自己装修啊。咱俩工作忙,反正爸平时在家里闲着也没事,正好让他活动活动。”小戴听后,觉得很有道理,老戴生怕儿媳对自己有意见,也只能答应下来。为了省钱,小戴只请了一个工人来帮助老戴,有什么苦活累活都得老戴亲自上。老戴上了年纪腿脚不好,没过几天,就闪了腰进了医院。请问,小戴让老戴充当“苦力”的行为是合法的吗?
解析
子女让上了年纪的父母从事繁重的体力活动,这一行为当然不符合法律的要求。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的劳动老年人都不能从事,而是所从事劳动的强度应当与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相适应,不至于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
在上面的案例中,小戴为了省钱要求老戴帮忙装修。众所周知,即使对于年轻人来说,装修也不是能够轻松完成的,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以及体力。面对如此繁重的劳动,小戴却只请了一个工人来帮助老戴。再加上老戴腿脚不便,这样的劳动强度明显超过了老戴能够承受的限度。小戴作为儿子,不仅不对年老力衰的父亲多加照顾,反而将老戴当成苦力一样肆意使唤,这显然已经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面对这种情况,老戴可以和儿子多多沟通,实在解决不了时,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进行调解。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第三款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