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西周史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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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商西周史丛考全本质检

二、认识必然:数术观念的产生与发展

占卜、祭祀、巫术等数术之事虽然出现得很早,但“数术”这一概念却出现得较晚,与数术之事并异步。“数术”在上古时期本来是“数”与“术”两个观念,还没有秦汉以降那种“数术”的观念。我们可以先来缕析一下“数”与“术”,看它们经过了怎样的发展才为秦汉以降“数术”观念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相比而言,“数”的观念可能要比“术”的观念出现得早一些。在文献中,周代早期就有了“数”的记载,如《尚书·洪范》篇所列“五纪”之一为“历数”。“数”在彝铭中最早见于《中山王鼎》铭文,称“方数百里”。此处的数为计之意。战国时期,“数”用来表示技术,所以孟子说“今夫弈之为数,小数也”501。“数术”一辞在文献中首见于《墨子·节用》上篇,但它并非后世所说的以天文、卜筮、巫术为主的“数术”的概念502

战国时期,“数”的概念使用日广,其含意亦趋复杂,除了计数、算术、技艺等意蕴之外,“数”还用来表示规律、道理,此例在《管子》一书中尤多,例如:

安危之机七,强弱之应八,存亡之数九。(《幼官》)

天道之数,至则反,盛则衰。(《重令》)

上无固植,下有疑心。国无常经,民力必竭。数也。(《法法》)

夫争天下者,必先争人。明大数者得人,审小计者失人……功得而名从,权重而令行,固其数也。(《霸言》)

富者所道强也,而富未必强也,必知强之数,然后能强。(《制分》)

成功之道,嬴缩为宝。毋亡天极,究数而止。(《势》)

明主操必胜之数,以治必用之民。(《明法》)

上引《管子》书中称“数”之列,“数”皆当理解为规律、法则或道理,方可理解正确。503由于规律、法则等概念皆有必然的意蕴,所以,也逐渐用“数”来表示必然性。战国诸子书中此类例证不少,如《韩非子·解老》篇谓“寡之不胜众,数也”,即谓寡不敌众乃是必然的。“数”的意义本指具体的概念,指计数、算术等。行用既久,便逐渐从中抽象出规律、法则一类的意蕴,因为计数、算术之类的具体运作本身就是有规律、有法则的。再进一步,规律、法则又有更深一层的意蕴,那就是必然。表示必然性、表示命运的“数”的观念在战国后期已经出现,如:

此皆天之容、物(之)理也,而不得不然之数也。(《吕氏春秋·知分》)

无道至则以为神,以为幸。非神非幸,其数不得不然。(《吕氏春秋·观表》)

冬与夏不能两刑,草与稼不能两成,新谷熟而陈谷亏,凡有角者无上齿,果实繁者木必庳,用智褊者无遂功,天之数也。(《吕氏春秋·博志》)

这几例中,“数”有“不得不然”之意,已经是必然性的表示。所谓“非神非幸,其数不得不然”,“数”与“幸”相对而言,也是在说明某种必然性,而不是侥幸的、偶然的。所谓“天之数”,犹言天所规定的命运。504《荀子·仲尼》篇讲齐桓公称霸的必然性,谓:“其霸也,宜哉!非幸也,数也。”《议兵》篇讲秦国取胜之势时,谓:“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此处亦将“数”与“幸”对举,强调“数”即强调其必然性。正是基于“数”所表示的这种必然性的意蕴,所以战国时人还有“历数”一辞,表示天运、天命。505

我们再来说“术”字。

晚至甲骨文的时代,“术”字才可能出现。专家指出在《殷墟文字乙编》中有两片卜辞出现了“术”字。506但这两个“术”字,只是秫字的省体,且均出现于残辞,可能是祭名,并非后世理解的作为方法的术字。当时还没有以“行”为偏旁的“术”字出现。周代彝铭文字中依然是只有“术”字偶现,亦无“術”字。很可能在商周时代还没有表示技术、方法的“术”的概念。507在古文字中,术、述、遂、隧四个字是同源字,每相通假。508新出战国竹简材料证明,战国时期“术”的意蕴常用“述”字来表示,如《郭店楚简·语丛一》第42简谓:

