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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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民哲学与道德哲学的方法,当其由感觉进展到原理时,它是分析的;而那些从原理开始的方法,则是综合的

公民哲学(civil philosophy)与道德哲学并非紧密地相互依附,它们是可以拆分开的。因为心灵运动的原因不只为推理所认识,而且也为每一个肯费力气观察自己内部这些运动的人的经验所认识。所以,不但有些人用综合方法(the synthetical method),从哲学的第一原理出发,得到关于心灵的情欲与纷扰的知识,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认识构成国家的原因与必然性,认识究竟什么是自然权利,究竟什么是公民责任,以及在每种政府里,国家的权利究竟是什么,而且还可以得到其他属于公民哲学的知识。这是因为政治学的原则是以关于心灵的运动的知识为基础的,而关于这些运动的知识则来自关于感觉与想象的知识;但甚至于有些人没有学习过哲学的第一部分,即几何学与物理学,还是可以用分析方法得到公民哲学的原则。如果提出一个问题,例如:这样一种行为究竟是公正的,还是不公正的,要是把不公正分析成违反法律的事实,并且把法律的概念分析成一个或一些拥有强制权力的人的命令,又把权力从构成这种力量的人们的意志导引出来,而这些人构成这种力量是为了让大家可以和平生活;那么,他们最后便可以得到这样一种认识:人们的欲望以及心灵的情欲如果不受某种权力的限制,他们就会永远互相攻战。一个人只要考察一下自己的心灵,就可以凭他的经验认识事情会是这样的。所以,由此他就可以用组合来决定任何一个被提出来予以考察的行为究竟是公正的还是不公正的。由前面所述,可以明显地看出:哲学的方法,对于单纯研究科学,而并不要求解决任何特殊问题的人们来说,一部分是分析的,一部分是综合的,就是说,从感觉出发进而发明原理的方法是分析的,其余的则是综合的。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