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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
秦對“西戎”的兩種控制方式及其歷史意義
東周時期,秦對西北土著——“西戎”進行了長久的征服,戰國中期以後,這些地區完全成了秦之郡縣。從春秋早期開始,秦對“西戎”採取了兩種不同的控制方式:一是以邽、冀之戎爲主要對象,由“初縣”過渡到設縣以治;二是以“西戎八國”爲主要對象,從“霸”過渡到縣、道。“初縣”與“霸”,所處的歷史時段、控制的對象和程度都有所差別,這導致了戰國中期商鞅變法後秦在西北戎人地域不同的行政模式。這兩種不同的控制與治理方式,是自西周以來“西戎”的不同支系華夏化進程不同所導致的必然結果,具有重要的政治、族群、文化史意義,特別是在地方行政制度史研究上,具有重要的標本作用。與後世的“羌患”相比,秦對“西戎”的治理措施是相對成功的。
秦人西周中期興起於西北陝甘一帶,春秋初年獲爲諸侯,公元前221年滅掉六國,建立了統一的專制國家,歷時長達六個多世紀。對西北土著——“西戎”的征服和控制,是秦得以發展的基礎。與此前的商、周不同,秦對戎人的擴張,不但地域上大爲擴展,從西周勢力所及的甘肅隴西—禮縣一線,到達更西的甘肅中部蘭州附近。更爲重要的是,在中國歷史上,秦首先在這些地區建立了比較穩固的地方行政組織,使這裏的人群及文化融入到中原系統之中,奠定了中國西北版圖的最初輪廓,漢及後世的西部疆界,也是在此基礎上發展形成的。
本文欲探討春秋以降秦對西北戎人不同的控制方式,並討論這種差異的政治、族群、文化原因和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