豊(礼),交、行之述(术)也。

简文原作“礼,交之行述(术)也”,509疑抄手将简文“之”、“行”二字误倒。所谓“交行之术”即交之术和行之术,“交”与“行”是并列的关系。简文意指礼的作用是人际交往与行为的办法、手段。再如《郭店楚简·成之闻之》第6简谓:

战与型(刑),人君之述(术),德也。

简文原作“战与型(刑)人,君子之述(坠)德也”,510裘锡圭先生指出原简文“君子”之“子”为衍文,甚确。然读述为“坠”,似可再商。所谓“坠德”,意即蔑德,亡德,是乃桀纣的暴君之行。如果说战与刑就是“坠德”,这与儒家对于战与刑作用的看法并不相合,儒家虽然不像法家那样极度强调战与刑,但也并不绝对排摈。孔子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511他把刑罚作为礼乐的补充来看,并没有说绝对不要刑罚,只有礼乐指导下的刑罚才会适中。孔子所慎是“齐(斋)、战、疾”三者,512只是慎战,而不反战。孟子说:“国家闲暇,及是时,明其政刑。”513在讲“得道多助”的道理时,孟子强调“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514如果说战与刑二者人君用之即是坠德,恐未达一间也。所以简文这里的“述”当读若“术”。战刑二者不仅是人君的统治手段,而且也是人君之德的一种表现。

还可以举出一条至关重要的、需要我们认真讨论的材料。《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第13—14简谓:

凡道,心述(术)为主。道四述(术),唯人道为可道也。其参(三)述(术)者,道之而已。

这里简文中的“述”字皆读若“术”,诸家皆无疑问。然而,“四术”的含意则有不同的理解。或谓指简文下文的诗、书、礼、乐四者,或谓指人道、礼、书、礼乐四者,似皆不妥。愚以为,从简文之意看,可以有这样两个推断,其一,“四述(术)”必定包括了“人道”,所以简文才会说“道四述(术),唯人道为可道也”。其二,除了“人道”之外的其他三术,应当是能够与“人道”平行、并列的三道。我们可以进而推论,这样的三个道,应当就是天、地、鬼三道。简文认为“道”所蕴含的理论体系中,只有“人道”是可以深入研究的,其他三个部分则不可深究,只能是“道之而已”,515一般说说罢了。

我们试对于跟“人道”并列的其他“三术”,缕析如下。

“天道”,是儒家理论中惯用的观念,《中庸》所谓“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就是一个明证。《论语·为政》篇载孔子语“五十而知天命”,所谓“天命”,朱熹注谓“即天道之流行而赋于物者,乃事物所以当然之故也”516,甚精当。孟子所谓“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517可谓一语中的。“天道”实指天命,它藏于人心,是讲不得很清楚的,所以简文谓“凡道,心术为主”。既然天道的实质在于天命,那么,通过占筮等手段的数术也当源起于上古时期的天道观念。

“地道”,在儒家理论中,它是“人道”的陪衬,所以《中庸》谓“人道敏政,地道敏树。夫政也者,蒲卢也”。治国之道,人存政举。以人立政,犹以地种树,也像种“蒲卢”(即蒲苇,是生长尤速之物),成长会很快。518关于地道的数术,后世流变为堪舆之学、风水之学。后世的堪舆家、风水家就是数术家之一类。

“鬼道”,是儒家基本不提的视为另类的认识范畴,但春秋战国时社会上的人们却每有论及。春秋中期,鲁国祭典把庙里的僖公神主位置提到前面,遭人非议。鲁国负责宗庙祭祀事宜的任宗伯之职的夏父弗忌就解释说:“吾见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后小,顺也。跻圣贤,明也。明顺,礼也。”519但是,贵族还是不予理解,经《左传》的作者就指出“君子以为失礼”,可见鲁国贵族并没有认可此事,鲁大夫展禽即批评说:

