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下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案例实录
某商贸公司采购员汪某,欲为公司采购一批竹签。为此,他专门来到南方竹林密集的地方进行采购。后汪某与当地某公司在合同中约定,该公司供应竹签500捆,每捆50元。汪某回到公司后两天,某公司的竹签就到了,汪某收到货一看就傻眼了。汪某以前见到的竹签一捆是200根,而这家公司发来的却是每捆100根。汪某立即电话告知对方,对方称他们当地的竹签都是一捆100根,从来没有200根一捆的。原来是汪某不了解当地情况,出于重大误解下订立了该合同。汪某代表公司与这家公司协商,希望对方再发500捆每捆100根的竹签,但是对方不同意,汪某只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那么,采购人员不了解当地情况,签下有误合同有效吗?
律师分析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汪某因不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每捆竹签的数量产生了重大误解。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对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即重大误解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本案中汪某因重大误解签订的竹签买卖合同,在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温馨提示
重大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做出的表示同其原来的真实意思不相符合,是由于行为人自己的大意,缺乏经验或者信息不通畅而造成的。对于这种合同,应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
自测小题
选择: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应在何时行使撤销权?[10]( )
A.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B.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
C.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