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游行示威活动也要遵守法律规定吗?
案情
某县建立了一家化工厂。由于该化工厂离住宅区有些近,导致附近的居民经常闻到一股“臭鸡蛋”的味道。对此,居民们也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过,但迟迟未得到令人满意的答复。后来,有居民提议组织一些人到当地县政府大楼以及化工厂区游行示威,以迫使政府相关部门尽快给大家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其中一位居民还称,游行示威活动可以随便进行,大家应该尽快组织游行示威活动,早一点儿争取自己的权益。请问,该公民的说法正确吗?游行示威活动可以随便进行吗?
解析
本案例中,该居民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国法律虽然赋予了公民游行示威权,但游行示威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进行的,依然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相关规定,公民要举行游行示威活动,须提前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的时间及路线举行游行示威活动。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或者没有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等进行的,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均属违法。由此可见,只有满足上述规定后,才可以进行游行示威活动,否则属于违法。案例中的居民希望通过游行示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在组织游行示威活动时,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否则,不但可能无法维权,反而会违法并受到处罚。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三条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第四条 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条 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
第六条 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