夏父弗忌必有殃。夫宗有司之言顺矣,僖又未有明焉。犯顺不祥,以逆训民亦不祥,易神之班亦不祥,不明而跻之亦不祥,犯鬼道二,犯人道二,能无殃乎?520

夏父弗忌所讲的“新鬼”、“旧鬼”,展禽所讲的“鬼道”之鬼,皆指祖先神灵而言。春秋初期,属于若敖氏之族的楚令尹子文之弟子良生子越椒,“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子文断定其族将由越椒而亡,谓“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521“若敖氏之鬼”,即若敖氏的先祖。《礼记·檀弓》下篇谓“生事毕而鬼事始”,所说的是祭祀之事,其实,也可以用来说明鬼事的性质,即鬼事乃人生之事的延续。《墨子·非攻》中篇列举战争造成的危害,其中之一便是“鬼神之丧其主后(袥)”;《非攻》下篇亦谓“剥振神之位,……灭鬼神之主”。所谓“主袥”和“神之位”皆指宗庙里祖先的神主及其石函,是祖先之鬼的凭依。总之,当时人所理解的“鬼道”,或可视为祭祖之道。春秋战国时期的“鬼道”观念往往有这种演进趋势,那就是将其以善恶好坏来区分,坏者恶者被妖魔化为“厉鬼”、“恶鬼”,其好者、善者则上升为神。从上引展禽的话来看,毕竟人鬼悬隔,不可能同道,所以“鬼道”与“人道”是两个并列的概念。

在儒家理论中,关于“人道”与天、地、鬼三道并列关系的表述,我们可以举出《周易·谦卦·彖传》为例进行说明。是篇谓:“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这个论述里,“天道”和“地道”占据显著位置。

我们大略研讨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天道”、“地道”和“鬼道”的一般情况,可以看到在儒家理论中,将此三道与“人道”区而别之,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睿智如孔夫子者,对于“人道”以外的领域的东西持一种冷静而客观的现实的态度。就思想史演进的历程看,当时还远不具备挑战迷信观念的思想基础,社会上鬼神迷信观念还相当浓厚。顺应这种社会思想环境,明智的做法只能是少谈或不谈论它。把思想与理论的重心放在“人道”这一领域。孔子的思想也正是如此。孔子并不否定鬼神,只是对于神灵略微有些怀疑而已,在推行孝道的时候,他还是要肯定神的存在。《论语·先进》篇载,“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八佾》篇载“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孔子所重视的是现实的人生,而不是鬼神之事,说“祭神如神在”,其中略微含有否定神的意思,但还是认定神是存在的。孔子有病的时候,子路曾举出“诔”文所载“祷尔于上下神祇”这句话,建议向神灵祈祷,孔子谓“丘之祷久矣”。522总之,孔子的鬼神观念的核心在于要“敬鬼神而远之”,并非否定鬼神的存在。

儒家所讲的“人道”,实即面向社会与人生的学问,这部分学问构成了儒家学术的主体。“人道”之外其他部分(即上述简文所谓的与“人道”并列的“三术”),恰如《庄子·齐物论》所谓“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对于庄子此语的理解,成玄英疏谓:“六合,天地四方。妙理希夷,超六合之外,所以存而不论。”523这个“六合之外”,就是人类社会之外,那个视域之中的现象与道理皆玄而又玄,看不清楚,听不明白。既然如此,那就不必研究和讨论。这“存而不论”的部分就是后世所谓的“数术”所包括的内容。若按照一般的简略的理解,可以说儒家的“人道”与天、地、鬼三道的划分,正构成了“学术”与“数术”两个领域。

我们现在看来,“数术”虽然多属迷信的范畴,但它毕竟是对于事物必然性的探索。“数术”这一观念若略而言之,可谓认识必然(“数”)的办法、途径和手段(“术”)。数术这个概念的形成和界定是汉代的事情。《汉书·艺文志》记载西汉末年汉成帝时命“太史令尹咸校数术”,汉哀帝时刘歆《七略》中就有《术数略》。《汉书·艺文志》载有“数术百九十家,二千五百二十八卷”,其主要内容包括天文、历谱、五行、耆龟、杂占、形法等。这个界定成为我国自古以来所行用的“数术”观念的范畴。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