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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称的定义
名称(a NAME)是一个随意拿来用作记号的词,它能在我们的心中唤起和先前我们曾有过的某个思想一样的思想,如果把它宣示给他人,它对这些人就可能成为表示宣讲者曾经有过的思想的符号,或他心中此前不曾有过的思想的符号。简言之,我设定:名称的起源是人为的,但却将其判定为一种可以作为无可怀疑的东西加以接受的事物。如果考虑到每天都有许多新的名称被造出来,每天都有许多旧的名称搁置一边,如果考虑到不同的民族会用不同的名称,无论是在一名称与一事物之间看到它们的类似性,还是在它们之间进行任何一种比较,都是多么不可能,一个人怎么能够想象出由事物的本性竟然会把名称硬加到事物上面呢?尽管人类始祖曾用过的生物和其他事物的一些名称是由上帝亲自教给的,但上帝却是随意给事物加上这些名称的,而且,此后,由于巴别的通天塔计划的夭折,注73自此以后,随着时间的流逝,世界各地到处弃之不用,这些名称已经完全被人忘却了。而替代这些名称的,则是另外一些名称,这些名称却是人们随意发明和接受的。再者,不管词的通常用法是什么,然而那些打算把他们的知识教授给别人的哲学家们却总是具有自由,从而有时他们过去有需要将来也有必要自己使用一些他们乐意赋予其意义的名称,只要他们能使其为人们理解就行。数学家们除了需要允许他们自己给他们发明的图形(如抛物线、双曲线、蔓叶线、二次方程式等)命名,或者称一个量为A、称另一个量为B外,也没有任何必要去请求同意任何东西。16