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言论自由是无底线的吗?
案情
岳某与张某在高中时期是同班同学,也是好朋友。当年,张某因为遭遇猥亵去了国外,自此两人便失去了联系。2020年年初,早已大学毕业的张某回国发展,巧的是,她和岳某进了同一家公司,并且成为岳某的顶头上司。对此,岳某一直不服,她接受不了当年的好朋友现在成了自己的领导,就决定找机会羞辱一下张某。于是,在和公司同事聊天时,岳某就把当年张某被猥亵的事情说了出来,而且将猥亵说成了强奸。公司同事一听都很吃惊,但大家觉得岳某这么做很不厚道,这是张某的隐私,岳某不应该随便告知他人。岳某却不这样认为,她觉得自己有言论自由,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别人管不着。那么,言论自由真如岳某所说吗?它是无底线的吗?
解析
言论自由指公民通过各种语言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这是《宪法》所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学习、工作以及生活中,每个人对任何事情都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说出自己的判断和意见,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但是言论自由并不等于想表达什么就表达什么,它也有自己的底线。如果夸大言论自由的权利,胡乱造谣,就是在伤害他人,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在现行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一般表现为:(1)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否则构成诽谤;(2)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否则构成侵权;(3)不得有猥亵和淫秽等违反善良风俗的言论;(4)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很显然,本案例中的岳某透漏张某隐私并将其夸大,岳某的这一行为是对言论自由的不正当行使,应当加以限制。否则,她将会受到法律相应的处罚。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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