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一)判断题
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2.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 )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均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从本届选举结果公布后开始,到选举出下届代表为止。( )
(二)单项选择题
1.对于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下列哪一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
A.主任会议可以提议
B.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提议
C.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
D.调查委员会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
2.关于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
A.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B.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
C.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
D.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可以兼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3.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哪一主体不可以提出罢免案?( )
A.主席团 B.人民法院
C.常务委员会 D.十分之一以上代表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下列哪一主体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的质询案?( )
A.代表十人以上联名 B.主席团
C.常务委员会 D.人民检察院
5.关于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只对上级审计机关负责
B.省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应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应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D.省、市、县人民政府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三)多项选择题
1.关于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省级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B.县级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C.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D.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2.县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哪些主体?( )
A.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B.县人民法院院长
C.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D.副县长
3.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
B.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
C.常务委员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辞职,无需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D.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4.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组成
B.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
C.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从代表中决定产生
D.担任国家行政机关职务的,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
5.下列哪些属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
A.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B.改变或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C.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D.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
(四)填空题
1._____或者_____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_____提请全体会议决定。
2.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_____,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_____人以上书面联名,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_____人以上书面联名,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_____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_____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_____和_____负责并报告工作。
(五)简答题
1.简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的提议、组成与职责。
2.简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设立。
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
1.×,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1/5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4条第2款。
3.×,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4.√,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3条第3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会议。第15条第1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3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从每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
(二)单项选择题
1.C,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2条规定,主任会议或者1/5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全体会议决定。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代表中提名,提请全体会议通过。调查委员会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常务委员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
2.D,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4条第1、2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1人至2人。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第15条第1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
3.B,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4.A,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5.B,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65条第3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三)多项选择题
1.ABCD,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2.ABCD,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3.ABD,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4.ABD,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1条第1、2、3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
5.ACD,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4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但无权改变。
(四)填空题
1.主席团;1/10以上代表;主席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1条第2款)
2.预备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3条第1款)
3.30;20;10。(《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1条第2款)
4.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4条)
5.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5条第1款)
(五)简答题
1.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1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决定。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提请全体会议通过。调查委员会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调查报告。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授权它的常务委员会听取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常务委员会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报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2.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